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教育扶贫的制度安排
长期以来,印度种姓制度、性别歧视、贫富差距等严重制约着印度教育发展,这些突出的社会问题也让政府和民众认识到扶贫减贫工作的重要性。各种社会问题交织,弱势群体一直是政府关注的重点。为此,印度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针对弱势群体的相关政策法律,其中包括:《宪法》中相关条款、表列种姓与表列部落的经济发展计划及保留政策。印度是中央政府和邦政府合作的教育管理体制,人力资源开发部是中央教育管理部门。该部门以宪法作为宏观指导,制定各类战略规划、援助计划及针对各方面的立法,齐头并进,共同推动国家扶贫减贫进程。
(一)法律法规
印度《宪法》自1949年起,经过多次修正,一直强调教育公平问题。印度《宪法》规定国家应向6—14岁儿童提供免费义务教育。其中规定“国家应在其经济能力和发展范围内,做出有效规定,确保失业、年老、疾病和残疾以及其他不应有的匮乏情况下的工作权、受教育权和公共援助权”。其中特别提到了弱势群体,“国家应特别注意增进弱势群体的教育利益和经济利益,尤其是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人民的教育利益和经济利益,并应保护他们不受社会的不公正待遇和各种形式的剥削”。2009年议会通过了《儿童接受免费义务教育权利法案》。该法案规定儿童有权利就近接受免费的8年义务教育,并指出要保护儿童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权利。[24]2002年,印度宪法修正案要求“国家要努力为所有6岁及6岁以下的儿童提供学前教育”,以此来保障儿童受教育权。
(二)战略规划
印度共和国成立以来,各届领导人始终将教育发展水平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决定性因素。20世纪60年代科塔里教育委员会发表的报告,引起了印度社会强烈反响,被认为在印度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印度政府随即颁布了《1968年国家教育政策》,高度肯定教育的作用,提出推行“10+2+3”的教育结构,促进了教育的普及。由于其中许多建议未付诸实施,加之执政党的更迭,1986年颁布了新的国家教育政策,并于1992年再次修订。除国家教育政策以外,印度政府从1951年开始实施五年计划,至今已经实行了十三个五年计划。
1.国家教育政策
《1968年国家教育政策》是印度独立以来教育发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旨在重建教育体系、提高教育质量,从免费义务教育落实、教师地位待遇保障、教育机会均等、科学教育研究、工农业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扫盲和成人教育等17个方面进行了阐述,确定了“10+2+3”的教育结构,提出要保障少数民族教育利益。该政策在实现教育机会均等方面指出:要改善教育设施地区不平衡,重视女性教育,加紧发展落实落后阶级人民教育,扩大残疾儿童、弱智儿童教育设施建设。[25]《1968年国家教育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各方面因素的交织,新的挑战和社会需求使政府迫切需要为国家制定实施新的教育政策。《1986年国家教育政策》是对《1968年国家教育政策》的进一步细化落实,使各项政策更具操作性。在“教育机会均等”部分,该政策介绍道:关注被剥夺平等权利人的具体需求,将教育作为妇女改变地位的媒介,重视少数民族、农村偏远地区、弱势群体的教育。在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印度政府结合时代要求,提出了《1992年行动纲领》。《1992年行动纲领》对《1986年国家教育政策》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并以“为了平等的教育”为名,分别以“表列种姓的教育”“表列部族的教育”“其他教育落后的部分和地区”“少数民族”等为题,论述了在这些方面应该采取的措施以及采取这些措施的必要性。[26]《1992年行动纲领》分别对妇女平等教育、少数民族、表列种族弱势群体以及各种类型各个阶段的教育进行了详细阐述,对消除教育不平等、关注弱势群体教育公平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2.五年计划
