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偏见,勇于关爱——对我国精神病防治工作的几点建议
精神病已成为当今世界最常见的一种疾病,而且还在以较快的速度增长,正在成为严重威胁人类健康和影响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估计,目前世界上有4亿人正在遭受精神疾病的痛苦或心理问题的折磨,其中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人数达到6 000万左右。我国的抽样调查表明,各类精神分裂症患病率在10年间已由12.9‰上升到13.47‰,全国精神病患者总数达到1 600万,尤以精神分裂症的患病率最高,达到6.55‰,接近800万人。城市发病率明显高于农村。上海的重症精神病患者达20万,有心理障碍问题者达50万。而且,高层次青年患精神疾病的增长趋势明显,这是令人扼腕痛惜的事情。据对北京市16所高校学生病休原因调查,1982年以前以各类传染性疾病居多;1982年以后则以精神疾病居多,其中神经症占74.4%,精神分裂症占17.6%,且研究生患病的比例相当高。现在,精神病患在我国疾病总负担的排名中已超过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及恶性肿瘤等疾病而位居第一。据专家们预测,21世纪将是心理障碍和精神疾患大流行的世纪,对于转型期的中国来说,尤其是这样。在今后20年内,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步伐加快,生活节奏和竞争的日益增强,精神病患会继续增加,并位居疾病总负担的首位。
现在,我国精神病防治工作存在诸多问题。首先,社会的偏见和歧视是最大障碍。在精神病的致病因素中,心理因素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患者需要更多的关爱和呵护。但现实恰恰相反,社会上歧视和轻慢精神病患者的现象无处不在。精神病患者的家庭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而产生一种羞耻感,多数精神病人也不愿公开病情,不主动去寻求治疗。在精神病科或精神病医院里,患者也往往得不到足够的尊重,医生看病不认真,护士服务不耐心,冷眼相看,冷言相对,令患者及其家属心寒。在社区,患者得不到应有的卫生服务和关心,甚至还会遭遇医疗待遇不公平的状况。此外,有精神问题的人还常常面对被解雇、被解聘的威胁,精神更加紧张,心情更加焦虑,且更容易加重病情和诱发精神病。实际上,精神病人即使是在发病期,仍残存着部分正常精神活动。只要医务人员、家属及周围的人都能理解和善待他们,使其残存的正常精神活动逐步发挥作用,逐步减轻或摆脱病理症状对其不利的影响,就可使他们恢复健康。
其次,精神病患者医疗负担过重,工资待遇偏低。目前,对精神病的治疗还无特效药物,往往需要通过长期服药来控制病情。然而价格较便宜的药往往副作用大,而且要冒着不但不能减轻症状反而会加重病情的风险。副作用小的药,特别是进口药,效果较好,但往往价格昂贵,无力负担。例如,列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名单的国产药“百忧解”360元/盒,服用一个月需要将近800元,这就把患者全年的医保费用光了。自费进口药“再普乐”疗效好,但780元/盒,一个月就需要1 700多元。有些低收入病人的病假工资只有三四百元,哪里吃得起这些药?即使有家庭的支持,一般工薪族也难以长期负担。因此,一个家庭只要有一个精神病患者,全家都将陷入困境,生存状态十分悲惨:有的甚至倾家荡产,长期生活在恐惧和绝望之中;有的则放弃对患者的治疗和监护,任其四处漂泊。在计划经济年代,一般企事业单位对精神病患者是比较照顾的,待遇基本不变,工资照发。工资制度改革之后,这种照顾已不复存在,而且精神病患者还往往成为单位的包袱、解聘的首选对象。此外,社会上献爱心活动也很少把精神患者列为对象。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社会对精神患者的偏见。
再次,我国对精神病医疗机构和队伍的建设重视不够。主要表现为:一是数量不足,二是水平不高,三是管理不善。目前,我国精神病临床医疗水平落后,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诊断准确率低,治疗有效率和治愈率低,复发率高。不少患者由于诊断不准确、用药不当,治疗后病情反而加重。此外,不少医务人员不安心本职工作、无敬业精神,这也影响医疗水平的提高。
最后,对精神病发病机制和治疗方法的科学研究十分薄弱。这也是我国精神病治疗水平落后的重要原因。
鉴于目前全世界精神病患者的现状,WHO宣布于2001年发起一个为期1年的精神卫生运动,并把“消除偏见,勇于关爱”作为2001年世界卫生日的口号。我国应该积极响应WHO的号召。为此,我的建议如下:
第一,政府及卫生部门要高度重视精神病的防治工作,把它摆到重大疾病防治的突出位置。要彻底消除过去对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财政支持等方面存在的不平等现象,针对客观实际和现状,加大对精神病防治工作的力度,制定目标,做好规划,尽快改变目前的落后状态。
第二,大力加强精神病防治医疗机构的建设和防治工作的开展。一是要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加强现有精神病专业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病科的建设,把它们摆在各个地区和医院建设的突出位置,使之从目前普遍比较落后的状态建设成为一流的医院和一流的科室,以适应精神病防治工作的需要;二是要特别加强精神病医护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他们的敬业精神;三是改善精神病医护人员的生活待遇,稳定这支队伍,使他们的辛勤工作得到应有的回报和社会的认可;四是逐步增设新的精神病医院,以满足不断增长的需求;五是要选派骨干医生到国外进修学习,加强国际交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升我国的医疗水平。
第三,制定特殊政策,关爱精神病患者,使他们能得到及时的、良好的治疗。要把精神病患者作为特殊的弱势群体,在医保、就业、工资待遇、社区服务等方面都能得到关心和照顾,使他们看得起病、吃得起药,减轻精神压力和后顾之忧,创造一个有利他们就医、康复和回归社会的良好环境。
第四,加强精神病的基础与临床研究。要把精神病的防治作为“十五”重大卫生攻关课题给予重点支持,鼓励科研人员投标,激励这方面的成果尽快转化为经济和社会效益,重奖这方面有成就的科技人员。
第五,在高等医学教育中积极创办精神病学的专业,培养精神病学的专科医生。因为精神病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病种,它不仅涉及生物医学知识,还涉及心理学、社会环境等多方面的知识,其诊断和治疗不仅涉及“硬”科学,还涉及许多“软”科学,目前医学教育是难以培养出合格的精神病医生来的。因此,需要创办精神病学专业来满足这方面人才的需要。在当前,可举办专业培训班来扩充这方面的人才队伍。
第六,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帮助人们消除对精神病人的偏见和歧视,让全社会给予精神病人更多的关爱和呵护;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提高公众的精神卫生意识,鼓励人们勇敢地面对精神病和脑功能障碍的挑战。
(此文是与刘振夏合作的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的大会发言材料,后发表在《人民政协报》200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