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条 在犯罪的天使中最高等级的天使是否在所有天使中也是最高等级的?
现在我们着手讨论第7条。
异议:在犯罪的天使(ille angelus)中最高等级的天使似乎在所有天使中并不是最高等级(supremus)的。
理据1:因为《厄则克耳》第28章第14节说:“你是那受膏遮掩约柜的基路伯,我将你安置在上帝的圣上山。”但是,按照狄奥尼修斯在《天国等级论》第7章第1节中所说,基路伯的地位处在色拉芬之下。所以,在犯罪的天使中最高等级的天使在所有的天使中并不是最高等级的。
理据2:再者,上帝创造理智本性乃是为了让他们能够获得至福。但是,如果在所有天使中最高等级的天使犯罪,那就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上帝的命令在最高贵的受造物中受到挫折;但是,这是不正确的。
理据3:还有,一个主体越多地倾向于某个事物,它就越少地背离那个事物。但是,天使的地位越高,他就越多地倾向于上帝。因此,他就能够越少地因为犯罪而背离上帝。所以,犯罪的天使在所有的天使中不可能也是最高等级的天使,而只能是一个地位较低的天使。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格列高利在《福音书注》第2卷第34篇中却说道:“在犯罪的天使中最高等级的天使是凌驾于所有天使之上的,在智慧上超过他们,而且相比之下也是他们中最杰出的。”
我的回答是:在犯罪方面有两件事必须受到考察,即犯罪的倾向和犯罪的动机。如果我们考察天使犯罪的倾向,则地位较高的天使便似乎比地位较低的天使较少地倾向于犯罪。由于这个原因,大马士革的约翰在《论正统信仰》第2卷第4章中说,在犯罪的天使中最高等级的天使“被放置在地上”。这一观点似乎与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第8卷第6章和第7章以及第10卷第11章中所引用的柏拉图主义者的观点相一致。因为这些柏拉图主义者说,所有的神灵是善的,而一些魔鬼是善的,一些魔鬼却是恶的;他们把处在月球之上的理智实体称为神灵,把处在月球之下但是在本性的秩序上高于人的理智实体称为魔鬼。这种观点并没有被当成与信仰相反的东西遭到拒绝。因为整个形体的创造,按照奥古斯丁在《论三位一体》第3卷第4、5章中的观点,都是经由天使受上帝管理的。所以,没有东西能够阻止我们说:地位较低的天使遵照神的命令管辖地位较低的形体,地位较高的天使遵照神的命令管辖地位较高的形体,居于最高地位的天使遵照神的命令站在上帝面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大马士革的约翰在《论正统信仰》第2卷第4章中说,堕落的天使属于较低等级的天使;然而,在他们所属的那个等级上,他们中的一些仍然是善的。
但是,如果考察犯罪的动机,我们就会发现它更多地存在于较高级的天使中而不是存在于较低级的天使中。因为正如前面(问题63第2条)已经说过的,魔鬼的罪是骄傲,而骄傲的动机在于卓越,这种卓越在较高级的神灵中更多些。因此,格列高利在《福音书》第2卷第34篇中说,犯罪的天使在所有天使中是最高等级的。这似乎是最可靠的观点,因为天使的犯罪不是出于任何倾向,而仅仅是出于自由选择。因此,从犯罪的动机推出来的那个观点似乎更有力量。然而,这对另外一种观点却绝对没有什么害处;因为在作为地位低级的天使的首领的天使身上,也可能存在有某种犯罪的动机。
答异议理据1:“基路伯”(Cherubim)的意思是“知识的完满”,“色拉芬”(Seraphim)的意思是“那些处在火上的”或“那些坐在火上的”。因此,“基路伯”源出于知识,它可与有死的罪相容;但“色拉芬”源于仁爱的热情,它与有死的罪不相容。所以,第一个犯罪的天使没有被称为“色拉芬”,而是被称为“基路伯”。
答异议理据2:上帝的意旨既没有在犯罪的天使中受到挫败,也没有在被拯救的天使中受到挫败;因为上帝预先知道两者的结果,上帝是出于他的善而拯救那些天使,出于他的正义而惩罚那些天使的,而且上帝从这些行为中都能够获得荣耀。但是,理智的受造物在犯罪时就背离了它应有的目的。在任何尊贵的受造物里这都不是正确的,因为理智受造物之所以被上帝这样地创造,就是要让他在自己的选择范围内为他自己的目的而活动。
答异议理据3:不管在居于最高地位的天使中趋向善的倾向有多大,都不存在任何加之于他的必然性。所以,他有能力通过自由选择趋向善,而不是服从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