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条 最高天是否是与无形式的质料同时造出来的?
现在我们着手讨论第3条。
异议:最高天(caelum empyreum)似乎并不是与无形式的质料同时造出来的。
理据1:因为最高天,如果它是件事物的话,那就必定是一个感性物体。但是,所有感性物体都是可以运动的,而最高天却是不可以运动的。因为如果它可以运动的话,则它的运动就会藉某个可见物体的运动而被查明,但情况却并非如此。因此,最高天与无形式的质料并不是同时造出来的。
理据2:再者,奥古斯丁在《论三位一体》第3卷第4章中说过:“在一定的秩序中,低级物体受高级物体支配。”所以,如果最高天在所有物体中是最高的,它就必定对低于它的物体产生某种影响。但是,情况似乎并不是这样,当它被假定为处于运动之外的时候,事情就更其如此了。因为一个物体,除非它自身受到推动,是不可能推动另一个物体的。所以,最高天并不是与无形式的质料同时造出来的。
理据3:再者,如果人们坚持认为:最高天是一种默观的场所(locus contemplationis),而不是安排达到自然结果的;奥古斯丁在《论三位一体》第4卷第20章中则相反地说:“就我们在思想上领会永恒事物的范围而言,我们是不可能属于这个世界的。”由此看来,默观显然能够提升心灵超出这个世界的事物。所以,有形的地方是不可能成为默观的场所的。
理据4:还有,天体之间存在有一种物体,部分透明部分发光,我们称之为恒星天(caelum sidereum)。还存在有一种完全透明的天,一些人称之为水成天或水晶天(caelum aqueum vel crystallinum)(问题68第2、4条)。因此,如果还存在有更高的天的话,那就必定是完全发光的了。但是,事情不可能如此,因为果真如此的话,大气就会被始终如一地受到照射了,从而也就不再会有夜晚。所以,最高天并不是与无形式的质料一起造出来的。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斯特拉布(Strabus)在《圣经通行本注》说:在“上帝创造天地”这句话中,“天所表示的并不是可见的天空,而是最高层的或燃烧的天。”
我的回答是:最高天所依靠的仅仅是斯特拉布、伯德(Bedae)以及巴西尔的权威,他们这三个人在一个方面全都是一致的,这就是他们全都坚持认为最高天乃有福的人的住所。斯特拉布和比德说过:“它一被创造出来,就住满了天使。”巴西尔在《六天创世注(Hexaëm)》第2卷中也说过:“正如堕落的人被驱赶进了最底层的黑暗之中一样,因值得敬重的行为而得到奖赏的人也就被置放进了超乎尘世的光中,在那儿,正义的人将获得休息的住所。”但是,他们所给出的作为他们的说法的基础的理由却不同。斯特拉布和伯德教导说:存在有一个最高天。因为他们用来意指恒星天的天空被说成不是在一开始造出来的而是在第二天造出来的。但是,巴西尔在《六天创世注》中提供的理由却在于:否则,上帝似乎就会在他的最初工作中就造出了黑暗,一如摩尼教徒当其把《旧约》中的上帝称作黑暗的上帝时所错误地断言的那样。
然而,这些理由都不那么令人信服。因为对被说成是在第二天造出来的天空的问题,奥古斯丁以一种方式做了解释,而别的宗教作家则以另外一种方式做了解释。但是,黑暗问题,奥古斯丁是通过假定由黑暗所表示的无形式性不是由绵延而是由起源而先于形式予以解释的。然而,按照别的作家的观点,既然黑暗不是任何受造物,而只是光的一种缺乏,则上帝从无中创造的事物,最初产生的处于不完满的状态,尔后才使它们臻于完满的状态,便正是上帝智慧的一个明证。
但是,更好的理由却能够从荣耀本身的状态演绎出来。因为在未来的奖赏中,可以找到两种荣耀:即精神的和形体的,不仅人的应受到荣耀的身体有荣耀,而且得到更新的整个世界也有荣耀。这样,精神的荣光就开始于世界的开端,存在于天使的幸福中,而天使是与允诺成圣的人地位相等的。因此,甚至从一开始就在一些形体事物中就开始造出了某种身体的荣光,从一开始就免于朽坏和变化的奴役状态,并且是完全光辉灿烂的,甚至整个身体的创造,在复活之后,也是可望存在的。所以,天之所以被称作最高天即净火天,并非由于它的热度,而是由于它的光明。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第10卷第9章中说过:“波菲利由于假定恶魔居住在大气中,而天使则居住在太空中或最高天中,从而把恶魔同天使分隔开来了。”但是,波菲利,作为一个柏拉图主义者,却坚持把被认为是“恒星天”的天说成是净火天,从而称之为最高天或以太天,其中所谓“以太”所表示的是火焰的燃烧,而不是像亚里士多德所理解的那样,是快速的运动。[13]这在很大程度上被说成是防止了任何人假定奥古斯丁在为现代作家(追随伯德和斯特拉布的权威,参阅问题68第4条)所理解的意义上曾经主张过一种最高天。
答异议理据1:可感觉的有形事物在世界的现存状态下都是可以运动的,因为通过有形受造物的运动,元素的增多就得到了保证。但是,当荣光最终实现的时候,物体的运动也就终止了。而最高天的状态则必定从一开始即是如此。
答异议理据2:完全可能如一些人所断言的:最高天既然具有作为其注定目的荣光状态,也就不会影响处于另一种秩序中的低级形体,即那些仅仅指向自然目的物体了。然而,似乎更其可能的是:它却是在影响着被推动的物体,虽然它自身并不被推动,正如位于上帝宝座旁边的最高等级的天使影响着那些作为信使而活动的低等的天使一样,虽然他们自己并不受到差遣,狄奥尼修斯在《天国等级论》第13章第3节中就是这么教导的。由于这个理由,我们便可以说:最高天对那被称作第一重天且受到推动的事物的影响在那里所产生的便不是那些作为运动结果的瞬息即逝的事物,而是那些具有固定不变本性的事物,如保存或产生事物的能力,或与其尊严相称的东西。
答异议理据3:有形的场所被用来默观,并不是必然的,而是合宜的,以便外部的辉煌能够匹配于内在的辉煌。因此,巴西尔在《六天创世注》中说:“襄助的灵(ministrator spiritus)是不可能生活在黑暗之中的,而是使他的居住场所处于光明和欢悦之中。”
答异议理据4:虽然巴西尔在《六天创世注》中说过:“天确实是被造成球形的,一种密度特别大、能力特别强的形体,它强大得足以把外面的东西同它所囊括的东西分开。因此,它能够使外在于它的整个地区变得黑暗,把使其他本身得以点燃的光完全挡在那个地区的外面。”但是,既然天体虽然是坚实的,但却是透明的,既然它并不排斥光(这一点从外面那个透过介入其间的诸天看到星辰这样的事实看是非常清楚的),我们也就可以说:最高天具有光,不是像太阳那样密实而发射光线,而是具有一种更其精妙的本性。或者说,它具有一种区别于自然之光的荣耀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