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刹住“天价票”“天价片酬”乱象的建议

关于尽快刹住“天价票”“天价片酬”乱象的建议

日前,王菲演唱会“天价票”事件引发社会舆论的轩然大波,引起公众的极大不满、口诛笔伐。实际上明星“天价票”“天价片酬”现象在国内演艺界早已成为一种顽症,极大地阻碍了演艺市场的健康发展,抑制了正直的、有才华的艺术家积极性的发挥,损害了大众正常观赏文艺的权益。

之所以出现“天价票”“天价片酬”乱象,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黄牛票”“公关票”大行其道。事实上,“天价票”在王菲演唱会之前早已有之。现在,演出商和黄牛们内外勾结,已经高度专业化、职业化,形成隐形产业链。他们通过开发售票软件APP,吸引粉丝直接在线抢票,哄抬票价;或采用“饥饿营销法”,即开演前半年,演出商就制造“一票难求”假象,开票后采取“秒抢”手法,将票价炒高几倍,甚至几十倍。而演艺场地提供方通过职工票、招待票等公关票吞食票房,比例高达全场票的15%甚至更高,这也是导致转嫁成本给观众的重要因素。其次,演艺界在市场大潮的冲击下出现急功近利的浮躁现象。演艺主办方为了追求商业利益,一味追捧个别明星,对演出进行虚假炒作,吸引人的眼球,无视文化艺术的社会责任和担当。再次,在文化产业急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粗放式发展的短视行为。不少所谓的明星工作室、经纪公司抱着“捞一把就走”的投机心理,以卖高价票进行圈钱。最后,法制不完善,演艺市场不健全。事实上,演出商和黄牛勾连的行为之所以会如此明目张胆、愈演愈烈,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完善的法制和管理手段对其进行制约,没有一个健全完备的演艺市场进行有效的调控。

为了尽快刹住“天价票”“天价片酬”乱象,我们特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第一,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对明星演艺票价和酬劳的管控。要制定票价、片酬的最高限值,并纳入制度严格执行。对违规者给予公开严厉批评和惩罚,以保证演艺事业和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二,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引导演艺市场规范秩序的建设。要根据供需规律,采取市场管理手段管控和调节票价和演酬,大力整顿票价、演酬的非理性乱象,严厉打击“黄牛”行为,使演艺市场纳入规范化、透明化、有序化的轨道。一是严守票务网络是唯一售票渠道,不随便开放第三方售票平台,让黄牛没有生存空间;二是场地方和演出商共同合作分摊票房,或是由政府补贴剧场,以适当降低场租费用,从根本上降低票价;三是严格控制票价和成本的指数限值,控制公关票用量,切断其二手市场流向;四是加强剧场管理和功能的开发。扶持和培育市场是政府“还政于民”的有力措施之一。降低进场门槛,釆购优质的艺术作品和剧团,在定位市场需求的价格中釆用票务分成的运作模式,鼓励双方以优秀的艺术作品推进市场消费,才能使演艺市场逐步形成良性循环机制。当前,应尽快改变只重视艺术创作和演出而忽略市场功能开发的文化投入机制。

第三,建立具有真正行动活力的演艺行业组织,如演员协会、制片人协会、演艺产业协会等,通过行业组织的监督机制来限制垄断行动,规避不良的恶性竞争,约束演员的行为。

第四,加强演艺人员的艺德教育和自律。在演艺市场的供求关系中,演艺人员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很多天价票、天价酬劳的出现,多与演艺人员的私欲有关,这不仅伤害观众、伤害企业,也有损演艺人员自身的名誉和商业价值。因此,规范演艺人员的行为,提高演艺人员的艺德,是规范演艺市场的重要环节。

第五,加强舆论监督。演艺市场的信誉和演艺人员的名誉是演艺事业的生命线。因此,媒体的舆论监督应发挥社会风向标的作用,对失控的演艺乱象起到拨乱反正的作用。在约束演艺人员行为的同时,也对公众的舆论起引导作用,对演艺事业的发展起促进作用。

(此文是与盛小云合作的全国政协提案,写于201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