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城县令赠太常博士吕君墓志铭①
君讳士元②,字佐尧,江宁人也。咸平二年举明经③,为潭州醴陵尉④、庐州司理参军⑤、宁州彭原⑥、广州四会县令⑦。又为湖州司理、泗州录事参军⑧,吉州太和⑨、秦州陇城县令⑩。以疾卒于官,享年六十有五。娶阎氏,生子四人:曰渊、曰淙、曰淇。阎氏年七十三,后君十五年以卒。子淙,后其母三月卒。以庆历八年十二月二十日,以阎氏之丧合葬于扬州江都县东兴乡马坊村先茔之次⑪。
君为人刚介有节,长于为政。醴陵、太和皆大邑,民喜斗讼,往往因事中吏以法,吏多不免。而君日与长吏争曲直,下为邑民伺候⑫,终无毫发过失可得,而民卒爱思之。四会近海,俗杂蛮夷,君尤知其人之利害,事所经决,后有欲辄改更者,民必自言于廷曰:“此吕君所决,岂可动邪?”后人亦莫能改也。君仕三十余年,以一县令之禄,衣食其族四十余口,虽薄而必均。夫人阎氏,尤能为勤俭。子渊、溱皆举进士,溱有贤材,以文学选中第一⑬,今渊为秘书丞,溱著作郎、直集贤院⑭。以溱官得封赠,赠君太常博士;母夫人封天长县太君。呜呼!吕君官虽卑,惠于其民,足以为政;禄虽薄,周于其族,足以为仁;身虽不显,而有子以大其门,足以彰为善之效。君之皇祖讳裕,赠兵部尚书⑮。皇考讳文膺,官至太子左赞善大夫。自宋兴百年间,吕姓之族五显于世,君之叔父刑部侍郎、集贤院学士文仲实为先朝名臣⑯,而今君有贤子又将显吕氏之族于后。于其葬也,是宜铭以志。其铭曰⑯:
善无不报,报不必同。或在其后,或及其躬。积久发迟,逾远弥昌。如其不信,考此铭章。
【编 年】
庆历八年知扬州时作。原本题下注云:“庆历八年。”
【笺 注】
①陇城:北宋秦州所属县,治所在今甘肃省天水市。《元丰九域志》卷三:“中,陇城。(秦)州东三十五里。”
②君讳士元:原本校云:“一本‘君’上有‘吕’字。”
③明经:唐及北宋常科考试科目之一。《新唐书·选举志》上:“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有史科。此岁举之常选也。”
④潭州:宋代州名,治所在今湖南省长沙市。《元丰九域志》卷六:“荆湖南路,上,潭州,长沙郡,武安军节度。治长沙县。”醴陵:潭州所属县,治所在今湖南省醴陵市。《元丰九域志》卷六:“紧,醴陵。(潭)州东一百八十里。”
⑤庐州:宋代州名,属淮南路,治所在今安徽省合肥市。《元丰九域志》卷五:“庐州,庐江郡,保信军节度。治合肥县。”
⑥宁州彭原:北宋州、县名,属环庆路,宁州治所在今甘肃省宁县,彭原治所在今宁县西北一百三十里。《元丰九域志》卷三:“望,宁州,彭原郡,军事,治定安县。熙宁三年,以彭原县隶庆州。”
⑦四会:宋代县名,治所在今广东省四会县。《元丰九域志》卷九:“(广州)开宝五年,省咸宁、常康、番禺、四会四县并入南海。六年,复置四会、东莞、义宁三县,省化蒙县入四会。熙宁六年,以四会隶端州。”
⑧泗州:宋代州名,属淮南东路,治所在今江苏省盱眙县。《元丰九域志》卷五:“上,泗州,临淮郡,军事。治盱眙县。”
⑨吉州:宋代州名,属江南西路,治所在今江西省吉安市。《元丰九域志》卷六:“上,吉州,庐陵郡,军事,治庐陵县。”太和:吉州所属县,治所在今江西省泰和县。《元丰九域志》卷六:“望,太和。(吉)州南八十里。”
⑩秦州:北宋州名,为秦凤路治所,在今甘肃省天水市。《元丰九域志》卷三:“下府,秦州,天水郡,雄武军节度。治成纪县。”
⑪江都:宋代县名,治所在今江苏省扬州市。《元丰九域志》卷五:“大都督府,扬州,广陵郡,淮南节度,治江都县。”
⑫下为邑民伺候:意谓吕君身为县令,时时刻刻受到一县之民的侦视伺察。
⑬以文学选中第一:《汴京遗迹志》卷二二:“宝元二年,进士三百一十人。省元范镇,状元吕溱。”
⑭溱著作郎、直集贤院:《东都事略》卷七九《吕溱传》:“吕溱字济叔,扬州人也。举进士第一,为将作监丞、通判亳州。迁直集贤院、知苏州,同修起居注。坐与进奏院燕饮,出知苏州,历楚、舒二州,复修起居注,改右正言。擢知制诰、知杭州。久之,拜翰林学士。以侍读学士知徐州,移知成德军。坐以回易公用、挟私物及违法过受公使馈赆,为转运使劾奏,落职,分司西京。久之,起知池州,徙襄州,又徙江宁。迁给事中、集贤院学士。除龙图阁直学士、知开封府。以疾求解,迁枢密直学士、提举醴泉观,卒,年五十五。溱为人简倨,与宾客语,不过数言。性豪侈,以故获罪。然开敏善议论,人多推许之。”
⑮兵:原本校云:“一作‘工’。”
⑯集贤院学士文仲实:吕文仲。《宋史》卷二九六《吕文仲传》:“吕文仲字子臧,歙州新安人。文仲在江左,举进士,调补临川尉,再迁大理评事,掌宗室书奏。入朝,授太常寺太祝,稍迁少府监丞。预修《太平御览》、《广记》、《文苑英华》,改著作佐郎。以本官充翰林侍读,寓直御书院。雍熙初,文仲迁著作佐郎,改左正言,巡抚福建。未几,赐金紫,加左谏议大夫。淳化中,与陈尧叟并兼关西巡检使。迁起居舍人、兵部员外郎、同判吏部铨,知银台通进封驳司、审官院。咸平三年,拜工部郎中,充翰林侍读学士,又知审刑院。六年,授御史中丞。景德三年,迁工部侍郎,复为翰林侍读学士。文仲久居禁近,颇周密兢慎。一日早朝,暴得风疾,请告逾百日,诏续其奉。明年,改刑部侍郎,充集贤院学士,未几卒。”
⑰铭:原本校云:“一作‘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