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条 天使是否穿过居间的场所?

第2条 天使是否穿过居间的场所?

现在我们着手讨论第2条。

异议:天使似乎并不通过居间的(per medium)场所。

理据1:因为穿过居间的场所的每一件事物在穿过一个较大的场所之前首先须穿过与自己的尺寸相应的场所。但是,天使是不可分割的,与天使相应的场所被限制在一个点上。所以,如果天使穿过居间的场所,则他在运动中便必须要穿越无数个点;但是,这是不可能的。

理据2:再者,天使是比灵魂更为单纯的实体。但是,我们的灵魂藉思考能够从一端到另一端而无需经过中间的场所;因为我能思考法兰西,接着就思考叙利亚,而无需思考处在二者之间的意大利。所以,天使更是能够从一端到另一端而无需通过居间的场所的。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如果天使从一个场所运动到另一个场所,那么,当他处于他达到的那个端点时,他便不是受到推动,而是被改变。但是,改变的过程处于每一个现实的改变之前。所以,当他存在于某一个场所时,他便正在受到推动。然而,只要他处于他从之出发的那一点上,他就没有受到推动。因此,当天使处于居间场所时他便受到推动,天使因此便必然穿过居间的场所。

我的回答是:正如前面一条所说,天使的位移运动可以是连续的,也可以是非连续的。如果天使的位移运动是连续的,他就不能从一个端点到另一个端点而不穿过居间的场所,因为正如哲学家在《物理学》第4卷中所说:“所谓居间就是一个能够被连续地改变的事物在还没有到达它要被改变成的那个最后目标之前处在其中的那个阶段。”[4]因为在连续的运动中,第一和最后之序是基于积量中的第一与最后之序的。[5]

但是,如果天使的运动不是连续的,他就可能从一个端点到另一个端点而不必穿过居间的场所,这是显而易见的。在这两个端点之间有无数个居间的场所,不管它们被认为是可分割的还是被认为是不可分割的,都是如此。关于不可分割的场所,这是再清楚不过的。因为:既然一如哲学家在《物理学》第6卷中所证明的:“没有两个点可以一个接续另一个而二者之间没有居间的点”,那么,在任何两个点之间便都会有无数个居间的点。[6]同样的结论也必然可以用来论断可分割的场所,而且,这个结论也可以从形体的连续运动得到证明。因为除非在时间中,一个形体是不能从一个场所运动到另一个场所的。但是,在度量形体的运动的那整个时间中,不可能存在在其中运动的形体既不在这个场所也不在另一个场所的这样两个“现在”;因为如果一个形体在这样两个“现在”都处于同一个场所,那就可以得出结论说,它在那儿静止不动,因为静止无非就是现在和之前存在于同一个场所。所以,既然在度量运动的时间的第一个“现在”与最后一个“现在”之间有无数个“现在”,那么,在运动从之开始的那第一个场所与运动停止在其上的那最后一个场所之间必然存在着无数个场所。这个结论,从感觉经验也可以得到证明。假设有一个一掌长的形体,再假设它沿着一个两掌长的平面运动;显然,运动从之出发的那第一个场所是一个一掌长的场所,运动结束于其上的那个场所则是另一个一掌长的场所。非常清楚的是:当它开始运动时,它逐渐地离开第一个一掌长的场所而进入第二个一掌长的场所。因而,由于掌的积量(大小)是可分的,接续的那些居间的场所也是可分的,因为在第一掌长的积量中的每一个独特的点都是一个场所的开端,在另一个掌长的积量中的每一个独特的点则是这同一场所的末端。所以,由于积量是无限可分的,而且在每一个积量中的那些点又是潜在地无限的,由此必然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每两个场所之间存在着无数居间的场所。

一个可被推动的形体只是藉其连续的运动而穷尽无限个居间的场所,因为正是由于居间的场所是潜在地无限的,所以在连续的运动中也必然有无限个东西被计算在内。所以,如果运动不是连续的,那么,这运动的所有部分都将被实际地计算在内。因此,如果任何一个可被推动的形体受到推动,但是,又不是藉连续的运动受到推动,那就可以得出结论说:或者它不穿过任何居间的场所;或者它事实上穿过了无限个场所,然而,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既然天使的运动不是连续的,他就不穿过任何居间的场所。

实际地从一个端点到另一个端点而不用经过居间场所,这与天使的本性完全相符,但是,却不与形体的本性相符,因为形体受到场所的度量,而且还为场所包纳,所以,它一定在其运动中遵从场所的规律。但是,天使的实体不被空间包纳也不受制于场所,而是包纳场所且处在场所之上。所以,如其所欲地把自己投入到一个场所,或通过或不通过居间场所,这是件完全处于天使的能力范围之内的事情。

答正反两方意见理据1:天使的场所之被认为与天使匹配,所依据的不是积量,而是能力的接触,所以,天使的场所是可分的,而不总是一个纯粹的点。但是,即使居间的可分的场所也是无限的,正如我们前面所说,它们也可被连续的运动穷尽,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便可以明白。

答正反两方意见理据2:当天使在位置方面受到推动时,他的本质便被用到不同的场所;但是,灵魂的本质不能用到所思想的事物中去,而毋宁说所思想的事物存在于灵魂之中。所以,这里没有可比性。

答正反两方意见理据3:在连续的运动中,实际的变化不是这种运动的一个部分,而是这种运动的结果;所以,运动必然在变化之前。因此,这样的运动穿过居间的场所。但是,在非连续的运动中,变化是这种运动的一个部分,因为一个单元是数目的一个部分;所以,即使没有居间的场所,几个场所的连续也构成这样的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