一中国亦新夷狄

一中国亦新夷狄

诸夏中国是礼义之邦,从礼义之邦走出来的人到了夷狄之地,即便对方不讲礼义,自己仍然应该一如既往地坚守礼义。所以在《论语·子路》中,樊迟问仁,孔子要求:“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然而,这里隐含着一个有趣的问题:身陷蛮荒之地,无论遇到夷狄怎样粗暴、鲁莽的对待,如果我仍然按照通行于诸夏中国的礼义原则跟他们打交道,则可能办不成任何事情,说不定还要吃亏上当,甚至还有丧命的危险,因为你讲道理,但他不讲道理,或者你讲你的道理,但他讲他的道理,彼此说不到一起去;而如果我放弃了自己一直奉行的礼义原则,那么就必然丢掉了诸夏中国的文明特征,把自己降低为野蛮人,而与夷狄沦为同类。按照孔子的要求,仁义礼法作为夷夏之辨的标准,是绝对普适的,不能随境遇的改变而被任意曲解,它不会永远嵌入在谁的身上,或者,谁的身上也不可能永远缺乏。《春秋》一经,内诸夏、外夷狄是基本书法,但“夷夏之辨”的反转是“夷夏之变”。如果夷狄蛮戎天生不能改造成文明人,那么,礼义道德的功用及其价值就必然受到极大的怀疑和挑战。同样,诸夏中国因为曾经礼义大兴,是不是就一定可以避免发生礼崩乐坏甚至野蛮荒唐的行径呢?未必!所以,《春秋》的一贯笔法,以仁义道德为基准,臧否春秋时代的政治得失,有进有退,夷狄有德有义则褒之以中国,诸夏中国无德无义则贬之以夷狄。

《春秋》一经,退诸夏中国,夷狄之。春秋242年间,诸夏中国,上自天子,下至诸侯,所做的无德无义之事,不胜枚举,《春秋》一律绳之以礼义道德,评议针砭,或刺,或讥,试图以此彰显儒家的人文精神与理想。楚与吴,地处四远,中夏之外,但楚既能够吸附诸多南方小国,甚至连宋、鲁之类的中夏之国都不得不与之打交道,时常有求于它;哀公十三年,在与晋的盟主之争中,吴也能够最终胜出,而且,各方诸侯不敢不前往参加会盟。相反,诸夏之国又怎么样呢?天子式微、天子不以礼尊、天子失亲亲之道、诸侯犯天子之命、诸侯无信、政在大夫而诸侯微弱、诸侯强暴无道、臣弑君,等等,不仁不义之事件,屡见不鲜。夷狄之地却多少还能够维持住君王的权威与尊严。

正因为诸夏衰微,所以在《春秋》中,孔子才还流露出“中国亦新夷狄”的强烈忧患。昭公二十三年,秋,戊辰日,吴国在鸡父与包括顿、胡、沈、蔡、陈、许在内的诸夏“多国部队”作战,没有想到“多国部队”太不经打,竟然全都败北了,陈国的大夫夏齧被俘虏,胡、沈两国还搭上了国君的性命。《公羊传》一方面称“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而不言“吴战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以示“不与夷狄之主中国”,抑夷狄猖狂气焰;另一方面,也没有称“顿、胡、沈、蔡、陈、许之师战吴”,毕竟最终被打败了,而采取一种“不使中国主之”的笔法,因为“中国亦新夷狄也”[1]。组建了联合部队都打不过一个夷狄,甚至其他的诸夏之国没有一个伸手前来援救,还有什么脸面称为文明之邦呢?!礼乐不振,军师不力。没有正义力量的支撑,哪能够打得了胜仗呢?!虽然诸夏地处中国,但如果总君不像君、臣不像臣、兄不像兄、弟不像弟,或者多行不义,混得灰头土脸的,早晚都要沦为新的夷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