匕、外夷狄
早在孔子之所传闻之世,中国已经与夷狄对举。及至所闻之世、所见之世,虽诸夏也不殊而可以视其为“内”,但夷狄始终被当作“外”,无论如何都不能被接纳为“内”。《春秋》一书中,“外夷狄”不仅是一种属辞笔法,似乎更是一种经得起现实检验和人性分析的精神信念。
《春秋》记,成公十五年,“冬,十有一月,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高无咎、宋华元、卫孙林父、郑公子鳅、邾娄人,会吴于钟离”。钟离,隶属于吴,在今安徽凤阳东北。《左传》曰:“十一月,会吴于钟离,始通吴也。”[102]诸夏之间或因为亲缘,或因为文明而早已关系密切,所以不需说“通”,而“会吴于钟离”则标志着诸夏迫于现实的政治、军事需要而必须与地处中国之外的吴相往来。《公羊传》解曰:“曷为殊会吴?外吴也。曷为外也?《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王者欲一乎天下,曷为以外内之辞言之?言自近者始也。”[103]这里的两个“会”字,意义不同。第一个“会”,是内务,鲁国大夫与诸夏之国的大夫由此而进行沟通和交流;第二个“会”,是外务,特地安排、集体会见吴国的代表,只因为吴国地处邦外、化外。或许,还应该表明,诸夏之间先商定好方案,然后才一起与吴国谈判,以示内外有别、夷夏分疏。这就是《谷梁传》所说的“会又会,外之也”[104]。然而,王者要想一统天下,远近遍及,四海如一,为什么非得采取内外有别、夷夏分疏的政策措施呢?《论语·颜渊》记,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回答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王者治政,先正京师,然后正诸夏,再而正夷狄,由近及远,循序而行。所以,何休《解诂》曰:“当先正京师,乃正诸夏。诸夏正,乃正夷狄,以渐治之。”[105]如果为诸侯之长者已经端正了自己,天下谁还敢不按规矩做事呢!于是,这似乎也可以从反面说明一个问题——夷狄落后的原因不是自身造成的,而是王者治政教化扩散太慢的结果。与其抱怨夷狄之人野蛮,还不如敦促王化实施之加速。
《春秋》记,文公九年,“冬,楚子使椒来聘”。楚子,即楚穆王,名椒,一作“萩”,斗氏,字子越,或伯棼,史称斗椒,或子越椒,系斗伯比之孙,令尹子文之侄。《左传》曰:“冬,楚子越椒来聘,执币傲。”[106]叔仲惠伯因此说:“是必灭若敖氏之宗。傲其先君,神弗福也。”《公羊传》则曰:“椒者,何?楚大夫也。楚无大夫,此何以书?始有大夫也。始有大夫,则何以不氏?许夷狄者,不一而足也。”这里的“楚无大夫”一语,历来颇受争议。
按照孔子著《春秋》的通常书法,“国无大夫”的情况大致分为三种:
一是小国无大夫。大夫为天子所封,《礼记·王制》曰“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小国二卿,皆命于其君”[107]。因为小国的大夫不受命于天子,其名不显著于列国之间,难以被大家所认可和熟悉,所以可以笼统地说“无大夫”。
二是夷狄无大夫。夷狄之属地偏僻荒凉,人稀口薄,政教文明十分落后,当在小国之列,故亦可称“无大夫”。
三是内娶之国无大夫。春秋时代,诸侯一律不臣妻之父母,国内皆臣,无娶道。《春秋》讥内娶,凡内娶之国,一律“无大夫”。[108]
实际上,楚人早就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备的政制系统,公卿大夫阶层当然,甚至时间也不比许多中夏之国更迟更晚。而《春秋》一书在所传闻世就已经记载“楚杀其大夫得臣”[109](僖公二十八年);《公羊传》也说过“屈完者何?楚大夫也”(僖公四年),但为什么偏要坚持说“楚无大夫”“始有大夫”一类的话呢?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内诸夏而外夷狄”始终是《公羊传》的一个非常坚定、几乎不可撼动的思想主旨。《公羊传》往往带着一种礼乐发明者、王化先行者的自负而赞许、褒扬夷狄之邦不断去恶向善的点滴进步。[110]荆楚夷狄刚刚走出蛮荒时代,才开始施行公卿大夫制度,诸夏中国对他们的认可难以一下子完全到位,所以《春秋》中才没有直接把椒的姓氏标明出来。何休《解诂》曰:“足其氏,则当纯以中国礼责之,嫌夷狄质薄,不可卒备,故且以渐。”[111]这已经暴露出诸夏中国文明人所具有的那种居高临下、宽宏大量、不与野蛮部族斤斤计较的优越心态,尽管随后非常残酷的现实轻而易举地就彻底粉碎了他们的幻觉。
