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建设和质量监测机制并重,构建教育扶贫质量保障体系

三、资源建设和质量监测机制并重,构建教育扶贫质量保障体系

教育精准扶贫应发挥信息技术在教育扶贫资源建设、教育精准扶贫对象遴选与数据库建设以及教育扶贫具体实施方面的功能,充分保障教育扶贫的质量。一方面,要加强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和设备的建设,利用国家目前所大力推动的相关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如“三通两平台工程”,职业教育领域的专业课程“专递课堂”,以及一些省份的创新探索,等等。另一方面,借鉴国际经验,将信息技术充分运用到教育扶贫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如利用信息技术建立教育扶贫数据库,甄别与遴选教育精准扶贫的对象,制订个性化的教育扶贫方案,提供定制化的教育扶贫内容,实现资源精准推送,提高效率,建立教育精准扶贫数据库,实现教育扶贫过程监管,提升管理效率与水平,保证教育精准扶贫的质量。

教育扶贫质量保障也应注重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首先,利用我国现有的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实现教育数据与精准扶贫数据的互通,提升精准扶贫资源共享水平。利用全国贫困地区数据库、贫困信息建档立卡信息档案数据库、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数据、国家统计局农民工调查数据等,为教育精准扶贫具体方案与实施途径提供精准依据与决策参考,形成定点定向的个性化教育精准扶贫方案。其次,建立教育精准扶贫质量评价体系,利用评价结果实现对教育扶贫工作方案的动态监管和有序改进。根据教育扶贫的类型,制订相应的考核、质量监测以及评价方案,基于考核结果调整教育扶贫方案。再次,实现教育扶贫质量监测机制与教育扶贫政策衔接以及协同改进。这既为改进教育扶贫总体政策与制度提供及时的反馈与依据,也为教育扶贫退出机制提供切实可靠的依据[40],为贫困人群及其脱贫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教育服务与全方位质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