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在苏州市大力倡导“建设节水型城市”的建议

应在苏州市大力倡导“建设节水型城市”的建议

苏州市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飞速发展,成绩卓著,有目共睹,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主要是以消耗资源、牺牲环境为代价的,这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苏州市已成典型的水质性缺水城市就是一个明证。市区内大部分河道都是四类、五类水质,甚至是劣五类水质。可供利用的水源越来越少,饮用水源地也受到严重威胁。更为严重的是,苏州市水环境容量已几近极限,而环境水污染的发展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这已成为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障碍,也是苏州市实现“两个率先”必须面对的一个大问题。

为什么苏州市多年来下了大力气治水,效果不明显?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苏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没有注意节水。工农业持续快速发展,其用水量大幅度增加;市镇建设发展,人民生活提高,生活用水量激增,现在生活污水的产生量在城区已超过工业污水,成了污水的主体。而治污的速度跟不上排污的增长速度,水环境质量怎能改善?因此,对苏州市而言,节水已成为改善环境质量一个十分有效,甚至是带有重大意义的战略措施。

要大力倡导把苏州市建设成为节水型城市。首先,要从思想上提高对节水重要性的认识,走出若干误区:一是经济要发展,用水量必须增加,从而放松对需水量预测的控制;二是节水是对缺水地区的无奈之举,苏州市属雨水丰沛的江南水乡,无须节水,从而无视苏州市已经成为“水质性缺水城市”的事实;三是水务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供水、防洪,水污染是环保部门的职责,节水是用水部门的职责,从而使节水这一我国政府早已强调的重大方针无人负责。事实上,我们首先应该看到,用1立方米的水平均要产生0.7立方米的废水。因此,节水的意义不仅在于减轻对水资源的压力,从而在经济上节约水费,而且减少了废水的生成量,从而减轻了治污的压力,减少了对水环境的污染。正如水利部部长最近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所说的那样:节水型社会的正确提法是“节水防污型社会”。节水的防污对江南水乡显得尤为重要。

对如何建设节水型城市,我们提出如下七点建议:

第一,加强对水资源的利用与规划,并作为水务部门的管理职责,使节水工作实现归口管理。实际上要解决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必须统筹供水和需水两个方面,加强“需求”的规划和管理,这也符合环境保护的新理念,即由末端控制转向重视源头控制。水污染控制要加强对用水的控制,早日实现用水零增长。

第二,要加大对工业循环水利用率的监控,制定合理的高复用率指标。对新建项目必须达标方可投产,对原有企业也要限期达标。这要作为苏州市推行循环经济的突破口。对农业用水,也要酌情合理收费,促使农民建立节约农用水的理念。

第三,加快节水器具的推广应用。特别是对洗车、浴室、宾馆等用水大户及千家万户的厕所、洗衣机等用水大项,要用各种有效手段尽快更换节水型设备,要千方百计消除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加强生活用水的管理。

第四,利用价格杠杆,推进水累进加价制的实施力度。按节水原则,制定用水标准,超标用水累进加价,从经济上起到有力钳制水资源浪费的作用。

第五,以积极的姿态,加快建设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和效益。

第六,积极探索中道水、雨水利用的可能性及其他节水措施。

第七,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节水重要性和建设节水型城市重要意义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学校、厂矿、社区、乡镇、农村,要各方动员,人人参与,形成“节水光荣,浪费耻辱”的社会风尚。

(此文为民进苏州市委员会撰写的集体提案,写于200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