至于夷狄之间相互欺骗,更是《春秋》口诛笔伐的靶子。昭公十六年春,“楚子诱戎曼子,杀之”。楚子,即楚平王。戎曼,即戎蛮,西戎的一支,位于今河南临汝境内。戎曼子是戎曼国的首领,名嘉。《左传》记,楚平王听说戎曼发生内乱,便让右尹然丹(字子革)设计诱骗戎曼子嘉,把他杀了之后,便乘机拿下了戎曼。《春秋》对这一事件不著日期、不著地点,一略而过,以表示一种轻蔑、贬抑的态度。《公羊传》曰:“楚子何以不名?夷狄相诱,君子不疾也。曷为不疾?若不疾,乃疾之也。”夷狄之于夷狄,彼此本无信义可言,相互欺诈、诱骗,仁道不存,王化了无,诸夏文明之人犯不着去痛恨、非议,虽然表面上不会做出痛恨、非议之类的反应,但内心对他们灭人国、杀人国君之所作所为非常鄙夷、憎恨。看到“夷狄相诱”,诸夏中国的情绪比较复杂,既有无动于衷的,所以“君子不疾”,又有幸灾乐祸的,更有希望敌人发生内讧的。表面上可以不指责,“若不疾”,其实心里面还是憎恨不已的,“乃疾之”。段熙仲先生在《春秋公羊学讲疏》一书中别出心裁地将这里的“不疾者”解为“不治之意”[112],并且延伸而阐发出公羊学派治夷狄乐、不治夷狄礼的观念,十分耐人寻味。
夷狄,其人有别于诸夏,其禽兽也不同于诸夏。于是,外夷狄之兽也构成了《春秋》“外夷狄”的一个方面。假如说,禽兽无知无识,因而是无辜的,那么《春秋》“外夷狄”之说显然已开始殃及禽兽了。昭公二十五年,“有鹳鹆来巢”。鹳鹆,《左传》《谷梁传》均作鸜鹆,《释文》云“鹳,音权”,古与“鸜”音近通用。《周礼·考工记》曰:“鸜鹆不逾济。”《释文》本即作鹳鹤,徐彦疏引《冬官》亦作“鹳鹆不逾济”。《说文解字》作鸲鹆,即八哥。《太平御览》卷九二三引《礼稽命征》:“孔子谓子夏曰:‘群鹆至,非中国之禽也。’”其实,这原本就是一种自然现象,只是不太常见罢了。所以《公羊传》也只称其为“异”。“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非中国之禽也,宜穴又巢也。”中国不常见,所以记之为异。然而,鹳鹆不仅飞来了,而且还要在这里筑巢定居,大有喧宾夺主、反客为主之嫌疑,上古之人便顿生忌讳,《左传》师己引童谣以为兆应于昭公之出,公羊家则给予一番感应论的解释,何休《解诂》更大加发挥说:“非中国之禽而来居此国,国将危亡之象。”又,“鹳鹆,犹权欲”,是“权臣欲国,自下居上之征也”[113],虽不免牵强附会,却昭示出时人对夷狄的戒备心理已接近于崩溃的边缘了。
哀公十四年,“春,西狩获麟”。麟,一般认为是麒麟的简称,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瑞兽,系“四灵”之一。《礼记·礼运》曰:“何谓四灵?麟、凤、龟、龙。”[114]关于麟的长相和形状,《尔雅·释兽》称麟为“麐”,有“麕身,牛尾,一角”[115];陆玑的《毛诗草木虫鱼疏》描述说:“麕身,牛尾,马足,黄色,圆蹄,一角,角端有肉。音中钟吕,行中规矩。”而《宋书·志·福瑞中》则记“麒麟者,仁兽也。牡曰麒,牝曰麟”,其外形“麕身而牛尾,狼项而一角,黄色而马足”,“含仁而戴义”,“明王动静有仪则见”。[116]根据《左传》的记载,“西狩获麟”的地点在大野,即今山东巨野东北大泽,地在鲁之西境,故曰“西狩”。公羊家释“西狩获麟”曰:
何以书?记异也。
何异尔?非中国之兽也。
然则孰狩之?薪采者也。
薪采者则微者也,曷为以狩言之?大之也。
曷为大之?为获麟大之也。
曷为为获麟大之?麟者,仁兽也,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
有以告者曰:“有麕而角者。”
孔子曰:“孰为来哉!孰为来哉!”反袂拭面,涕沾袍。
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
子路死,子曰:“噫,天祝予!”
