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条 在天使中,理解是否即是他的存在?
现在我们着手讨论第2条。
异议:在天使中,理解(intelligere)似乎即是存在(esse)。
理据1:因为一如哲学家在《论灵魂》第2卷中所说:“在生物里,生活就是存在”。[4]但是,理解活动,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生活。[5]所以,在天使中,理解就是存在。
理据2:再者,原因与原因,像结果与结果一样,有同样的关系。但是,天使藉以存在的形式与他藉以理解(至少就理解他自己而言)的形式是相同的。所以,在天使中,理解就是存在。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天使的理解活动是他自己的运动,这从狄奥尼修斯在《论神的名称》第4章中的说法看,是很清楚的。但是,存在不是运动。因此,在天使中,存在不是理解。
我的回答是:天使的活动,像任何受造物的活动一样,不是他的存在。因为一如哲学家在《形而上学》第9卷第8章中所说,有两类活动:一类活动指向外部某个事物,并且因此而在这个事物上面产生一种受动性,如燃烧和切割;另一类则不扩展到外面,而只是保持在活动主体之内,比如感觉、认识和意志;在这样的行为中,外部事物没有被改变,而且整个行为发生在活动主体之内。[6]显然,第一类活动不可能是活动主体自身的存在,因为活动主体的存在是作为他自身之内的东西表示出来的,而这样的活动所表示的则是一些由活动主体指向受动者的东西。但是,第二类活动则由于它自己的本性而具有无限性,要么具有绝对的无限性,要么具有相对的无限性。作为具有绝对无限性的活动的例子,我们有其目标是真的理解活动,还有其目标是善而且可以与其存在一起变化的意志活动;所以,认识和意志自身就与一切事物发生关系,并且这两者都从其对象接受自己的种相。但是,感觉活动是相对无限的,因为它只与一切可被感觉到的事物发生关系;比如,看只与一切可被看到的事物发生关系。每一个受造物的存在都被限制在自己的那个属相与种相中;而且,一如狄奥尼修斯在《论神的名称》第5章中所说,只有上帝的存在是绝对无限的,能够在自身之中领会一切事物。所以,只有上帝的本性是他自己的理解活动和意志活动。
答异议理据1:生命有时被认为是有生命的事物的存在自身,有时也被认为是一种生命运作,也就是说,是某事物藉以显示其正生活的东西。这样,哲学家说,在某种意义上,认识就是生活;因为他依据生命的不同功能把有生命的事物分成不同的等级。
答异议理据2:天使的本质自身是其整个存在的理据(ratio),而不是其整个理解活动的理据,因为他不能够藉其本质理解每一件事物。所以,就天使自己的作为这样一种本质的种相的本性而言,它是可以与天使的存在本身作比较的;然而,就天使的理解活动而言,它可以说是包含在一个更其普遍的对象的观念,即真理或存在之中的。显而易见,尽管形式是同一个,但是,依照同一个观念,这形式却既不是存在的原则也不是理解活动的原则。由于这个原因,不可能推出这样一个结论:在天使中,存在与理解活动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