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商航海贸易活跃,官营商贸逐渐遭到厌弃

四、私商航海贸易活跃,官营商贸逐渐遭到厌弃

元人汪大渊描绘了元朝后期中外航海贸易的全景。他说:“皇元混一声教,无远弗届,区宇宙之广,旷古所未闻。海外岛夷,无虑数千国,莫不执玉贡琛,以修民职;梯山航海,以通互市。中国之往复商贩于殊庭异域之中者,如东西州焉。”[117]至正己丑为顺帝至正九年(1349年)。这是元朝后期海外贸易的总形势,各个港口的情况下面还会讨论。

在这个时期,元人对官营工商业的固有弊端已经有所认识。

至正三四年间(1343—1344年),元朝接连下令取消食盐法这个国家直接销盐的一种主要形式。于是商旅销盐成了唯一的销盐办法。[118]官方不再直接销售食盐,与不久以前放弃官本船的做法有个共同点,就是官府退出盐和外贸的直接营销,把原先就属于工商业者的地盘还给他们。

由于官本船的相关记载比较少,通过了解官府直接销盐的弊害及其放弃的原因,我们可以加深对官本船的认识。至正三年(1343年),监察御史王思诚、侯思礼等指出,掺假和缺斤短两是弊害之一:元统二年(1334年)恢复大都盐运司,于今十年,积弊渐多。盐在船,有侵盗掺水之患,在仓则有夹杂灰土之弊。名义上的一贯钱买二斤四两,实则不足一斤。这是多数地方出现的情况。官运盐船还带来另一弊害:盐运司所遣运盐之人,擅作威福,称霸水上运输线。他们或以索截河道,得重贿才肯放行。被拘留者,皆贫弱无力之人。客船受阻,京师百物涌贵。盐价不降反升,是又以弊害:置局设官,本为降低盐价,改变民食贵盐的状况,结果官盐售价反高于商贩,官府徒然耗费财力人力,无补于事。[119]

由此可见,官府本身就是盐在运销过程中的弊端制造者。食盐法的基本模式是官本官督商办,这跟官本船很相似。官府富有财力,商人善于营运,两相结合,给人以利好的期待。但实际运作后出现的问题,超乎设计者的想象。

官本船制度创立后不久就出现变数,难以维持垄断地位,跟商品质次价高、供应紧缺,以及浪费帑藏等弊端必有联系。到了元朝最后一个皇帝元顺帝统治初期,官本船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即使是高官显贵,也无力起死回生。元统二年(1334年)十一月,“中书省臣请发两舟宗(两字合并为一)船下番,为皇后营利”。[120]这样的做法只是个别案例,不再获得制度保障。再往后,“中政近臣谋发番舶规取息”的提议被否决:“与商贾争利,恐远夷得以窥中国,事遂已。”[121]官府亲自垄断控制对外商贸的做法,在时人心目中已不合时宜。官本船不再继续,是统治者自己也摒弃官府垄断外贸的结果。

财政吃紧是宋元王朝允许商人发挥作用的重要动因。如果没有这个动因,如果统治者掌握大量社会财富,几乎不可能放弃自己对经济的直接控制。官本船的败亡,出现于元朝江河日下之际,绝非偶然。

【注释】

[1][日]杉山正明:《疾驰的草原征服者:辽、西夏、金、元》,讲谈社《中国历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第317页。

[2]《元史》卷五《世祖纪》。

[3]《元史》卷一二八《相威传》。

[4]《元史》卷九《世祖纪》。

[5]《宋史》卷四十七《瀛国公·二王附》。

[6]《宋史》卷九《世祖纪》:“福建漳、泉二郡蒲寿庚、印德傅、李珏、李公度皆以城降。”

[7]章深主编《广州通史·古代卷》下册,中华书局,2010,第533页。

[8]《宋史》卷四十七《瀛国公纪》。

[9]《元史》卷九《世祖纪》:“伯颜遣不伯、周青招泉州蒲寿庚、寿晟兄弟。”

