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核心概念界定

二、相关核心概念界定

(一)素养

素养是指一个人的修养,与素质同义,从广义上讲,包括道德品质、外表形象、知识水平与能力等各个方面。在知识经济的今天,人的素养的含意大为扩展,它包括思想政治素养、文化素养、业务素养、身心素养等各个方面。《辞海》对“素质”一词的定义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人的生理上生来具有的特点;第二,事物本来具有的性质;第三,完成某种活动所必需的基本条件。

(二)人的核心素养

人的核心素养是个人适应未来社会生活和终身发展所必备的素养。国际经合组织归纳出三个方面的核心素养:即“能互动地使用工具”、“能在异质社群中进行互动”和“能自律自主地行动”等,可以形象的认为,这是“人与工具”、“人与社会”和“人与自己”三个维度。

“人与工具”主要指人们利用语言、数学、审美、技术学习等工具,进行社会生活和创造性工作的素养。“人与社会”主要是指人在社会中具有爱心、关怀、理解、包容和化解冲突等涉及团队合作的素养。“人与自己”主要是指人具有了解自己、规划自己的发展、自主自律的行动,以及具有独立思考、深入探究、创新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概括就是人的核心素养包括人的道德品质、学习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三)教师核心素养

教师核心素养是指教师在职前学习和职后实践与培训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满足教育教学和学生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教师核心素养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需要的最关键、最必要的基础性素养,是教师通过教育学学科专业学习和教育教学实践与专业培训逐步形成的,是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德育论、学生组织与管理等多种教育学理论与教学实践技能的综合表现,是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的素养体系,教师的核心素养水平伴随教师的专业成长而发展。

教师作为人才培养的导师,笔者认为其核心素养应包括教师的精神素养、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

教师精神素养包括教育思想素养和职业道德素养。教育思想素养是教师职业素养的核心内容,教育思想具体表现为教师的教育观念,它涵盖了可教育的学生观、发展的学生观、能动的学生观、辩证的学生观、多元的评价观和全面的育人观等。职业道德素养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工作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它是教师道德结构中的主体部分,它在调节教师全部道德品质中起重要作用。职业道德素养主要包括爱岗敬业、尊重信任学生、公平对待学生、关心学生、为人师表、依法执教、严谨治学、尊重家长和诲人不倦等。(https://www.daowen.com)

教师专业素养,又称教师素养、教师素质、教师修养,它指的是教师作为一种专业角色需要具有的素养。教师专业素养是直接影响课程与教学目标、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课程评价等课程与教学因素的重要条件,直接制约着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领域。

一般认为,教师专业素养包括如下三个方面:一是教师应该具有与时代精神相通的教育理念,并以此作为自己专业行为的基本理论性支点。这些理念是在认识到基础教育的未来性、生命性和社会性的基础上,形成的新的教育观、学生观和教学活动观。二是在知识结构上,不再局限于“学科知识+教育知识”,而是强调多层复合的结构特征。三是有与教师专业相适应的能力。主要有理解他人和与他人交往的能力、管理能力和教育研究能力。具有教育智慧是教师专业素养达到成熟的标志。因此,教师的专业素养涵盖了教师的人文素养、科学文化素质、科学研究素质、教学技能素质和信息素养等方面。

教师综合素养,是指教师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它要求教师本人具备有良好的个性修养和心理素质修养。教师的个性心理品质不仅影响着学生思想人格的形成,也直接影响教育教学的效果。教师劳动是一种充满高度创造性的繁重的脑力劳动,又是一种兼有一定强度的体力劳动,所以教师必须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做保证。健康良好的身心素质是教师职业素养建立的基础,其在教师的职业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使教师在工作和生活中保持高昂振奋的精神和轻松愉快的心境,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教育质量。心理素质主要包括善于调控自己的情绪、宽容大度、坚强自信、坦诚豁达、幽默风趣、热情爽快等。教师的综合素养除了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外还包括美学素养、劳动素养、生活素养等。

(四)青年教师

查阅有关文献后发现对“青年”的概念没有完整和统一的界定,在借鉴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研究认为,“青年教师”指80年代以后出生的、教育教学经验较少、教学技能和驾驭课堂的能力有待提高、师德水平和教学水平都还有较大提升空间的教师。

(五)校本培训

校本培训,按欧洲教师教育协会1989年的界定,指的是源于学校课程和整体规划的需要,由学校发起组织,旨在满足每个教师工作需求的校内培训活动。

我国教育研究者对校本培训概念的表述形式较多,余维文认为,校本培训是在开展继续教育工作中,以教师任职学校为主阵地,以教师互教互学为基本形式,在岗业余自学的一种进修模式。周建平认为,校本培训是指在教育专家指导下,由学校发起、组织,规划的,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能力,促进学校发展为目标,通过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活动方式来培训学校教师的一种校内在职培训。赵蒙成认为,所谓“校本培训”,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规划和指导下,以教师任职学校为基本培训单位,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为主要目标,把培训与教育教学、科研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的继续教育形式。刘尧认为,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是指在教育专家的指导下,以教师任职学校为基本培训单位,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为主要目标,通过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活动来培训全体教师(含职工)的一种全员性继续教育形式。李志华认为,校本培训是指以学校为本的师资培训,它以邓小平同志“三个面向”理论为指导,根据学校发展的目标和要求,探索以校为本,自主发展的训练模式。田爱丽在《中英美三国教师培训“校本”模式比较》中认为,校本培训是以教师的任职学校为培训基地,以全体教师为学员(既是学员,又都是教师),以本校校长领导干部为组织者,领导者,以提高教学实际能力为目的的一种培训模式。教育部师范司原司长马立认为,校本培训是为了满足学校和教师的发展目标和需求,由学校发起组织,主要在学校进行的一种教师在职培训的模式。刘堤仿在《校本培训中培训院校的导控作用的探究》中认为,校本培训是以任职学校为基础,自主确定培训目标、培训内容、立足于本职、本岗、本校的教育实践活动所开展的促进教师在综合素质方面全面提高的培训活动。

综合国内外对校本培训的界定,校本培训至少包括以下含义:(1)以学校为基本单位,从学校实际出发,解决学校和教师面临的问题。(2)基于学校,并为了学校、教师的发展。在满足教师需要的同时,也要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两者要有机地协调和统一。(3)学校有充分的自主权。学校是整个培训的主体,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与校本培训是指导与合作的关系。(4)与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紧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