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兰卡教育扶贫的制度安排

三、斯里兰卡教育扶贫的制度安排

(一)法律法规

《高等与职业教育法案》是指导斯里兰卡职教培训的主要法律文件。2012年,斯里兰卡提出了对该法案的修正案。修正后的该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根据经济社会对人力资源的需要规划发展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2)开放国家资格证书体系;(3)建立职业教育的学术标准与培训标准。[6]就经费配置而言,斯里兰卡政府部门主要承担了三项职责:一是拟定职业教育扶贫项目的总预算和支出;二是准备职业教育扶贫项目的年度财务报表;三是募集职业教育扶贫的国内外潜在捐赠款。

《“马辛达·琴萨纳亚”十年发展规划:斯里兰卡的新愿景(2006—2016年)》是斯里兰卡国家层级的规划,该规划不仅传达了对弱势群体的最高关切,而且强调了职业教育扶贫的重要意义。2009年第80号政策《面向弱势群体的专门职业教育与谋生技能培训》是斯里兰卡部委层级的重要文件,该文件对斯里兰卡各类职业教育机构的职业教育扶贫任务进行了规定。[7]

(二)战略规划

1.1981年教育白皮书

斯里兰卡政府1981年以白皮书的形式提出了新的教育政策。白皮书尤其建议通过创建学校集群来引入学校之间的资源共享系统,并指定一所学校作为核心学校。当时在许多地方建立了学校集群,但是到了1984年,因为这种新的管理形式存在人员和后勤等方面的问题,集群系统不再在全国范围内采用。斯里兰卡教育行政体制的改革始于1984年。为了进行教育规划,斯里兰卡在部门一级引入了更多的行政机构,行政人员在区域办事处和地区一级工作。[8]

2.斯里兰卡国家战略

斯里兰卡国家战略规定了九个战略目标,构成了提高弱势群体职教培训的框架。九个战略目标包括:(1)认识到弱势群体的培训是实现包容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国家优先事项;(2)建立信息系统,协调行动和绩效评估;(3)确保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的资金充足;(4)提高认识,建立职业指导与咨询;(5)扩大培训供应商网络,扩大外联;(6)采用灵活和创新的培训方法;(7)合并生计和生活技能培训;(8)培训与就业支持相结合;(9)包容性地提供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扩大受众面。[9]这九个战略目标重点关注弱势群体,并给弱势群体提供一套完整的职业培训体系,有利于他们掌握一门生存技能,解决职业生涯的发展问题。

(三)援助计划

为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国家设计了一系列的政策框架,比如《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国家政策框架》。该框架为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设置了如下的具体目标:(1)创设一个促进职教培训发展和有效实施的法律环境;(2)确保所有的国立职教培训机构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委员会提供相关年度的统计数据;(3)要求所有的私立职教培训提供者给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委员会提交年度财务和统计报表;(4)鼓励国立和私营部门的供应商使用基本的成本信息并上传到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委员会,生成财务会计报告;(5)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委员会应该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以方便各机构财务管理报告的生成;(6)国家职教培训机构提供的课程内容和课程设置应严格适应经济社会需求并保持在国家和国际竞争的水平;(7)加强工业部门的雇主在设计国立职教培训机构提供课程的积极性;(8)国家职教培训机构的法律规定应确保更多的财政自主权;(9)课程设置优化应最大限度地使用国家职教培训机构的资源;(10)国家在必要时向非国有部门的职教培训机构提供援助;(11)鼓励正式、长期的公私合作机构和培训中心的建立;(12)捐助者与贷方资金的使用与国家发展计划中对职教培训部门的规定一致;(13)提供充足的职教培训机构资金;(14)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应在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内容传授方法和教育与培训的综合评价过程中设置能力标准;(15)为认证的工艺人员建立起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相匹配的工资表;(16)确保国家职业资格能力标准在招聘国有部门岗位和授予政府合同中得到应有的重视;(17)鼓励职教培训机构建立伙伴关系,为工业发展开展培训课程;(18)为职教培训人才创造更好的国外就业机会;(19)发展创业技能,提高就业能力;(20)为弱势群体设计个性化的职教/民生培训;(21)发展员工职前培训和在职工业实践;(22)在每个培训组织网络中建立传输方案,根据可接受的原则,确保满足学生利益的培训方案进行最优化传递;(23)制定和实施绩效评估,要基于员工是有能力的专家、机构框架的存在是为了支持员工的发展而制定;(24)针对每个培训组织,制定并实施有效、公平、系统的内部提升方案;(25)通过短期技术项目将职教培训领域的资源拓展到学校系统;(26)为没有直接进入高等教育的离校生提供无缝衔接,使他们在职教培训体系内继续接受教育;(27)在研究、课程发展和政策领域内与高等教育机构建立联系;(28)建立一个标准化体系,识别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框架下的非国家资格课程项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