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视角下教育阻断贫困的研究

一、社会学视角下教育阻断贫困的研究

社会学研究者从社会分层的角度分析代际流动的问题,较有代表性的有卡尔·马克思和马克斯·韦伯提出的两种不同分层模式,我国社会学家根据本国情况也做了大量研究,除了上、中、下阶层这样的分类外,钱民辉[2](2004)归纳出了较符合中国客观情况的社会分层,分别为总体性精英阶层、知产阶层、平民阶层和需救济阶层。其中需救济阶层是20世纪90年代资源重新积聚的一个直接后果,是教育扶贫需要帮扶的对象。

(一)文化资本视角下的教育扶贫研究

在中国,一般认为进入精英高校是贫困农村学子实现个人“上升流动”的途径之一。谢爱磊[3](2018)等多名学者在对4所“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近2000名学生持续的追踪调查结果表明,来自农村和城市的大学生,在大学的学业成绩相差不明显,但在社会成就(学生组织参与以及任职情况)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早期的文化资本投资对大学生在校期间课外活动参与程度造成了一定影响。农村籍大学生因早期文化资本投资不足,在大一刚接触社团时表现出不够自信、缺乏才艺和技术,同时意识不到参与半官方学生组织的重要性。文化资本是指一种思维方式和对生活的态度,在这种方式中,“期望行为、预期语言能力、显性和内隐的价值观、知识、对学校文化的态度以及与学术文化的关系都是学生成功所必需的能力”[4],城市与农村籍大学生家庭背景的“不公平”,造成了他们在大学期间表现力的不同,文化资本只是受家庭背景影响的一个方面。在一次精英教育的比较研究的采访中,一位来自法国底层的大学生为他所受的“不公”对待而极力争辩:他认为“关键的不公平”在于家庭背景,建立一个公平的教育体系极其复杂,但重要的是你来自哪里、家庭背景、在家庭吃饭时所谈论的话题。[5]一个人所处的家庭成长环境,既不是国家也不是教育系统能够干涉的,否则就会导致严重的不公平,因为人们是从不同的起跑线开始的。根据社会学家布尔迪厄的理论,学校系统是通过学术才能和文化遗产之间的隐性联系来复制合法文化的机构。尽管存在机会均等和精英统治的意识形态,但统治阶级除了要求教育系统复制现有的合法文化并培养能够合法操纵文化的代理人之外,别无其他要求。[6]这意味着,有着“不公”家庭背景的学生迈入期望的大学,备受期望的大学文化表现出来的却是精英统治阶层的意识,因而底层阶级的学子未能在大学取得满意的表现,在这样不利的情况下,大学教育就无法实现打破阶层固化、促进社会流动的功能。一份有关社会阶层不平等的研究证明,教育差异与社会经济不平等的加剧有关。如果社会阶层污染了学校对学生选择的过程,那么教育差异可能会加剧社会阶层在教育结果上的不平等。[7]相对于文化上的不平等而言,经济上的不平等是扶贫工作更易于解决的问题,所谓“扶贫先扶智”,教育扶贫正是解决这种“文化差异”的一剂良方,人的思想、意识是贫困的根源所在,人只有在主观意识上摆脱贫困,才能真正走出困境。高等教育促进代际流动的功能更为显著,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劳动者,其子女职业代际流动性更强,但如何让贫困群众有机会搭上这一快车实现代际内的职业、收入流动,需要从教育扶贫做起。贫困儿童受教育的时间越长,越有助于他们将来进入高收入群体,也就是说,教育作为一种重要的代际流动机制,能帮助儿童从弱势经济地位提升到更高的经济地位。[8]

(二)代际流动视角下的教育扶贫研究

促进代际流动的教育扶贫应是阶段化的,从贫困家庭养育一个孩子来说,在孩子不同年龄阶段需要采取不同的措施,除了经济上的补贴之外,文化上的“栽培”必不可少。国外一个大规模儿童项目的最新报告提出,除了应给儿童提供保障健康的营养之外,培训母亲成为儿童保育工作者也有重大影响,菲利普·派恩斯早期儿童发展计划发现,接触过一系列综合干预措施如喂养、保健、家访和儿童发展中心等的父母,他们的孩子在发展的测试中表现得更具优势,对于那些早期开始学前准备和持续时间很长的儿童,其影响更为深远[9],因此教育扶贫工作应该从孩子未进入小学之前的入学准备工作做起,此为第一阶段。

就我国情况而言,部分地区于2019年启动了由国家卫健委、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开展的“国家农村儿童早期服务项目”,项目主要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养育风险筛查、儿童早期发育风险筛查及儿童养育知识宣传咨询指导等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等内容。目前项目还处于试点阶段,未面向全国推广,但我们能够预判,如果能够对贫困地区儿童进行早期的干预,为儿童提供更有益、健康的成长环境从而促进儿童全面的发展,这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消除贫困促进社会代际流动的第一步。

