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宗遗制①

英宗遗制

诏内外文武百僚等:朕蒙先帝之遗休,荷高穹之眷命,获主大器,于兹五年。乐与群公,讲求至治。先身以俭,冀臻四海之富康;励志之勤,未尝一日而暇逸。而忧劳积虑,疾恙逾时,有加无瘳,遂至大渐。皇太子顼,睿哲之性,天资夙成,储两之明,人望攸属,可于柩前即皇帝位。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皇后为皇太后。诸军赏给,并取嗣君处分。丧服以日易月。山陵制度,务从俭约。在外群臣,止于本处举哀,不得擅离治所,成服三日而除。应缘边州镇,皆以金革从事,不用举哀。於戏!死生之理,圣智所同。惟赖宗社之位,臣邻协德,辅我元子,永康王家。咨尔多方,当体予意。主者施行。

【编 年】

治平四年任参知政事时作。原本题下注云:“治平四年。”《宋史·英宗纪》:“(治平四年正月)丁巳,帝崩于福宁殿,寿三十六。谥曰宪文肃武宣孝皇帝,庙号英宗。”

【笺 注】

①英宗遗制:《韩魏公家传》卷六:“治平三年十二月,上疾渐革。二府问疾罢,公奏曰:‘陛下又不视朝,中外忧惶。宜早建立太子,以安众心。’上颔之。公请上亲笔指挥,上乃批曰:‘立大王为皇太子。’公曰:‘大王乃颖王也。烦圣躬更亲书之。’英宗又批于后:‘大大王颖王某。’公曰:‘欲乞只今晚宣学士降麻。’上颔之。公召御药高居简于前,授以御札曰:‘适已得圣旨,令今晚宣学士依御降制。’是晚锁院时,神宗侍侧。闻是命,辞于榻前者久之。制下,又设置东宫官属,于是国本定矣。初,英宗既许建储,处分毕,情色凄惨,欷嘘涕下。文潞公退而语曰:‘相公适见上面色否?人生至此,虽父子之间,亦不能不动。’公曰:‘国事至此,无可奈何!’”

②大器:帝位。《庄子·让王》:“故天下,大器也,而不以易生,此有道者之所以异乎俗者也。”成玄英疏:“夫帝王之位,重大之器也,而不以此贵易夺其生,自非有道,孰能如是!”

③皇太子顼:《宋史·英宗纪》:“(治平三年十二月)壬寅,立颍王顼为皇太子。”

④储两:即储贰,谓储君太子。《魏书·肃宗纪》:“自潘充华有孕椒宫,冀诞储两,而熊罴无兆,维虺遂彰。”《旧唐书·张玄素传》:“殿下地居储两,当须广树嘉猷。”

⑤人望攸属:众望所归。攸,语助词,相当于今言“所”。《周易·坤卦》:“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李镜清通义:“攸,所。”《北史·周本纪》上:“故武卫将军伊琳清直武毅,禁旅攸属。”

⑥丧服以日易月:古代服丧期限为三年(二十七个月)。《礼记·杂记》下:“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汉魏以来,帝王后妃行丧皆以日易月,即一天相当于一个月,这样整个丧期就由二十七个月缩短为二十七天。皇帝、皇太后、皇后死,二十五日或二十四日即举行大祥祭礼。宋代皇室行丧,小祥、大祥之礼皆举行两次。既以日为之,又以月为之。《续资治通鉴·宋神宗元丰八年》:“今群臣虽易月而人主实行丧,故十二日而小祥,期而又小祥;二十四日而大祥,再期又大祥。”

⑦“应缘边州镇”三句:谓河北、河东、陕西等沿边地区军民,仍要以防范外寇为急务,无须举行国丧之礼。

⑧元子:天子或诸侯的嫡长子。《尚书·微子之命》:“王若曰:‘猷,殷王元子。”《诗经·鲁颂·閟宫》:“王曰叔父,建尔元子,俾侯于鲁。”朱熹集传:“叔父,周公也。元子,鲁公伯禽也。”《仪礼·士冠礼》:“天子之液子犹士也。”郑玄注:“元子,世子也。”

⑨多方:天下四方。《尚书·多方》:“王若曰:‘猷,告尔四国多方,惟尔殷侯尹民。我惟大降尔命,尔罔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