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洋贸易的好时光出现在宋元时代,因为一些重要条件恰好都如期而至。

让我们看看当时的国际环境。这四百年间,在传统的中西航线的两端,欧洲和中国发生的一些大事,对欧亚之间的联系和交往的增强,影响深远。在欧洲一端,十字军东征始于1096年,跟北宋中期的王安石变法同时开始;十字军的最后失败在1291年,即宋朝亡国之后十余年。十字军的多次东征,导致东方和西欧各国生灵涂炭,损失惨重,但对欧洲文明却有一些正面影响:欧洲人更多地接触到东方的文化和技术;阿拉伯数字、代数,以及航海罗盘、火药等被带到了西欧。东西方之间的接触和交流由此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在亚洲一端,十字军东征尚在进行时,蒙古人崛起于漠北,随后建立了一个横跨欧亚大陆空前未有的大帝国。全盛时期的大蒙古帝国,疆域囊括朝鲜、中国,中亚、西亚、东欧,西达中欧的匈牙利。这个帝国由四个汗国和元帝国组成,欧亚各地区的直接联系和相互影响因而变得容易起来,地区间的孤立分割状态也为之改观。因此宋元这四百多年,国际环境对中外海上丝绸之路的发展非常有利,中外海上航线不断拓展,更加畅顺。

在中国内部,宋元王朝根据自己所面对的国内经济、政治、文化状况,以务实的态度对待航海贸易,制定外贸政策。务实性,在中国历代王朝对外交往中属于比较特殊的秉性,对海外贸易的影响颇大。在各种因素的交相作用下,宋元时代海外贸易呈现出如下特点:(https://www.daowen.com)

第一,宋元两朝都比较注意成文法在海外贸易中的作用。中国古代的市舶条例,目前只见于宋元两朝文献。宋朝之前几代王朝的外贸管理,我们仅能看到一些零散不成系统的规定。北宋中期制定的《元丰广州市舶条》(也称《广州市舶条》《元丰市舶条》),是现存中国最早的外贸管理条例。这样的规范在北宋中期的出现,具有标志性意义。元朝是以蒙古游牧民族为主建立的政权。蒙古贵族文化水平不高,但多少让人意外的是,其市舶贸易法律法规在宋朝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制定于至元三十年(1293年)的《至元法则》和修订于延祐元年(1314年)的《延祐法则》,包含了比宋朝市舶条例更为丰富的内容,涉及面更广并通行全国。宋元外贸条例的制定,主观上是加强中央王朝对海外贸易的控制,客观上使市舶贸易有了明确具体的规范。这是中国古代外贸及其管理走向规范和成熟的重要标志。

第二,宋元两朝海外贸易官营色彩相对淡薄。截止至宋朝,中国海外贸易大抵可分为四类,一是官营贸易,二是市舶贸易,三是未设市舶司港口的合法外贸,四是违禁贸易。宋代外贸政策讲求实际的务实风格突出,官营贸易比重特别低。中国官方很少派出使者乘坐官船远航海外;外国官方遣使来华的朝贡贸易,朝廷的态度多数时候是不冷不热,不太鼓励。市舶贸易与未设市舶司港口合法外贸的区别是能否经营进口专卖品。两类贸易的行为主体都是中外民间商人。违禁贸易在外贸政策比较宽松、运作良好时,发展空间不大。所以在这个时代,从事海外贸易的中外商人和私人资本的比重特别大,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外贸资源得到较好配置,经营效率也得以提高。在这个方面元朝比宋朝略逊一筹,表现在采用官本船贸易和一再实施排斥私商的海禁。但元朝多数时候,特别是在中后期,海外贸易仍然以私人资本和商人运营占主导地位,朝廷政策基本回归宋朝风格。“重义轻利”的传统在中国源远流长、根深蒂固。因为政治原因而牺牲经济利益的做法触目皆是,历代皆有,习以为常。因此,务实的风格在中国对外经贸史上实不多见,宋元两朝何以如此特殊,是个饶有兴味的课题。

第三,宋元王朝分别是进口商品专卖制度骤然而兴和戛然而止的两个时期。宋朝建立以前,进口商品专卖情况很少见诸史籍。汉代就曾实行官府收购珍珠,目的是满足宫廷需要,大颗珠子由官府收买,小粒珍珠百姓往往可以自由买卖。大颗珍珠不少来自海外国家。这就说明汉代已经有了最初的进口商品专卖制度。唐代应该也曾实行进口商品专卖,[11]但不十分彰显,更谈不上形成稳定制度。但到了宋代,统治者很快就建立起进口商品专卖制度,维续时间长达二百多年,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法规,蔚为大观。这个制度对国家财政、对社会民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但随着赵宋的终结和蒙元的登场,进口商品专卖制度便戛然而止,烟消云散,此后再无踪迹。宋元王朝采用不同政策的原因及其后果,书中会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