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路径之我见
从人民政协协商建国算起,我国协商民主已有60多年的历史,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由于缺少理论支撑和制度保证,存在“虚”“泛”“软”“少”“小”“低”“杂”等现象,即协商议题偏虚偏泛,协商诉求的内涵和约束力偏软,协商人数少,协商范围、议题偏小,协商层次偏低,协商程序偏复杂等弊端,因而协商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处于协商民主的初级阶段,还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其中依法治国是保障,人民当家做主是根本,坚持党的领导是关键。中共十八的报告还将“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列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这就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据此,我在这里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
1.加强协商民主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
首先要加强以“四项制度”(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两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会议),“四位一体模式”(“中共党委动议—政协协商—人大决策—政府执行”的政治运作模式)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体系建设。要以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为切入口,关键问题是加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约束力,还要解决各项制度之间的衔接、贯通、协调和配套问题,特别是要加强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之间的统一和互补。在选举民主中加强协商环节,以克服其先天缺陷;在协商民主中也要适当增加选举(票决)环节,以显示其慎重性,增强责任感,体现包容和尊重不同意见的表达。
其次要加强政协协商民主为重要渠道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体系建设,包括强化“三项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畅通“四条渠道”(国家政府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群众),拓展多种形式。由于人民政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典型形式和重要载体,它拥有成熟的运作模式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一个重要特色,它还兼具效率与制衡的优势,因此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体系建设应以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建设为重点来带动其他协商民主形式的制度建设。按理说,协商民主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也应为其立法。但由于除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外的其他协商民主形式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协商民主的法制化建设可以分为两步走:先以人民政协立法为第一步,待条件成熟后再为协商民主统一立法。
2.发动群众开展民主的学习、培育和实践活动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之相应,社会主义民主也处于初级阶段。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逐渐提高,民主意识开始觉醒,公众参与民主政治的积极性也在不断高涨。但由于我国经历了长达2 000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长时间受极左思潮的影响,公众的民主意识长期受到压制,需要有一个唤醒和培育的过程。
公众的素质与民主的质量有关,但我们不能以我国公众素质较低而对推进民主政治采取消极观望的态度。相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到今天,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已成为制约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今天摆在国人面前的不是要不要民主的问题,而是需要什么样的民主和如何实现民主的问题。发展人民民主,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仅可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还可实现政治文明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公众参与政治生活和履行公共责任,不仅是为了完善政治和社会,增强社会凝聚力,完善个人在公共生活中对善、对真、对理性的追求,也是个体自省和提升的必经之路,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人民当家做主”不仅是广大人民的政治愿景,还是更高层次的中国梦。
开展群众性的民主学习、培育和实践活动有很多途径。发展非政府组织(NGO)是其中的有效途径之一。因为NGO是公民自治组织,通过发展NGO可以增强公民“自组织”能力,从而可有效提高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能力,可以培养他们平等自由地发表意见,加强互相沟通、理解、包容、妥协等民主精神,这些都是与协商民主的目标内涵相一致的。目前我国NGO的发展状况还十分落后,远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中共十八大强调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随后国务院也将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首次纳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方案之中。现在的关键是政府要调整职能边界,还权与民,才能促进NGO的快速发展。除NGO外,发展网络参政议政也是一条有效的途径。因为,截至2013年12月我国网民已达6.18亿,互联网已成为传播信息的“快车道”、表达公众政治诉求的“宣泄口”、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网络已成为影响我国政治生活的一种日益重要的力量。近年来网民通过网络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已经显现,而且已经纳入领导干部和有关专家的视野之中。因此,只要我们积极主动引导,加强管理,努力打造恪守责任和诚信自律的网络新生态,就可以促进网络协商民主的发展,开创网络参政议政的新局面。
3.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一大特色,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关键所在。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必须依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通过领导中国人民在长期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和建设实践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也是亿万人民自觉选择的结果。现在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拥有8 000多万党员的强大的执政党,更为重要的是,它还是一个善于学习、不断自我修正错误和创新的执政党,而且为了巩固它的执政地位,它还在不断地聚集全社会的精英,一党执政的地位不可撼动。因此,在中国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将一事无成。当然,由于中国共产党60多年来一直处于执政党的地位,也出现过一些弊病,如党内民主缺失、党外监督乏力、腐败严重等,给民主政治带来很大影响。因此,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首先要加强和改善党内民主,以此带动党际民主和党外民主的发展,这是推进我国民主政治有效、稳妥、成本低、风险小的途径。其次要加强和改善政党关系。就我国政党关系的现状而言,一党执政,多党参政,它们之间存在人数、权力、地位等诸多方面的差异,也必然会产生意见不合、利益分歧与理念冲突。过去我们强调统一过多,正视差异较少,影响了参政党作用的发挥。因此,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就要致力于营造更加宽松的政治环境、和谐的政治文化,做到政党之间真正的尊重、独立、平等、包容、和谐相处。最后,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和群众的关系。这也是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宗旨。我们应该把倾听广大群众政治诉求,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提高群众民主政治的自觉性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活动既改善党群关系,又促进协商民主的发展。
(此文是应中共江苏省委统战部等举办的“统一战线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研讨会征文活动而撰写的论文,后被收入论文集中,并发表在《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