西狩获麟,孔子曰:“吾道穷矣!”[117]
麟,非中国地产,乃外来之兽。孔子著《春秋》,至“西狩获麟”而绝笔。在《公羊传》的解释中,似乎潜藏着难以自圆其说的矛盾,因为“异”“仁兽”“涕沾袍”三者并不能构成逻辑的统一性链条。既然认定麟为“异”,非中国所产,则应当是夷狄之兽,而夷狄之兽又不应该是一种“仁兽”,因为“仁兽”只能产在诸夏之土;既然飞来了“仁兽”,孔子就不应该“涕沾袍”,悲痛不已。如果因为“非中国之兽”,以“获麟”为异,来者不善,那么,春秋242年之结局则注定暗淡,甚至死路一条;但如果“麟”为“仁兽”,并且它的出现还会伴随着瑞兆,“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那么,“获麟”则是一件值得期待、让人兴奋的利好之事。
“异”“仁兽”“涕沾袍”三者之中,如果抽掉中间的“仁兽”一环,由“异”而“涕沾袍”,说明孔子于所见之世,目睹诸夏一天天衰败,而夷狄一天天强大,心灰意冷,对中国之未来已经不再抱有任何希望了,当此绝笔,悲观之至。但如果仅仅凸显“仁兽”一环,则意味着孔子仍寄希望于中国之后来者,“有王者则至”,也许已经预示着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出现统一诸夏的仁义圣王,夷狄之人虽然眼前强大,威胁、欺凌中国,让人心乱意烦,笑不起来,但中国的前途相当乐观,最终战胜夷狄之人的还是我们中国人。
孔子《春秋·哀公十四年》的经文不过“春,西狩获麟”区区五字,《公羊传》中之“异”“仁兽”“涕沾袍”,乃至接下来的“颜渊死”“子路死”“吾道穷”,其实都不过是公羊家自己对孔子的理解和诠释。联系《公羊传》随后的文字:
何以终乎哀十四年?曰:备矣。
君子曷为为《春秋》?拨乱世,反诸正,莫近乎《春秋》。
则未知其为是与,其诸君子乐道尧舜之道与?末不亦乐乎尧舜之知君子也。
制《春秋》之义以俟后圣,以君子之为,亦有乐乎此也。[118]
显然,孔子“制《春秋》之义”的一大重要目的就是“俟后圣”,即为了来者,寄希望于未来。因此,完全可以判断,孔子写完《春秋》,掩卷长吁,畅想我中国后圣继起,拨乱反正,驱除夷狄,仁义光复,王道大行于天下,竟心怀激动,兴奋不已,而绝不应该是一种悲观、绝望的心态。于是,对于孔子而言,恰恰不是“吾道穷矣”,而是“吾道大显”已为时不远了。所以,孔广森说:“君子岂不乐当世有圣帝——如尧舜者——知君子而用之也。既不可得,退修《春秋》,以俟后世王者复起,推明《春秋》之义,以治天下,则亦君子之所乐也。”[119]即便孔子当世不遇圣帝,但其《春秋》理想于后世则一定不会落空。而《春秋》作为“天子之事,圣人之用,拨乱反正之书”[120],自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
进而,“西狩获麟”所涉及的主体、地点也值得一番拷问。首先,获麟的主体,其人当是鲁哀公。因为《春秋》行文,无主语之句,一般都可以加“我”,而“我”即指“鲁”。桓公四年,《公羊传》曰:“狩者何?田狩也。春曰苗,秋曰搜,冬曰狩。”狩者,君王之事也。普通人打猎,不得称“狩”。《公羊传》解释的“薪采者”,身份低微,不值得被《春秋》记载,即使捕获稀奇动物,一时也不可能迅速上报到国君那里,所以,“孰狩之?薪采者也”一句,于文、于义都不通。其次,获麟的地点,也当在鲁国境内,一国君王如果跑到别国去狩猎,恐怕早就上升为外交事件或国与国的战争了。据《左传》记:“十四年,春,西狩于大野,叔孙氏之车子鉏商获麟,以为不祥,以赐虞人。仲尼观之,曰:‘麟也。’然后取之。”[121]大野,在鲁国西部,获麟之后,虽然有人把它看作不祥之物,但《左传》中的孔子只是“观之”,随后就“取之”而回了。如果真是凶兆,孔子可能早就躲得远远的了,又何必“取之”呢?!
