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教育扶贫的主体

二、墨西哥教育扶贫的主体

墨西哥现行教育制度以1917年《墨西哥合众国宪法》和1973年《墨西哥联邦教育法》为依据,全国教育体系由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两个系统组成。联邦政府公共教育部是领导全国教育工作的中央机构,公共教育部对各州教育工作的领导,实行分权制,由该部派驻各州的总代表团负责。

(一)联邦政府

在职业教育管理方面,联邦政府设有三个隶属于中、高教育司的总局来统管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的职业教育:工业技术教育总局、农牧业技术教育总局和海洋科技教育总局。

(二)州政府

州政府在墨西哥教育战略的影响下,与联邦政府合力共同参与国家教育扶贫。在联邦政府层面设立了公共教育部,具体机构有产业工作培训中心和产业技术教学中心。

1.产业工作培训中心

产业工作培训中心隶属于墨西哥就业培训学院,开设40余种专业,在全国拥有近230所学校,提供专门的技术培训,特别是机器与手工操作训练,并应企业或者劳动者的要求更新不同行业的专业技术。

2.产业技术教学中心

产业技术教学中心作为墨西哥联邦政府的下设公共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负盈亏。其目的是培养中职和高职级别以上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在技术、科学和教学层面上开展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项目,并培训技师。

(三)非政府组织

墨西哥的非政府组织主要分为两类:民间协会和私人救助机构。民间协会主要致力于公益性事业,减贫为其关注的重点。2004年《联邦公民社会组织活动促进法》的颁布,标志着联邦政府正式承认非政府组织有参与国家政策制定和实施以及尊重关于组织内部事务的决定的权利,明确表示其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民间协会和私人救助机构相互合作,共同承担着墨西哥非政府组织在地方上发展教育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