[10]《元史》卷一五六《董文炳传》,《宋史》卷四十七《瀛国公纪》。

[11]《宋季三朝政要》卷六《广王本末》。

[12]《元史》卷一五六《董文炳传》。

[13]《元史》卷十《世祖纪》。

[14]《元史》卷九十四《食货志·市舶》。

[15]《元史》卷九十四《食货志·市舶》。

[16][元]袁桷等:《(延祐)四明志》卷三《职官考》。

[17]《元史》卷九十四《食货志》,卷九十一《百官志》。

[18]《元史》卷九十四《食货志·市舶》。“时,客船自泉、福贩土产之物者,其所征亦与蕃货等,上海市舶司提控王楠以为言,于是定双抽、单抽之制。双抽者蕃货也,单抽者土货也。”

[19]《元史》卷十《世祖纪》:“忙古带为福建路宣慰使”。忙古带,即忙古䚟。

[20]《元史》卷十一《世祖纪》。

[21]《元史》卷94《食货志·市舶》:这年十月,“忙古言:舶商皆以金银易香木”。此处的忙古应指的是忙古䚟,漏了一个字。如是,则这位高官兼管泉州市舶贸易不下六年。

[22]《元史》卷九十四《食货志·市舶》。

[23][元]苏天爵:《元文类》卷四十《经世大典序录·市舶》。

[24]《元史》卷十二《世祖纪》。

[25]《元史》卷十《世祖纪》。

[26]《元史》卷二一〇《外夷传·马八儿等国》。

[27]《元史》卷二一〇《外夷传·马八儿等国》。

[28]《元史》卷二一〇《外夷传·马八儿等国》。

[29]《元史》卷二一〇《外夷传·马八儿等国》。

[30]《元史》卷十二《世祖纪》。

[31]《元史》卷二一〇《外夷传·马八儿等国》:“海外诸蕃国以杨庭璧奉诏招谕,至是皆来降。诸国凡十:曰马八儿,曰须门那,曰僧急里,曰南无力,曰马兰丹,曰那旺,曰丁呵儿,曰来来,曰急兰亦,曰苏木都剌,皆遣使贡方物。”

[32]《元史》卷十三《世祖纪》。

[33]《元史》卷二一〇《外夷传·马八儿等国》。

[34]《元史》卷二一〇《占城传》。

[35]《元史》卷一五六《董文炳传》:至元十四年,官员董文炳与元世祖的一次交谈,反映了统治者的心态。董文炳对世祖说:昔者泉州蒲寿庚以城降,寿庚素主市舶,谓宜重其事权,使为我扞海寇,诱诸蛮臣服,因解所佩金虎符佩寿庚矣。惟陛下恕其专擅之罪。帝大嘉之。”

[36]《续资治通鉴》卷一八四《元纪》。

[37]《元史》卷十二《世祖纪》。

[38]《元史》卷一二九《唆都传附百家奴传》。

[39]《元史》卷十三《世祖纪》。

[40]《元史》卷九十四《食货志·市舶》。

[41]《元典章》卷二十二《户部·市舶·合并市舶转运司》。“卢右丞建言市舶等事……卢市舶司的勾当:系官钱里一十万定,要了他着海船里交做买卖行,别个民户做买卖的每体交行。么道奏来,去近众官人每,老的每等,官司做买卖的,罢了百姓做买卖的每。市舶的勾当做者,依着在先体例里,要课程抽分者,市舶司根底转运司里合并道,么来道奏呵,那般者,么道圣旨了也。钦此。”

[42]《元史》卷一六三《张雄飞传》。《元史》卷二〇五《卢世荣传》。

[43]《元史》卷五《世祖纪》。

[44]《元史》卷二〇五《卢世荣传》。

[45]以民国时期茶叶贸易官商合办为例。中国茶叶公司是战前实业部联合地方政府和茶叶界商人共同出资成立的一家官商合办公司,“虽然中国茶叶公司成立时形式上是官商合办,但商股所占的比例很少,因此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人事安排方面基本上都是由官股(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决定。公司成立不久战争即爆发,动员商股投资入股也就越发不可能了。”见郑会欣:《从官商合办到国家垄断:中国茶叶公司的成立及经营活动》,《历史研究》2007年第6期,第131页。

