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人的历史背景和社会条件
我们要对民族和人群进行研究,应当注意使得彼此和睦或仇恨的原由,是什么因素会使社会习性趋向狭隘或博大,变得温和或激进。阿拉伯人与其他民族隔绝,养成把所有陌生人看成是敌人的习惯,贫瘠的土地仍旧流通法理的教条,直到现代仍为人们所信奉和实行。他们经常运用类似的说法,就是在划分地球区域之际,那些肥沃和丰饶的地带分给人类大家庭中另外的支派,伊斯梅尔受到放逐所绵延的后代,应得的遗产已经不公正的剥夺,现在可以用欺骗或暴力的手段重新收回。要是按照普林尼的说法,阿拉伯部族对窃盗和经商都同样内行。穿越沙漠的商队被掳勒索赎金或是遭到抢劫,从遥远的约伯和塞索斯特里斯[32]时代以来,他们的邻人便成为掠夺风气的牺牲品。要是有个贝都因人在远处发现一个孤独的旅人,就会骑马大叫大嚷的冲过去:“赶快自己脱光衣服!你大婶(就是我老婆)还没得穿的哪!”照着话做可以使他高抬贵手,反抗只有激怒攻击者,在正当防卫的借口下只有让受害人白白牺牲性命。无论是一个人作案还是结伙连手,都是名副其实的土匪。要是成帮组队的冒险行径,就性质而言可以称为合法而正当的战争。一个民族的特性要是武装起来冒犯他人,毫无问题会因内部的剽掠、谋杀和报复而火上加油。根据欧洲的制度,现在和战大事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执行无上的权力更是仅限几位高层人员;每个阿拉伯人随时可以用长矛刺死同胞,不仅免于惩罚反而得享大名。民族的结合只靠含糊类似的语言和习惯,行政官员的司法审判权在落后的社会沉默无言形同虚设。
据说在穆罕默德之前的蒙昧时期,曾经发生一千七百次战斗[33],敌对情绪由于政治派系的斗争更为激烈,只要诵读一段散文或诗歌,就能激发年深月久的夙怨,在敌对部落的后裔心中重新燃起祖先的怒火。每个男子在私人生活之中,凡涉及到自己的事件都自以为是审判者和报复者,至少就家族而言更是如此。个人的荣誉极其敏感,颜面的侮辱重于身体的伤害,在阿拉伯人的争吵当中增加致命的毒液。涉及女人和胡须的荣誉问题更是事关重大,碰到就会受伤。一个下流的动作或是一句藐视的言辞,只能用冒犯者的生命偿还所受的羞辱。他们极为固执可以耐心等待,用整月或数年的时间寻找机会实施报复。无论任何时代的蛮族,对谋杀的罚金或赔款都非常熟悉,阿拉伯死者的亲属可以凭着自己的意愿,接受金钱还是亲自实施合法的报复。阿拉伯人无所不用其极的恶毒之心甚至拒绝接受凶手的头颅,要一个无辜的人代替罪犯受过,把惩罚转移到对方部族最有名望和最受重视的人,这样才会给予最大的伤害。如果他们真正把这个人杀死,现在又轮到自己落入随时遭到报复的危险之中。血债的利息和本金累积起来,这些家族的每个人都过着怨恨和疑虑的生活,有时甚至过了五十年,这笔血海深仇的账一直无法算清。[34]嗜血的风尚根本不知怜悯与宽容为何物,不过基于荣誉的要求倒是能够有所制约,也就是每次参加械斗的人员,在年岁、力气、数量和武器方面必须概括相等。穆罕默德以前的时代,每年有长达两个月甚至四个月的节期,无论是本族或对外的敌对行动,基于宗教的要求都不得拔刀相向,局部的休战强烈表现出习惯于无政府状况和黩武好战。[35]
商业和文学发挥温和的影响力,使得劫掠和复仇的精神能够有所节制。孤寂而隔绝的半岛四周围绕古代世界最开化的民族,商贾是全人类的朋友,每年前来的商队最早将知识和礼仪的种子传入城市,甚至进入沙漠的帐幕。不论阿拉伯人的世系出于何处,他们使用的语言与希伯来语、叙利亚语和伽勒底语有同一语源。部落的独立可以从特殊的方言[36]表现出来,只是每个部族用自己的方式,喜欢加上出自麦加精纯而清晰的词汇。阿拉伯就如同希腊一样,言语的完美超越文雅的举止,它的词汇可以区分八十种蜂蜜、两百种蛇、五百种狮子和一千种剑的名字,有一段时期这部极其冗长的字典,全部保存在不识字者的头脑之中。荷美莱特人遗留的纪念碑使用已经废弃的神秘文字,幼发拉底河两岸发明的库法(Cufic)字体[37],后来经过演变成为现代字母的基础,最近发展出来的体裁是在穆罕默德出生以后,由定居在麦加的外乡人传授给他们使用。