五年计划是印度仿效苏联,制定的针对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发展规划。1951—1956年印度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将教育作为国家发展的首要领域。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再次强调教育在国家发展中的地位,把教育作为最优先发展的领域,并且作为国家快速和全面发展的核心手段。第十二个五年计划提出教育是社会、政治、经济变革重要的杠杆,前所未有地提出了要把重点放在扩大教育、显著提高教育质量、确保教育机会均等上。通过五年计划,印度希望能够普及免费义务教育,将小学辍学率降低到10%以下,增加高等教育入学率,将中学总入学率提高到90%,高中总入学率提高到65%[27]根据“十二五”报告,印度青年识字率从1983年的60%提高到2009年的91%,成人识字率从2004年的64.8%增至2011年的74%。印度在缩小教育公平差距方面也取得了良好的进展。印度的教育不平等,以基尼系数来衡量,受教育年限的系数从1983年的0.71减小到2010年的0.49。基础教育中的性别差距缩小,大幅减少了社会经济层面导致的教育不平等现象。
(三)援助计划
以宪法和相关战略规划为主导,为实现扶贫减贫,改善弱势群体教育公平问题,国家又提出了一系列援助计划,其中包括各类发展计划、中央政府的奖学金计划、各邦政府的奖学金计划等,涵盖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各个层次,涉及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等各个类型。
1.整体性儿童发展计划
整体性儿童发展计划始于1975年的一项小规模实验,后在印度全国进行推广。具体来看,该计划从以下六个方面为儿童的发展提供全面的服务:向0—6岁的儿童以及孕妇和哺乳期母亲提供营养补充;健康检查;免疫接种;转诊服务;3—6岁儿童的非正规学前教育;健康和营养教育。[28]
2.国家儿童行动计划
2005年印度提出的国家儿童行动计划明确规定,国家要优先向弱势群体儿童提供教育和保育服务,要“解决由于性别、阶级、部落、种姓、宗教和法律地位而导致的歧视问题,从而确保平等”,“所有政策和项目要向最弱势的、最贫穷的和获得最少服务的儿童提供最大程度的优先”。[29]具体来看,国家儿童行动计划包括儿童发展——学前儿童保育与教育、女童的权利、青春期儿童、残疾儿童、儿童与环境;儿童保护——处境不利儿童、犯罪儿童、性剥削与儿童色情、非法交易儿童、反对童工、感染艾滋病毒的儿童等。[30]
3.《国家儿童宪章》
《国家儿童宪章》2003年提出“国家要保证所有儿童被平等地对待,不因儿童的背景、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种族、人种、种姓、性别、语言、宗教信仰、政治观点、国别、道德信仰或社会出身、残疾、政治地位或其他任何原因而受到歧视”。[31]同时《国家儿童宪章》指出,国家要保护儿童心理健康,保证儿童娱乐设施建设与服务。
4.区域初等教育计划
20世纪90年代,印度提出实施区域初等教育计划(District Primary Education Plan,缩写为DPEP),各县规划的目标除有效地普及初等教育外,还应包括减少现在的入学机会不平等现象,为不利群体儿童提供相应的教育机构,提高教学质量,吸引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学校教育事务及建立地方性教育机构以确保地方分权教育规划的有效性。[32]其总目标是重建所在县整个初等教育。1993年该计划正式运行,旨在提高初等教育质量。
1993年欧盟与印度缔结伙伴关系,双方就县域初等教育普及计划的合作进行了探讨,并促使了初等教育的全面改革。2000年,欧洲共同体以拨款的方式支持区域初等教育计划,总投资达1.5亿欧元,其中95%以上的资金由印度政府用作区域初等教育计划的发展优先事项部署资金。[33]1994年,在阿萨姆、哈里亚纳等几个邦首先实施区域初等教育计划,1996年扩展到9个邦,目前已扩展至印度大部分地区。
5.初等教育普及计划
