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思维具有复杂性和深刻性的特点
2025年10月20日
(二)创新思维具有复杂性和深刻性的特点
科学所研究的对象是错综复杂的,有决定性现象、随机性现象和混沌现象等多种形式。科技工作者所面对的事物往往具有多因素、多变量、多层次、多方位相关联的特点。因此,在认识和解决问题时,如果只局限于一个狭窄的领域进行思考,只考虑单向的因果关系,而不是把事物放到更广阔、更复杂的体系中进行“立体”的考察和处理,就不能全面把握、正确判断。思维的复杂性要求我们在思考问题时要抛弃思维的狭隘性和单纯性,扩展思维的空间和途径,以多维的、系统的思维代替单维的点、线、面的思维,进行立体的、全方位的考察和思索,才能洞察事物,了解其发展趋势,掌握其运动规律,并提出创新的见解。思维的深刻性表现为在智力活动中善于透过表象,把握内涵,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预见事物的最终结果。人们常用“见微知著”来形容某些人深邃的洞察力,这种洞察力就是以思维的深刻性为特征的。在科技工作中,特别是学术研究过程中,不同的人在思维的深刻性上的表现差别很大。如在如何具体、全面、深入地认识事物的本质,把握其内在规律上;如何判断偶然事例中蕴含的必然规律上;如何从微小的差别中洞穿质的变化上;如何抓住科学现象和科学事实提出科学假设,进行推理、论证,形成概念,导出结论上;如何准确、周密、精细、灵活地综合运用不同学科知识上;等等。这必然导致研究工作在质量上产生很大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