[46]《元史》卷十三《世祖纪》。

[47]见高荣盛:《元代海外贸易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第232页。

[48]《元史》卷十三《世祖纪》。

[49]《元史》卷十一《世祖纪》。

[50]《元史》卷一六八《陈佑传附陈天祥传》。

[51]《新元史》卷十三《成宗纪上》。

[52]见《元史》卷九十四《食货志·市舶》,卷十九《成宗纪》,卷九十四《百官志》等。

[53]《元史》卷十三《世祖纪》。

[54]《元史》卷十三《世祖纪》。

[55]《元史》卷十三《世祖纪》。

[56]《元史》卷十三《世祖纪》。

[57]《元史》卷十七《世祖纪》。(https://www.daowen.com)

[58]《元史》卷九十四《食货志》

[59]《元史》卷十八《世祖纪》。

[60]《元史》卷十七《世祖纪》:至元三十年四月己亥,行大司农燕公楠、翰林学士承旨留梦炎言:“杭州、上海、澉浦、温州、庆元、广东、泉州置市舶司凡七所。”

[61]《元史》卷十七《世祖纪》。

[62]《元史》卷八十九《百官志》。

[63]《元史》卷九十四《食货志·市舶》

[64]《元史》卷九十四《食货志》。

[65]《元史》卷九十一《百官志》。

[66][元]袁桷等:《(延祐)四明志》卷三《职官考》。

[67]《元史》卷二十五《仁宗纪》。

[68][元]许有壬:《至正集》卷七十七《正始十事》。

[69]《元史》卷二十三《武宗纪》。

[70]《通制条格》卷十八《中宝》,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第237页。

[71]《元史》卷二十四《仁宗纪》。

[72]《元史》卷二〇五《奸臣传 特们徳尔传》。

[73]《元史》卷二十五《仁宗纪》:“诏开下番市舶之禁。”

[74]《通制条格》卷十八《市舶》,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第230—231页。

[75]《通制条格》卷十八《关市·市舶》;《(延祐)四明志》卷三《职官考》。

[76]《元史》卷二十七《英宗纪》。

[77][元]袁桷等:《(延祐)四明志》卷三《职官考》。

[78]《元史》卷二十八《英宗纪》。

[79]《元史》卷二十六《仁宗纪》。

[80]《元史》卷九十四《食货·岁课》。

[81]《元史》卷二十七《英宗纪》。

[82][元]傅若金:《傅与砺文集》卷三,《高远堂记》。这里的“榷”不是宋朝那样的进口商品专卖,而是以官营外贸垄断进口商品。

[83]《元史》卷九十四《食货志·市舶》。

[84]《元史》卷二十七《英宗纪》。

[85]《元史》卷二十七《英宗纪》。

[86]《黄金华集》卷三十一《松江嘉定等处海运知户杨君(枢)墓志铭》,转引自修晓波《元代斡脱经营海外贸易的原因及影响》,《元史论丛》第七辑,第102页。

[87]《元史》卷二十五《仁宗纪》。

[88]《元史》卷一九二《王艮传》。王艮本传没有提到他前往泉州的时间,笔者根据一些史料的记载,推定在延佑元年。理由是:第一,《姑苏志》卷四十二《王艮传》载,“王艮,字止巗,诸暨人,历官为两浙都转运盐使司经歴。绍兴路总管王克敬以计口食盐不便,尝言于行省,未报而克敬为转运使,欲稍损其额。或以为成籍不可改。[王]艮毅然曰,民实寡而强赋多,今死徙已众矣。顾重改民籍而轻弃民命乎?且浙右六郡高贾辐辏未尝以口计也。移其所赋,散于商旅之所聚,非良法乎?于是议岁减绍兴食盐五千六百引。”可见王艮与王克敬有过交集。第二,王克敬任绍兴路总管,建言计口授盐之事在泰定初年。“泰定初,出为绍兴路总管,郡中计口受盐,民困于诛求,乃上言乞减盐五千引。运司弗从,因叹曰:“使我为运使,当令越民少苏矣。”(《元史》卷一八四《王克敬传》)第三,泰定以后,终元之世不再取消市舶司,自然也不就没有恢复市舶司的事情。在泰定以前,元朝曾在至元二十五年,至大元年和延佑元年复置市舶司,王艮本传提到的“会朝廷复立诸市舶司”,当为延佑元年之事。延佑元年,“复置市舶提举司于泉州、庆元、广东三路”(《通制条格》卷十八《市舶》,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第230—231页)。