初等教育普及计划是印度政府在21世纪推出的一项被誉为全面普及初等教育的旗舰型计划。该计划提出了一个明确的目标:到2007年所有儿童至少完成五年小学教育,弥合小学阶段性别、种姓差距,到2010年所有儿童都能完成小学教育,在基础教育阶段弥合性别、种姓差距。[34]其终极目标是解决教育不公平的问题,2001—2010年的十年间,印度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免费的、义务的初等教育。初等教育普及计划实施以来,降低了基础教育的辍学率,尤其提高了女性识字率。
6.中等教育普及计划
印度政府针对中等教育质量和供给不足的问题,于2009年启动了中等教育普及计划。中等教育普及计划有三个目标,即准入、公平和质量。具体而言,该计划的目的包括将小学高年级升级为中学;加强现有的中学;在学校增设教室,科学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室,美术、工艺和文化室,厕所和供水设施;为教师提供在职培训;为教师提供校舍和修缮住宅区。[35]在印度第十一个五年计划中,进一步完善了中等教育普及计划的相关条款,支持将中等教育的覆盖水平由2006年的52%扩大到2012年的75%,要求农村地区以及在册种姓和在册部落人口的覆盖总比率达到70%;穆斯林作为一个群体并不是单独的目标,但被广泛认为在教育方面参与度很低;同时,学校应在所有居住区5公里(九年级和十年级)或10公里(十一年级和十二年级)内提供中等教育。[36]
除此之外,印度政府一方面通过如资源支持计划、女童教育计划、开放教育计划等,将更多的适龄儿童纳入到中等教育计划中来;另一方面通过实施质量改进计划、青春期教育计划、教育质量指标项目等,提高中等教育质量。[37]
7.操作黑板计划
为解决正规小学最基本的设施设备问题,印度于1987—1988年实施了操作黑板计划。其基本内容是:(1)保证每所小学有两间在任何天气条件下都能使用的、带走廊的、面积合理的教室,有男女厕所;(2)每所学校至少有两名教师,尽可能保证其中一人是女教师;(3)为每所学校提供最基本的教学和学习材料,包括黑板、地图、图表、图书、乐器、玩具、游戏设备及劳动实习工具等。[38]操作黑板计划是通过改善学校设施和教学环境,以期提高学生学习成绩的计划。
8.农村青年创业计划
1979年8月,印度开始实施农村青年创业计划。国家在每个地区投资建立了一个职业培训中心,为18—35岁的农村失业青年提供技术和教育培训。经过培训,他们可以在获得地方当局的许可并获得银行贷款后开始经营业务。1980—1982年,共有293000名年轻人接受了职业培训,其中很多成为个体经营者。[39]
9.国家职业教育资格框架
迈入21世纪后,印度政府同时面临人口资源丰富与人力资源短缺的矛盾与困境。同时,印度职业教育发展相对迟缓,吸引力不足,质量不高,很难满足印度产业发展的诉求。[40]国家职业教育资格框架通过多种渠道提供学习,贯通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以及劳动力市场,从较低层次的学习到高等教育,无论学生从哪一个阶段开始,均能相互衔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有助于增加和扩宽劳动者受教育机会的渠道,提高全民受教育的程度,促进中学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普及水平的提高。[41]
10.高等教育保留政策
高等教育保留政策是印度推行的肯定性行动政策,旨在改变不公正社会结构,主要针对表列种姓、表列部落及其他落后阶级等弱势群体。印度虽然早在1953年就提出了高等教育保留政策的建议,但一直到1990年,中央政府才开始实行该政策,“第93次宪法修正案”对该政策给出相关支持。在印度的国立大学里,表列部落和表列种姓分别获得7.5%和15%的配额,两者合计占22.5%。由于印度宪法规定保留配额不能超过50%,因此,其他落后阶级获得了27%的配额。[42]在印度高考中,根据考生分数和种姓排序,高校依次录取。该政策也因存在城乡差异显著、性别不平等、政策偏误滥用、忽视穆斯林等诸多问题而饱受非议。不可否认,高等教育保留政策让部分弱势群体切实享受了权益,但印度政府也应该针对现实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多种配套政策,以期印度教育综合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