【注释】
[1]【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成公十五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400页。
[2]【清】孔广森:《公羊春秋经传通义》,见《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春秋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影印【清】嘉庆刻本,册一二九,页一二六。
[3]但李新霖则以为,《春秋》内鲁是因为《公羊传》首先有“师事孔子之意”,然后才“以鲁为国治之代表”,至于言“我”“吾”者,“皆承袭孔子《春秋》经文记述之旧,尚无特殊意义”,而凡言“内”者,则“似有较之单以鲁为我者,更具进一步之亲近感”。引文见《春秋公羊要义》,台北:文津出版社,1987年,第133页。
[4]段熙仲:《春秋公羊学讲疏》,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522页。
[5]【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隐公元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23页。
[6]【民国】洪业、聂崇岐、李书春、马锡用编纂:《春秋经传引得·公羊传·庄公三十二年》,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78、79页。
[7]而后世“伦冏之徒”,如果试图“剪骨肉以自利”,只能称为“乱”,而不得以季子之例为借口。引文见【清】孔广森《公羊春秋经传通义》,《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春秋类》,册一二九,页五七。
[8]唐石经衍“不”字,于上下文义通顺,故从之。参阅【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隐公元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14页。
[9]顾馨、徐明校点:《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1页。
[10]但段熙仲则根据董仲舒的七等划分之外又增加了三等,共列出十等名例,分别是子(五十里)、字(三十里)、名(二十里)、人(十五里)、氏、国、州、阍、盗、贼,见《春秋公羊学讲疏》,第352-358页。
【汉】董仲舒:《春秋繁露·爵国》,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影印【清】乾隆三十八年聚珍本,页四八。
[11]顾馨、徐明校点:《春秋公羊传·庄公十年》,第24页。但段熙仲先生择根据董仲舒的七等划分之外又增加了三等,共列出十等名例,分别是子(五十里)、字(三十里)、名(二十里)、人(十五里)、氏、国、州、阍、盗、贼,见《春秋公羊学讲疏》,第352-358页。
[12]【汉】董仲舒:《春秋繁露·爵国》,页四八。
[13]陈戍国点校:《礼记·檀弓上》,长沙:岳麓书社,1989年,第305页。
[14]刘尚慈:《春秋公羊传译注·隐公元年》,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6页。
[15]【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隐公元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14页。
[16]陈戍国点校:《礼记·礼运》,第369页。
[17]【汉】郑玄、【唐】孔颖达:《礼记正义·礼运》,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678页。
[18]钱穆:《论语新解·雍也》,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第159页。
[19]段熙仲:《春秋公羊学讲疏》,第473页。
[20]【汉】刘向:《说苑·指武》,见《百子全书》,长沙:岳麓书社,1993年,第1册,第654页。
[21]【汉】董仲舒:《春秋繁露·奉本》,页五九。
[22]【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隐公元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15页。
[23]蒋庆:《公羊学引论》,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109、110页。
[24]【汉】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长沙:岳麓书社,1988年,第944页。
[25]【汉】司马迁:《史记》卷四十《楚世家》,第327页。
[26]【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昭公三十一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541页。
[27]刘尚慈:《春秋公羊传译注·桓公十四年》,第90页。徐彦《疏》曰:“来盟之例,例不言‘月’,而此言‘夏五’,师所不说,何氏以‘五’字或衍文,故如此解。”见《春秋公羊传注疏》,第103页。
[28]【清】孔广森:《公羊春秋经传通义》,见《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春秋类》,册一二九,页三二。
[29]蒋冀骋标点:《左传·庄公三十一年》,第43页。
[30]【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隐公二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31页。
