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条 魔鬼的意志是否顽固地居于邪恶中?

第2条 魔鬼的意志是否顽固地居于邪恶中?

现在我们着手讨论第2条。

异议:魔鬼的意志似乎并不是顽固地(obstinata)居于邪恶之中。

理据1:因为意志自由属于理智存在的本性,这种本性,如我们前面(第1条)所说,也依然存在于魔鬼中。但是,意志的自由直接地并且首先地是用于行善而非用于作恶。所以,魔鬼的意志并非顽固地存在于邪恶之中乃至他不能够回到善的东西。

理据2:再者,上帝的仁慈是无限的,它比魔鬼的恶要大,因为后者是有限的。但是,除非通过上帝的仁慈,没有一个存在者能够从属于罪的邪恶回到属于正义的善。所以,魔鬼同样能够从恶的状态回到正义的状态。

理据3:还有,如果魔鬼具有一个顽固地居于邪恶中的意志,那么,他们的意志将特别顽固地居于他们因之而堕落的那桩罪中。但是,那桩罪即骄傲不再存在于他们中,因为犯那桩罪的动机——即卓越——不再存在。所以,魔鬼不会顽固地居于邪恶之中。

理据4:还有,格列高利在《道德论》第4卷第3章中说过:“一个人能够被他人复原,因为他是通过他人而堕落的。”但是,正如前面(问题63第8条)已经说过的,地位较低的天使是通过居于最高地位的天使而堕落的。因此,他们的堕落能够被另一个天使复原。所以,魔鬼不会顽固地居于邪恶中。

理据5:还有,凡顽固地居于邪恶中者,绝对不会做任何善工。但是,魔鬼也做一些善工,因为按照《马可福音》第1章第24节的说法,他也承认真理,他对基督说:“我知道你是谁,乃是上帝的圣者。”《雅各书》第2章第19节说:“鬼魔也信,却是战兢。”而且,狄奥尼修斯在《论神的名称》第4章第23节中也说过:“魔鬼意欲善的和最好的东西,即活着和认识。”所以,魔鬼并不是顽固地居于邪恶中。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诗篇》第74篇第23节却说:“那起来敌你之人的喧哗时常上升。”这被认为是在谈论魔鬼。所以,魔鬼永远顽固地居于邪恶中。

我的回答是:这是奥利金的观点。因为他在《第一原则》第1章第6节中认为:由于自由意志的缘故,每一个受造物的意志都可能倾向于善和恶;基督的灵魂由于与上帝之道结合在一起是种例外。这样一种观点剥夺了天使和人的真正幸福,因为永恒的稳定性是真正幸福的本性(因此,它被称为“永生”)。它与圣经的权威也相矛盾,因为圣经宣布魔鬼和邪恶的人都将被送到永恒的惩罚中,而善良的天使和人将得到永生。因此,这样一种观点必须被认为是错误的;而且,根据大公教会的信仰,必须坚决地主张:善良的天使会坚守在善中,魔鬼的意志会顽固地居于邪恶中。

我们一定不要在罪的严重性里而是要在魔鬼的本性或状态中来寻找这种顽固性的原因。因为大马士革的约翰在《论正统信仰》第2卷第4章中说过:“死属于人而堕落属于天使。”显然,人的一切有死的罪,不论严重还是不大严重,在死之前都是可原谅的;但是,在死后,它们就是不可免除的,而且会永远存在。

因此,为了找到魔鬼顽固地居于邪恶中的原因,我们必须牢记:在所有事物中欲望能力都是与认识能力成正比的,它是为认识能力所推动的,就像被推动的事物为它的推动者所推动一样。因为感性欲望追求特殊的善,意志追求普遍的善,这在前面(问题59第1条)就已经讲过;而且,这也与感觉认识特殊的对象,理智认识普遍的对象一样。在这方面,天使的认识不同于人的认识:天使藉他的理智固定不变地认识,正如我们固定不变地认识作为理智习性对象的第一原则。但是,人是藉他的理性动态地进行认识,从一个思虑进展到另一个思虑;而且其思路是开放的,他可以前进到两个相反的结论中的任何一个。因此,人的意志是动态地持守一个事物,具有追求一个事物而又依恋与之相反的事物的能力;但是,天使的意志却固定不变地持守一个事物。所以,如果魔鬼的意志在其持守之前受到考察,它就能够自由地或是坚持这个事物,或是坚持与之相反的东西(也就是说,对这样一些事物,他并不是在天生意欲它们)。但是,一旦他的意志决定之后,他就确定不移地持守了。所以,人们习惯地说人的自由意志在选择前后都能转变到相反的方面;但是,天使的自由意志却只能够在选择之前在两个相反的东西间变动,到选择之后就不再能够变动了。所以,总是坚守正义的善的天使坚守在那里,而犯罪的邪恶天使则顽固地居于邪恶之中。后面(附录,问题48第1条和第3条)我们还要考察受到诅咒的人的顽固性。

答异议理据1:善良的天使和邪恶的天使都有自由意志,但是,如上所述,这是就他们的本性的样式和条件而言的。

答异议理据2:上帝的仁慈赦免了那些忏悔者的罪。但是,那些没有能力忏悔因而确定地坚持罪的人,是不会被上帝的仁慈赦免其罪的。

答异议理据3:魔鬼的第一个罪按照他的意愿依然存在于他之中;尽管这还不至于使他相信他能够获得他所意欲的东西。虽然如此,如果一个人相信他会犯谋杀之罪而且他也意欲犯谋杀之罪,此后他犯谋杀之罪的能力被剥夺了,但是,谋杀的意欲却依然存在于他之中,所以,他还是希望他能够做,或者说如果他能够的话,他依然会去做。

答异议理据4:一个人听从另一个人的建议而犯罪这样一个事实并不是一个人所犯的罪可被宽恕的全部原因。所以,这个观点不成立。

答异议理据5:魔鬼的活动有两种。一种出于深思熟虑的意志,这被正确地称作他自己的活动。出于魔鬼自己一方的这样的活动总是邪恶的,因为虽然魔鬼有时做善事,但是他却做不好;例如,当他为了骗人而讲出了真理的时候,以及当他相信和认罪但却不是自愿地而是被事实的证据所强迫的时候,情况就是如此。另一种活动对于魔鬼来说是本性的;这种活动能够是善的,而且也证明了本性的善。但是,他甚至为了邪恶的目的而滥用这样的善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