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信息化的实施途径

一、档案信息化的实施途径

(一)整体引进模式

这种模式是选择具有丰富经验、信誉度比较好的开发商,由其提供或统一购置档案管理商品化的软件及其软硬件设备,由专业化的实施队伍负责项目的完整实施。好的软件一般是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专家和高级专业计算机技术人员共同开发的,软件本身蕴含了许多先进的管理思想和手段,针对档案室提供各种功能的模块,这些软件模块为档案流程的优化与重组提供了可借鉴的参考模型,能够在较高的层次上提升档案管理的水平,而且软件已经拥有相当大的用户,经过实际的考验一般都比较成熟与稳定,质量有保证;售后的维护比较有保证,又有利于档案信息系统的更新。但商品软件追求通用化,其功能无论在方位上或是在深度上常常使档案管理部门的需求得到部分满足,但系统的实用性不强,更难以形成特色。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单纯依靠软件的提供商可能出现用户过分按照软件提供的立项模式行事,而忽视档案管理的具体实际,或软件提供商过分依从用户的所谓特色,造成软件的先进性、通用性消失。另外这种模式由于没有源程序代码,给系统的后期维护和二次开发造成一定的困难。

(二)自主开发的模式

采取自主研发模式的单位一般是本单位的技术力量较强,具备较强的软件开发实力,这种研发的模式一般是单位自己根据档案业务管理的需求进行定制开发,并随着业务的不断开展,对系统不断进行完善和改进。此模式适合业务比较特殊和有特殊需要的档案部门。这种研发模式的优点是能充分考虑本单位的业务工作需要,针对性强,系统实施相对比较容易,可以考虑到本单位使用细节问题,其风险较小,可以培养自己的研发队伍,对于今后的系统维护和更新都能及时到位。缺点是由于大多数档案管理队伍的人员结构不合理,往往是业务人员多,技术人员少,尤其是高技术的系统开发人员更少,而技术人员不仅要开发系统,还要跟踪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进行系统的维护,考虑系统的安全备份等问题,并且自主研发的工作量较大,开发的周期较长,相对成本比较高,并且自主开发人员不是专门的研发公司人员,在系统的开发过程中,与社会上的先进软件相比还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三)对外承包的开发模式

采取这种研发模式的单位一般是资金比较雄厚的单位。采取的方法是购买社会上开发好的现成软件,或者选择一家软件公司,按档案业务实际需求定制开发,也就是说把档案信息系统的开发工作对外承包出去。这种模式对于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求不高,在数据的备份和系统的维护方面主要是聘用专业的技术人员来做,或是委托给专业的公司。这种方案适用于业务比较简单的档案馆(室),它的优点是充分利用了外部主页IT公司的力量,开发的时间较短,降低了开发的成本;缺点是如果不注重培养自己的研发队伍,而研发单位的人员不熟悉档案业务,开发系统的实用性较差,而档案机构人员对信息技术的认识不充分,很难提出比较好的建议,难以对开发单位的需求和设计资料进行准确的评价,往往是到使用的过程中才,或者才有较为准确的需求,给实施完成后的正常的运行带来困难,同时也浪费了资金的投入。为了解决好开发与使用之间的矛盾,档案部门在选择开发机构时应选择开展档案信息化解决方案的专业开发商,注重考查该公司的咨询和售后开发能力,要求他们不仅有咨询能力还有一定的培训能力,促进档案管理人员尽快理解和掌握系统的管理思想和应用模式,还需要提供长久的系统更新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四)外包与自主开发相结合的模式

这种模式也称为混合型模式。即信息化的项目在档案机构立项,委托第三方公司在其商品化软件的基础上,针对本单位的档案业务现状和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客户化的定制和开发。采用此类模式的档案部门一般来说是基础条件较好,相对来说资金比较充足,这种模式也是目前档案管理采用较多的一种方式。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由开发商解决技术难点,对开发过程进行科学的安排和严格的控制,这样既解决了档案机构开发队伍经验少、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又为档案部门培养了懂业务、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同时档案管理机构还可以拥有信息系统的知识产权,更重要的是软件的开发切合用户的实际要求,系统未来的运行和维护也有保障。目前规模较大的一些综合档案管理机构大多采用此种模式,使用的事实证明这种混合性的实施模式还是目前比较理想的运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