[31]【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昭公四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480页。
[32]蒋冀骋标点:《左传·昭公四年》,第283页。
[33]【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桓公十八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110页。
[34]【民国】洪业、聂崇岐、李书春、马锡用编纂:《春秋经传引得·春秋·隐公十年》,第19页。
[35]《春秋》略外者,还包括外逆女不书、外大夫不书、外取邑不书、外相如不书、外平不书、外夫人不卒、外夫人不葬、外灾不书、外异不书。见段熙仲《春秋公羊学讲疏》,第520页。
[36]【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隐公十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63页。
[37]但也不应该忘记另一种或许更具有历史与文化双重穿透性的解释,即隐讳本国的大过、记录国外的大过,明显出于一种意识形态策略的考虑,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鼓舞和提升本国的人心士气,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
[38]【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成公六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383页。
[39]【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襄公十二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434页。
[40]顾馨、徐明校点:《春秋谷梁传·隐公八年》,第6页。
[41]刘尚慈:《春秋公羊传译注·隐公八年》,第44页。
[42]【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隐公八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59页。
[43]【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庄公八年》,见【清】阮刻《十三经注疏》下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2230页。
[44]成,当为“盛”,《春秋左传》《春秋谷梁传》均作“郕”,封国之名,位于今山东宁阳境东北。
[45]【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庄公八年》,见【清】阮刻《十三经注疏》下册,第2230页。
[46]【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庄公六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128页。
[47]【清】孔广森:《公羊春秋经传通义》,见《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春秋类》,册一二九,页四〇。
[48]蒋冀骋标点:《左传·庄公六年》,第29页。
[49]【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庄公六年》,见【清】阮刻《十三经注疏》下册,第2227页。
[50]【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僖公二十八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260页。
[51]【清】孔广森:《公羊春秋经传通义》,见《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春秋类》,册一二九,页五八。
[52]【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庄公三十二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189页。
[53]【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昭公二十七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533页。
[54]【汉】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第944页。
[55]但有论者把《春秋》之内外异辞从“自近及远”的方面去理解,李新霖说:“实现一统,唯有‘自近者始’(公羊成公十五年传),先‘内其国而外诸夏’,次‘内诸夏而外夷狄’。”换言之,“诸侯首须辨内外,判先后;先以国治为首要目标,其国治而后治华夏,华夏治而后治夷狄;及其至也,天下远近大小若一,则不复有内外之别矣。”见《春秋公羊要义》,台北:文津出版社,1987年,第127页。
[56]【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庄公九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139页。