生来自由而又能言善道的阿拉伯人,对于文法、计量和修辞一无所知,然而他们有敏锐的理解力、卓越的想象力、惊人的智慧而且极富感性[38],精心撰写的作品使听者受到强烈的影响。一位有如旭日东升的诗人凭着天才和成就,不仅受到部落甚至整个民族异口同声的赞誉。准备盛大的节庆宴会和妇女的吟唱队伍,敲打着手鼓,展示出婚礼的亮丽排场,在她们的儿子和丈夫面前歌颂,述说他们的部落何其幸福。现在出现一位为他们的权利辩护的斗士,也是一位用高昂的音调为族人赢得不朽声誉的先锋。遥远或敌对的部落都会前往参加一年一度的市集,后来被早期穆斯林的狂热分子所废止。民族的集会必定能够消除野蛮的习性,建立和谐的关系。在三十天的会期之中进行各种交易行为,除了购买粮食和酒类,还举行辩论和诗歌比赛。吟游诗人踊跃参加争取各种奖品,优胜的诗文保存在王公和酋长的档案记录之中,有七首脍炙人口的诗,原作用黄金铸成,悬挂在麦加的庙宇里面[39],我们现在已经可以读到译文。阿拉伯诗人是那个时代的历史学家和导正人心的教师,如果说他们表现出同胞的偏见,同样能激励和鼓舞他们的德行。慷慨大方和英勇无畏的亲爱精诚是他们最喜爱歌颂的主题,每当他们用尖锐的嘲讽指向一个可鄙部族,毫不留情给予辛辣而苦涩的谴责,使得对方的男子不知如何因应,妇女也无法否认。
亚伯拉罕的好客风尚曾经受到荷马极力表扬,仍然在阿拉伯人的营地奉行不渝。凶狠的贝都因人在沙漠令人畏之如虎,对于信任他们的荣誉、胆敢进入他们帐幕的陌生人,根本不加盘问就予以热情的接待,不仅非常殷勤而且敬重,客人可以分享主人的财富,主人就是贫穷也会尽其所能,在来客休息一段时间以后主人就会送客上路,致谢祝福甚至赠送礼物。对于兄弟和朋友的需要更会付出关怀和伸出援手,获得公众颂扬的英雄风格,还要超越常人经验和习性的狭窄范围。在麦加的市民之中,谁有资格获得最为慷慨的美名,众所关切的问题引起争论,于是有三个人陆续提出来,认为只有他们能一比高下。阿拔斯(Abbas)的儿子阿卜杜勒(Abdallah)要到远方去游历,乘坐在骆驼背上,恳求者的声音传入耳中:“啊,你的叔叔是神的使徒,我是个坐困愁城的旅人。”他听到这话立刻跳下鞍来,把自己的骆驼连同华丽的饰物送给朝圣客,加上装有四千个金币的钱袋,仅有一把剑可能是尊贵亲人的礼物,具有纪念价值留了下来。凯斯(Kais)的仆人告诉第二个恳求者,他的主人在睡觉,不过他接着说:“这一袋钱有七千个金币(家中的全部财物),而且主人还有指示,可以再送给你一头骆驼和一个奴隶。”主人醒来对忠诚的管家大加赞扬,并且让他获得自由,只是温和加以指责,说他太重视主人的睡眠怠慢来客。第三位豪迈的人物是瞎子阿拉巴(Arabah),他前往清真寺祷告,通常靠两个奴隶用肩膀支持他慢慢行进。有人向他要求施舍,他回答道:“哎呀!我的钱箱全部空了!但是你可以将这两个奴隶带走卖掉,要是你拒绝,我也决计不要他们。”说完话他把这两个年轻的奴隶推开,靠着手杖沿着墙壁摸索回去。哈特姆(Hatem)的性格是阿拉伯人德行最完美的典范[40],上阵作战英勇,对人慷慨大方,是文辞优美的诗人和功成名就的强盗,有次举行盛大的宴会,烧烤四十头骆驼。一个敌人向他乞求饶命,他立即退还所有的俘虏和战利品。他的族人崇尚自由,藐视法律的公正,摆出骄傲的姿态纵情于一时的怜悯和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