[89]《元史》卷一九一《卜天璋传》。

[90][元]陈大震:《大德南海志》卷七《舶货》。

[91]陈高华:《元代的海外贸易》,《历史研究》1978年第3期。

[92]《元史》卷二十六《仁宗纪》。

[93]《元史》卷九十三《食货志》。

[94]《元史》卷九十七《食货志·海运》。

[95]《元史》卷一六八《刘宣传》。

[96]《新元史》卷七十四《食货志·钞法》。

[97]《新元史》卷二四三《释老传》:“蒙古崇尚释教。”

[98]《元史》卷一七五《张珪传》:至元三十年(1293年),“醮祠佛事之目,止百有二。大德七年(1303年),再立功德使司,积五百有余,今年一增其目,明年即指为例,已倍四之上矣。僧徒又复营干近侍,买作佛事,指以算卦,欺昧奏请,增修布施莽斋,自称特奉、传奉,所司不敢较问,供给恐后。况佛以清净为本,不奔不欲,而僧徒贪慕货利,自违其教,一事所需,金银钞币不可数计,岁用钞数千万锭,数倍于至元间矣。”

[99]《元史》卷九十七《食货志·钞法》。

[100]《新元史》卷七十一《食货志·盐课》。

[101]《元史》卷九十三《食货志·钞法》。

[102]《元史》卷九十七《食货志·钞法》。

[103]《元史》卷九十七《食货志·钞法》:“京师料钞十锭,易斗粟不可得。既而所在郡县,皆以物货相贸易,公私所积之钞,遂俱不行,人视之若弊楮,而国用由是遂乏矣。”

[104]《新元史》卷七十四《食货志·钞法》。

[105]《元史》卷一七五《张珪传》。

[106]陈高华:《元代商税初探》,《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学报》1997年第1期。

[107]《元史》卷二十三《武宗纪》:“中书省臣言:‘河南、江浙省言,宣政院奏免僧、道、也里可温、答失蛮租税。臣等议,田有租,商有税,乃祖宗成法,今宣政院一体奏免,非制。有旨:依旧制征之。”

[108]《元史》卷二十二《武宗纪》,卷三十三《文宗纪》。

[109]《元史》卷二十二《武宗纪》。

[110]《元史》卷二十九《泰定帝纪》。

[111]《元史》卷一七五《张珪传》。

[112][元]苏天爵:《滋溪文稿》卷八《元故中奉大夫江浙行省参知政事追封南阳公谥文靖富珠哩公神道碑铭并序》。

[113]《元史》卷九十四《食货志·舶》。

[114][元]程端礼:《畏斋集》卷六《谔勒哲图(完者都)公行状》

[115]《元史》卷一二二《虎都铁木禄传》。

[116]《新元史》卷二四三《日本传》。

[117][元]汪大渊:《岛夷志略·后序》,辽宁教育出版社,1996,第172页。

[118]陈高华:《元代盐政及其社会影响》,《元史研究论稿》,中华书局,1991,第76页。

[119]《元史》卷九十七《食货志盐法》。

[120]《元史》卷三十八《顺帝纪》。舟(造字:右加宗),即船队:方大琮《铁庵集》卷十八《郑金部》:“大艚,或以十余为舟(造字:右加宗)。”

[121][元]黄溍:《文献集》卷十上《敕赐喀喇氏先茔碑》。黄溍,至正十七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