[57]所谓“正月以存君”,是上古官、民生活之一种习俗。存,指想念、关心,问候、看望。正月是一年的第一个月,为臣、子者应当在正月省问君、父。后来引申出父母死后一周年的第一个月进行祭祀,称为“练祭”,或“小祥之祭”。《礼记·丧服小记》曰:“期而祭,礼也。”郑玄注曰:“此谓练祭也。礼:正月存亲,亲亡至今而期,期则宜祭。”《仪礼·士虞礼》亦曰:“期而小祥。”何休《春秋公羊解诂》曰:“礼:练祭取法存君。”鲁桓公死于上年四月丙子(初十日),至是年三月已满一年,当举行练祭。
[58]顾馨、徐明校点:《春秋公羊传·庄公元年》,第19页。
[59]【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庄公元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113页。
[60]段熙仲:《春秋公羊传讲疏》,第238-240页。
[61]参阅张岂之主编《十三经注疏》,见【汉】何休、【唐】孔颖达,刁小龙整理《春秋公羊传注疏·桓公五年》,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140、141页。
[62]【清】王闿运:《春秋公羊传笺·桓公五年》,长沙:岳麓书社,2009年,第187页。
[63]顾馨、徐明校点:《春秋谷梁传·定公四年》,第123页。
[64]【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昭公十一年》,见【清】阮刻《十三经注疏》下册,第2319页。
[65]顾馨、徐明校点:《春秋谷梁传·昭公四年》,第123页。
[66]【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桓公十四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103、104页。
[67]段熙仲:《春秋公羊学讲疏》,第513页。
[68]【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襄公九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427页。但关于“火”与“灾”的界定,《左传》与《公羊传》存在一定的差异。《公羊传·襄公九年》说“大者曰灾,小者曰火”,火与灾只是受损程度不同而已,轻则为火,重则为灾。但《左传·宣公十六年》则说“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灾”,火与灾有性质的不同,一是人为,一是天然。
[69]【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僖公二十八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256页。
[70]鲁国大夫公子买,字子丛,关于其被杀的原因,《公羊传》说是“不卒戍”,即有辱于戍卫使命,但《左传》以为,“公子买戍卫,楚人救卫,不克。公惧于晋,杀子丛以说焉。谓楚人曰‘不卒戍也’”,属于捏造罪名,杀大夫以取悦于别国。如果《左传》之说成立,则更说明鲁僖公没有人道,根本不配为鲁国之君。
[71]段熙仲:《春秋公羊传讲疏》,第201页。
[72]【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僖公二十八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256页。
[73]但孔广森则指出:“见于《左传》者,庄十八年原庄公逆王后于陈,宣六年召桓公逆王后于齐,经并不书。”见《公羊春秋经传通义》。
[74]【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桓公八年》,见【清】阮刻本《十三经注疏》下册,第2219页。
[75]【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隐公三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37页。
[76]【清】孔广森:《公羊春秋经传通义·定公四年》,见《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春秋类》,册一二九,页一六五。
[77]【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隐公六年》,见【清】阮刻《十三经注疏》下册,第2208页。
[78]【汉】班固:《白虎通·三军》,见《百子全书》第四册,第3538页。
[79]【汉】桓宽:《盐铁论·备胡》,见《百子全书》第一册,第442页。
[80]【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昭公二十五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529页。
[81]但当年的晚些时候,子益又被鲁国送回邾娄国。哀公十年,吴伐邾娄,子益被囚禁于楼台,后自吴奔鲁,旋即又到齐国。《左传·哀公十年》记:“春,邾隐公来奔,齐甥也,故遂奔齐。”齐人取讙、僤的原因,《左传》却以为,齐悼公将娶季康子之妹季姬,季康子之叔父季鲂侯与其妹私通,季康子不敢嫁妹,齐悼公怒而伐鲁,取讙、僤。后又因为季姬受宠而把讙、僤归还给鲁国。
[82]【清】孔广森:《公羊春秋经传通义》,见《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春秋类》,册一二九,页五五。
[83]刘尚慈:《春秋公羊传译注·桓公二年》,第60页。
[84]蒋冀骋标点:《左传·桓公五年》,第17页。
[85]【清】孔广森:《公羊春秋经传通义》,见《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春秋类》,册一二九,页二四。
[86]【宋】胡安国:《春秋胡氏传·桓公五年》,第57页。
[87]【清】毛奇龄:《春秋属辞比事记》,见《丛书集成初编》,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41页。
[88]顾馨、徐明校点:《春秋公羊传·宣公十五年》,第78页。