一项有关南非学校教育的研究明确了儿童在校何时落后以及随时间变化的落后程度,研究者选取了多个具有代表性的不同年级的学生来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到三年级时,60%的贫穷孩子已经比富有的同龄人落后三年的学习时间;随着他们在学校时间的推移,这一差距也在扩大,到九年级时,他们比富有的同龄人落后五年的学习时间。[10]贫困的差距会导致不同家庭儿童所受教育的差距逐渐增加,向穷人提供的低质量教育会最终成为他们的贫困陷阱,使得阶级再生产阻碍社会代际流动。因此,在贫困地区需要保证贫困儿童的义务教育质量,此为第二阶段。

檀学文将中国教育扶贫的目标概括为“多上学、上得起、上好学、促成长”。[11]其中“多上学”“上得起”是前提,“上好学”便是对教育质量的要求。当然,如何保证义务教育质量是个十分庞大的话题,国内不少学者从多角度进行了研究。鲍传友认为应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从而减小城乡差距[12];乔宝云等关注了中国的财政分权问题,提出对贫困地区实行专项转移支付来改善该地区教育状况[13];庞丽娟等提倡应从解决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现存问题入手,完善教师队伍建设[14];段成荣等关注了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才能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15]。笔者认为,如今保证教育质量的核心问题已经从原来的关注物质条件转移到了关注“人”之上,随着物质条件的改善,我们不仅要保证贫困儿童有学可上,更要追求“上好学”。例如,农村儿童义务教育阶段的“三六”学段制,儿童达到入学年龄后可就近到村小学习三年,此后转去乡镇或县城学校寄宿完成义务教育,如此,对个体而言能够得到家庭的照顾也能满足学生日后发展的需求。[16]个体的学习环境、农村教师的培养、留守儿童的成长,都是我们所关注的“人”的问题。以人为本,是保证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的核心。

教育扶贫的第三阶段是高中教育阶段。这一阶段的学生便要面临“两难”的选择。选择普高,即选择了大学,接受高等教育后选择社会地位较高的职业、获得高起薪;选择中职,即提前选择职业,除小部分“好”学校的“好”学生能通过对口升学进入高校外,大部分农村中职学生都选择了就业。经过高考,若是“寒门出贵子”,无疑是促进代际流动的,但重新审视这一现象会发现,这仅仅是普高留给“寒门”的上升途径,而对于“寒门”而言,通过职业教育实现个人社会地位的上升概率是很小的。一是职业教育的定位,职业教育是让受教育者获得职业知识技能与道德,对国家而言是一种基层劳动力的储备,而高精尖人才的培养并非职业教育的范畴;二是职业教育的地位,虽然官方层面越来越强调职业教育是一种教育类型,但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不高,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建设从未止步,百姓和社会却是“不买账”的态度;三是职业教育的上升渠道,我国的学制为分支制,职业教育上升途径不畅的问题明显存在,就现实情况而言,就读于中职院校的学生难以接受高等教育特别是本科、研究生层次的教育。因此高中阶段的教育扶贫除了应该保障在普高就读的贫困学生的学习、经济情况之外,更应该关注的是农村的职业教育问题。中职院校应该如何发展、如何为贫困学生提供上升路径,是教育扶贫急需解决的问题。

(三)职业与收入代际流动视角下的教育扶贫研究

完成三个阶段的教育扶贫之后,我们再从整体的角度看待职业与收入代际流动。人们通常认为教育是获得好工作的通行证,虽然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工人会比受教育程度低的工人的生产率更高,但如果劳动力市场被分割开来,教育可能无法提供获得好工作的机会。[17]因此,教育扶贫对代际流动的促进作用是以确保劳动力市场不出现严重分割为前提的,而我国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劳动力市场分割。随着我国经济的市场化,劳动力市场分割程度在城镇区域日益减弱,居民职业代际流动程度增加,但收入的代际流动在减小。[18]尽管个人的收入水平与父辈的收入水平的关联程度上升,对于城镇居民的职业选择而言是有益的,但扶贫阵地“农村”的状况不容乐观,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一直是贫困群众获得更好工作的阻碍。与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相反的“对抗论”则认为教育对原有生产关系的复制能力是较弱的,教育能直接影响人的社会地位,其促进代际流动的功能比对生产关系的复制功能更强。[19]不同理论对教育扶贫的价值评估不同,但教育扶贫的初衷不能因为其价值而受到影响,教育扶贫的出发点是“人”,落脚点也应该是“人”,只要能改善民生,帮助贫困群众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获得更有价值的人生,这件事便值得做。至于教育扶贫在代际流动上的影响,在对贫困群众职业、收入上的改善与帮助,仅是其部分功能,不应该成为扶贫工作的“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