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宗朝海上丝绸之路流量的急剧萎缩
自哲宗登基起,北宋进入政治风云变幻的动荡岁月。政治形势阴晴往复,市舶贸易收入锐减,大势不妙。
前面已探讨了熙宁时期广州海外贸易的发展情况,分析了造成这一大好局面的主要原因,然而这一局面维持的时间并不长,大约在元丰中后期广州外贸已出现回落,到哲宗元祐、绍圣年间(1086—1097年)降至低谷。徽宗政和四年(1114年),官员施述上奏指出:“市舶之设,元符(1098—1100年)以前虽有,而所收物货十二年间至五百万。”[110]那就是说,元祐元年(1086年)至绍圣四年(1097年)的十二年间,各口岸外贸总收入平均每年不及五十万贯,仅为熙宁十年(1077年)的四分之一弱,甚至低于仁宗皇祐时的水平。
哲宗朝海外贸易收入的锐减,原因不止一端。这时的数字挤掉了统计中的水分,减少了包含在贸易额中的成本等因素,所以实际情况其实并没有外表显示的那么差。但当时的外贸确实存在滑坡现象。
外贸收入出现大滑坡,与当时政治形势有很大关系。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年幼的哲宗继位,宣仁太后垂帘听政,“元祐更化”随即开始。熙丰新法大部分措施被废除,当政者对增加财政收入和集中利权的冲动不再,刺激外贸的措施明显减少。经济发展回归常态,海外贸易也是如此。因此,这个时期外贸收入的参照系,与其用熙宁十年(1077年)的二百万贯,毋宁用治平年间(1064—1067年)的六十三万贯更为合适。
这个阶段,消化熙丰变法时期过量进口的商品是一项艰难的任务。元祐年间(1086—1093年),因香药、象牙等物在汴京府库中积压过久,户部建议提供优惠政策,用进口商品吸引商人将铜钱运往急需军饷的西北前线陕西、河北、河东三路。具体做法是:官方制作一种可以到京师提取香药等进口商品的凭证“钞”,后来称为“香药钞”。当商人把铜钱运到三路边境地区,就将得到这样的“钞”。这些“钞”的价值,将会比一般标准上浮百分之二十;如果商人把铜钱运送西北三路,但没到最边远的地方,得到的“钞”价,也会提高百分之十。“于三路入纳见钱给钞,沿边加饶二分,次边近里州军并加饶一分,到京算请。”[111]但香药等积压并未缓解。绍圣三年(1096年),“香药库等处应出卖物甚多,久卖不售”,于是蔡京提出用香药等物“募商人沿边入中粮草”[112]。这边厢,正在忙不迭地消化库存商品;那边厢,海外商品是否继续大量进口,便成了问题。在这种形势下,中外海路贸易难以兴盛。
从经济角度看,后来的外贸大滑坡是熙丰时期(1068—1085年)外贸超大规模发展的必然结果。
首先,外贸大发展付出了高昂的经济代价。(https://www.daowen.com)
早在太平兴国七年(982年),朝廷曾规定玳瑁、牙犀、乳香等八种进口商品为专卖品,全部专卖。[113]此后进口商品专卖逐渐趋于弱化。减少官府干预的经营自由,是商品经济正常发展的重要条件,北宋前期进口商品官市逐渐减少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趋势。然而在熙丰时期,朝廷却用严刑峻法严惩违法私售专卖品的人。在广州,私自买卖乳香要受“峻法”处罚。[114]“峻法”固然能给宋朝带来高额垄断利润,但同时因为增加了政府采购,在收入提高的同时,成本也上升了。商人一般不欢迎官市,因为“凡官市价微,又准他货与之,多折阅,故商人病之”[115]。为维持商人的贸易热情,官府只有抬高官市价格;货物到手后又要负担更多的运送河交易费用。因此,熙丰时期市舶贸易经营成本高,利润也就比较低。
进口商品在国内的推销成本,下面以广州市易务为例加以说明。熙宁七年(1074年),广州市易务以30万缗的本钱开始经营,到元丰三年(1080年),历时七年,本钱和利润应为74万缗,利润一项应达到44万缗。但盘点结算的结果,利润仅有16万缗左右,[116]年均利润2.3万缗,利润率不足8%。可资比较的另一数据是:元祐元年(1086年),杭州、明州、广州三州市舶收到钱、粮、银、香药等54.0173万“缗匹斤两段条个颗脐只粒”,支出23.8056万“缗匹斤两段条个颗脐只粒”[117]。我们假设两组数字的统计口径基本一致,具有可比性,则这年三个市舶司的经营利润将近127%,年均超过42%。两相比较,悬殊甚大。市易务利润率不高的原因,主要是经营方式不当,导致经营成本过高。高投放、低效益的经营难以长久维持。这种状况在元丰后期得到改善。元丰六年(1083年),乳香“依旧条,给长引,许商贩”。[118]元丰七年(1084年),榷货务脱离市易司重新独立[119]。市易司被排斥于进口商品销售主渠道之外。
前面谈到的熙宁时期发展朝贡贸易的做法,也是宋朝不惜经济代价求增长的例证。
其次,外贸大发展脱离了国内市场的供应和消化能力。熙丰年间外贸大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力是开放钱禁。铜钱被当作一般商品,征税之后允许运出国外。在开放钱禁的第二年,已经有人提出钱荒问题,并明确反对开放钱禁。[120]但当时广东韶州、惠州铜矿产量很高,阜民、永通监铸钱数额巨大,全国最大的外贸港广州仍有条件大量出口铜钱。到元丰末,全国铜矿产量已大为减少。从元丰八年(1085年)开始,韶州岑水等场,“坑冶不发”。神宗刚去世,朝廷就“罢增置铸钱监十有四”[121]。宋朝不可能继续把铜钱作为鼓励外贸的手段了。
此外,熙丰时期海外产品输入过多,大大超出了国内市场的消化能力。从毕仲衍的统计中可知,元丰元年(1078年)官库中屯积大量香药,其中香药库存香约1021421斤,市易务下界库存香药9627斤,[122]总共1031048斤。若以熙宁九年(1076年)至元年三年(1080年)年均出卖香药数计算,库存香药需要将近五年才卖得完。但与此同时,各种来路的香药还将源源不断地涌入官库,香药积压爆满,势所必然。这是国库情况。地方府库也是如此。在广州,“乳香之货,存额甚众,从惮峻法,官鬻不售”。林积当时任广东提点刑狱,他提议改变乳香统由官府专卖的做法,“以发滞财”。[123]府库香药爆满的信息看来很快反馈到决策中心,朝廷立即作出限制价值低于南香的西南香入口的对策。约在元丰元年或二年(1078或1079年),朝廷诏令熙河路经略司,“除乳香以无用不许进奉及挟带上京并诸处贸易外,其余物并依常进贡博买”。[124]这道命令在元丰三年(1080年)已被严格执行。西北地区香药贸易已受限制,宋朝香药主要供应地广州,香药进口受到限制或不再受到热情鼓励只是时间的问题。
熙宁十年(1077年)外贸规模和收入的大幅度增长,有多项政策支撑,其中有些注定是短命的。社会和经济成本过高,不可能持续,大起而后大落的命运不可避免。这是宋朝少有的不计成本、不顾代价经营海外贸易的特殊时期。哲宗朝市舶贸易的急剧萎缩,很大程度上是客观经济规律对宋朝错误政策的自然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