[89]遂,指接着、于是就。《春秋》微言,卿大夫外出办差,根据当下实际,在没有获得君王任何授权或批准的情况下,临时应变,擅自处理,称为“遂”。根据礼制,大夫自己不得因前事而擅生后事,唯“无遂事”,才是大夫的本分。
[90]【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宣公十五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357页。
[91]但《礼记·檀弓下》以为:“齐谷王姬之丧,鲁庄公为之大功。或曰:‘由鲁嫁,故为之服姊妹之服。’或曰:‘外祖母也,故为之服。’”而郑玄则不同意此说,他分析说,“谷,当为‘告’,声之误也。王姬,周女,齐襄公之夫人”,“春秋周女由鲁嫁,卒,服之如内女服姊妹是也”,而“庄公,齐襄公女弟文姜之子,当为舅之妻,非外祖母也。外祖母又小功也”。【汉】郑玄、【唐】孔颖达:《礼记正义·檀弓下》,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261页。
[92]蒋冀骋标点:《左传·庄公十一年》,第33页。
[93]段熙仲:《春秋公羊学讲疏》,第526页。
[94]【清】孔广森:《公羊春秋经传通义》,见《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春秋类》,册一二九,页四七。
[95]蒋冀骋标点:《左传·襄公五年》,第185页。
[96]【汉】董仲舒:《春秋繁露·观德》,页五七。
[97]【清】孔广森:《公羊春秋经传通义》,见《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春秋类》,册一二九,页一三一。
[98]段熙仲:《春秋公羊学讲疏》,第527页。
[99]顾馨、徐明校点:《春秋公羊传·襄公七年》,第97页。
[100]【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襄公八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426页。
[101]【民国】洪业、聂崇岐、李书春、马锡用编纂:《春秋经传引得·公羊传·隐公十一年》,第22页。
[102]蒋冀骋标点:《左传·成公十五年》,第166页。
[103]顾馨、徐明校点:《春秋公羊传·成公十五年》,第89页。
[104]【民国】洪业、聂崇岐、李书春、马锡用编纂:《春秋经传引得·谷梁传·成公十五年》,第239页。
[105]【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成公十五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401页。
[106]蒋冀骋标点:《左传·文公九年》,第104页。
[107]陈戍国点校:《礼记·王制》,第329页。
[108]刘尚慈:《春秋公羊传译注·庄公二十四年》,第157页。
[109]成得臣,字子玉,是楚国的大夫,任令尹,所以又称令尹子玉,是楚、晋城濮之战中,楚军的主战派和主帅。楚成王最初曾试图放弃与晋文公交战,但成得臣一定要打,因此,成得臣是应该为楚军的最终失败承担全部责任的。司马迁《史记》之《楚世家》中有“成王怒诛子玉”的记载。《晋世家》却称“楚成王怒其不用其言,贪欲晋战,让责子玉,子玉自杀”,而《春秋左传·文公十年》则又说,楚国有一个神巫曾经预言楚成王、子玉、子西三人都将死于非命,“城濮之役,王思之,故使止子玉‘毋死’,不及”。所以,“楚成王杀其大夫得臣”之说,可能最先因为城濮之战的失利,成王责备子玉,赐以一死,后来突然想起神巫的预言,又改变了主意,派人阻止,可惜为时已晚。
[110]长期以来,人们都一直以为中华文明滥觞于西北和北方的黄河流域,其他地区则相对滞后,而只能接受黄河流域文明的辐射。实际上,20世纪以来的考古发现已经证明,中华文明的起源并非一元,而是属于“满天星斗型”,东南西北中,各个方位,遍地开花,甚至三星堆、河姆渡文化的发源时间和成熟形式还远远领先于黄河流域。《公羊传》如果仅以鲁国为核心,守望诸夏,而将楚国划入边荒域外,不能正视蛮夷文化的繁荣、活力及其丰富多样的表现形式,尽管符合当时人们的基本文化认同,但站在今天的立场上,实在是一种狭隘的地域偏见,因而具有非常大的历史局限性。
[111]【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文公九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294页。
[112]段熙仲:《春秋公羊学讲疏》,第510页。
[113]【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昭公二十五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521、522页。
[114]陈戍国点校:《礼记·礼运》,第371页。
[115]《尔雅·释兽》,见周祖谟《尔雅校笺》,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56页。
[116]【南朝梁】沈约:《宋书·志·福瑞中》,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第971页。
[117]顾馨、徐明校点:《春秋公羊传·哀公十四年》,第143、144页。
[118]【民国】洪业、聂崇岐、李书春、马锡用编纂:《春秋经传引得·公羊传·哀公十四年》,第487页。
[119]【清】孔广森:《公羊春秋经传通义》,见《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春秋类》,册一二九,页一七九。
[120]【宋】胡安国:《春秋胡氏传·哀公十四年》,第502页。
[121]【民国】洪业、聂崇岐、李书春、马锡用编纂:《春秋经传引得·左传·哀公十四年》,第4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