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协委员
2025年10月20日
三、政协委员
政协委员是政协协商民主的主体,因此政协委员的履职能力是影响协商成效的关键因素。以往政协委员是在中共党委主持下,通过与各方协商产生的,严把质量关,总体上是好的,而且在不断改进,但也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些政协委员仅把委员当作一种荣誉称号,往往缺乏责任心,没有应有的承诺与担当。特别是有些名人,对每年时间相对固定的“两会”这样重要的会议也未事先做出安排,还是把自己的工作排在首位。即便是参加会议,也是事先不做准备,不专心与会,只是应付,根本不发挥作用。因此,遴选委员一定要解决好代表性与责任心的辩证关系。如果没有责任心,不能为你所在的界别和公众发出声音,你就失去了代表性,再有知名度也是枉然。
我在参加各级政协会议期间,还发现政协委员中有相当一部分中共委员是从党和政府的领导部门退下来的,他们被安排进政协作为退休前的过渡,因此多多少少会有些落寞情绪,精神不够振奋,思想顾虑较多,怕越位添乱,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往往不及非中共委员高,当然也就难以在政协中起核心、模范和带头作用了。甚至有的地方政协主席也有类似的情况,他们往往不是地方党委的常委,与“四套班子”的地位不对等,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协在公众中的地位和威望。因此,有必要对政协委员的产生、管理、培训、考核、评议等环节进行改革,建立严格、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加大委员遴选和履职情况的公开性与透明度,接受公众的评议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