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前期海外贸易的发展

一、北宋前期海外贸易的发展

太祖开宝四年(971年)二月,宋朝消灭南汉取得广州统治权,其后不久就在广州设置经营管理海外贸易的机构市舶司,并逐步建立起由地方军政、财赋大员与朝廷代表共同参与的市舶司管理结构。继广州之后,两浙路的杭州、明州也相继有了市舶司,两地市舶司制度跟广州有些差异,但基本特征大体相同。

(一)进口商品销售数据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年)三月,由于前一时期市舶司采买来的进口商品,加上三佛齐、占城、大食等海外国家和吴越、闽等小王朝贡献的舶货,在国库中逐渐增多,而主管国家财政的三司因内外用兵、水旱赈济及赏赐嘉奖等各项支出大增而致穷于应付,[1]于是皇帝采纳官员建议,出卖舶货,获取利润以充实经费:“置榷易局,大出官库香药宝货,稍增其价,许商人入金帛买之,岁可得钱五十万贯,以济国用,使外国物有所泄。”榷易局出卖香药宝货的头一年,就得钱三十万贯,后来逐渐增至五十万贯。[2]

在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

一是榷易局销售香药宝货。榷易局是经营专卖品的机构,后来改称榷货务。专卖品当时称为“榷货”“禁榷”品。榷易局掌管专卖盐、茶、香、矾等,以达到“通商贾、佐国用”的目的。[3]来自海外的“香药宝货”,这时有很大一部分已被列为专卖品。

二是三十万和五十万这两个数字。它们是榷易局出卖香药宝货的年收入,但跟每年海外贸易的年收入并不对应。京师府库中的香药宝货是长期积存下来的,其中不少来自宋初南方王朝的供奉和海外国家历年历次的献纳,当然也包括广州、杭州、明州、泉州等沿海地区海外贸易的进口商品。当时的海外贸易进口商品,或者比较少,每年卖出的大部分是存货;或者比较多,每年只销售其中的一部分。但可以肯定,进口商品的市场贸易已经常化,并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做出了贡献。

榷易局系统销售香药宝货的数额,后来继续增加。榷易局设立之后不久,京师开封又有了香药榷易院。[4]真宗咸平五年(1002年)前后,香药榷易院收入达到八十余万,“衣库副使焦守节监香药榷易院,岁课增八十余万”。[5]

收入从三十万贯、五十万贯,再到八十万贯的递增可见,从太宗到真宗朝,国内香药宝货的交易数量在持续增加。进口商品消费市场的信息会传递到外贸港口,吸引更多的进口,带动中外贸易的增长。

(二)尚未折合货币单位的数据

史书中,关于淳化二年(991年)海外贸易年收入的表达很不规范。这年,太宗下令“广州市舶,除榷货外,他货之良者止市其半。大抵海船至,十先征其一,价直酌蕃货轻重而差给之,岁约获五十余万斤、条、株、颗”。[6]这个数据把斤、条、株、颗这些不同的单位排列在一起统计,得出的数据完全没有意义,不说明任何问题;即使有统计口径相近的数据相对照,也不能说明什么问题。斤、条、株、颗数量组合不同,实际价值也大相径庭。(https://www.daowen.com)

天禧(1017—1021年)末年,诸州军水运、陆运上供金帛、缗钱十三万一千余贯、两、端、匹,珠宝、香药三十七万五千余斤。[7]广南州郡输送京师“珠宝、香药三十七万五千余斤”。珠宝和香药在这里只有总的重量,没有各自的重量。珠宝大小品质不一,价格差别甚大。香药种类很多,重量相同,品质不一,价格差别也很大。例如,珍贵的龙涎香和一般的香药价格差别很大;[8]乳香有许多档次,价格也很悬殊。[9]因此这个数据也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三)真宗时期广州外贸一度大幅度增长

北宋大臣晏殊为马亮写的墓志铭有这样的记载:真宗景德年间(1004—1007年),马亮以右谏议大夫的身份知广州。他“招携裔蛮,杜绝侵扰。期年,蕃舶四倍而来。琛赆骈凑,耆髦骇叹,较于旧课,百万其赢。天子异之,命中贵人就颁燕劳,远夷百众陪预下筵”。[10]由于马亮采取了有力有效的措施,仅仅过了一年,来到广州的远洋商船便增长了四倍,收入比往年大大增加,“百万其赢”。

“百万其赢”,可以有不同的解读,可能是百万文,也可能是百万贯,差距是一千倍。宋人谈及铜钱时,常有“百千”的说法,意思是一百贯。因为一贯等于一千文。如此看来,则百万当为千贯。以广州外贸的体量,增加一千贯不值得“天子异之,命中贵人就颁燕劳”。因此,晏殊应该指的是一百万贯。当然,我们也不能排除“百万其赢”只是个虚数的可能,表示数额相当大。

《宋史》的记载和晏殊的说法有所不同。“明年,至者倍其初,珍货大集。朝廷遣中使赐宴以劳之。”[11]“至者倍其初”,收入是否相应增长一倍?不无可疑。但收入大幅度增长当属实情。

因此,我们目前能够做出的综合判断是:马亮出任广州知州期间,广州外贸骤然繁荣,收入也大为增长,可能接近或者达到一百万贯。

(四)仁宗到英宗时期宋朝外贸收入

从仁宗皇祐到英宗治平年间(1049—1067年),市舶贸易又呈现出一波上升态势。仁宗皇祐年间(1049—1053年)和英宗治平年间(1064—1067年),“海舶岁入象犀、珠宝、香药之类”分别突破五十三万贯和六十三万贯。[12]这里的“岁入”指的是官府的年收入。五十三万贯和六十三万贯,是历史文献明确记载的最早的市舶贸易收入。

再深究下去,有些情况尚待确定。这里皇祐和治平年间的外贸收入,是否包含成本?例如,政府官市进口商品花了多少钱,这些成本是否包含在其中?常识和后边将要提到的史料告诉我们,这两个数字包含了成本,包括官方购买乳香等专卖品的付出,交易和运输成本等也未扣除。这跟后来清朝的粤海关收入结构不同,粤海关基本上是征税得来的纯收入。

五十三万贯和六十三万贯的统计口径应该比较一致。我们由此可以基本肯定,时隔一二十年,宋朝外贸收入增长将近19%,平均每年超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