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开放鉴定工作还相对比较落后
2025年10月20日
四、档案开放鉴定工作还相对比较落后
档案信息化建设是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化的最终目的是以档案实体的数字化信息方式向社会提供服务,这就要求档案管理部门遵循档案开放的原则,在保护保密档案的同时,加大可开放档案的开放力度,这既是国家档案保密法的需要,也是保障公众合法需求的需要。但是目前各级档案馆的开放状况不容乐观。据2013年国家档案馆统计年报统计,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现有馆藏总量13799.3751万卷,已开放3402万卷,开放率为24.6%,其中北京市综合档案馆案卷总量326.98万卷,已开放96.8万卷,开放率为29.6%;广东省各级综合卷宗为485.5万卷,开放了67.6万卷,开放率为13.9%。根据2004年对上海市19个区县档案馆的调查资料,开放档案为27.2%,低的不到15%。造成目前档案开放现状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对档案法的理解不全面,未能正确处理好保密和开放的关系,造成该开放的未开放。馆藏开放档案一般只满足于做到30年期满档案开放鉴定,没有正确理解《档案法》中规定的在不影响国家利益、商业秘密、私人隐私的原则下,科技、文化、教育等档案应及时开放。二是档案开放鉴定理论和标准的制订相对落后,特别是鉴定标准的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弱,影响了开放鉴定的进度。三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馆藏档案中待开放鉴定的工作量大,在人力和财力上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四是对档案信息化环境下档案鉴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得不够,还没有找出合适的解决办法。对于在档案信息化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还需要档案工作者不断地探索,找出解决问题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