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贸易发展状况

一、海外贸易发展状况

南宋初年,中国东南沿海对外贸易发展情况如何,是个不容易回答的问题。外贸进路不平坦,起起落落、动荡时有,成绩单却颇为靓丽。不利于外贸发展的因素一直存在,如影随形,却没有带来严重灾难。沿海港口外贸船舶络绎不绝,各色商品充盈府库。下面我们重点讨论几个有关外贸收入的问题。

(一)高宗初年的海外贸易

高宗朝初年,由于北宋末年统治者的敲骨吸髓加上战乱频仍,无休无止,中国沿海外贸港口所在地大都相当穷困。在广东,“本路地瘠民贫,仓廪皆竭”。[1]但首先是广州,几年后是泉州,在不长的时间里外贸便有颇大起色。

宋人曹勋在一份上奏中写道:“窃见广泉二州,市舶司南商充牣,每州一岁不下三五百万计。若今两州,除纻麻、吉贝等粗色物货许依旧抽解外,应细色权移就临安府抽解,候事定日依旧,庶得上供物货既皆真的,又免起发脚夫之用,是易十五之蠧耗为十全于行在也。”[2]这条史料重要,但有两个问题需要辨识。

第一,这份奏章写于何时?曹勋的奏章中提到“临安府”:高宗驻跸杭州在建炎三年(1129年)二月。[3]杭州升为临安府在这年七月。[4]这份奏章写于建炎三年七月以后不久,可以基本确定。

第二, 三五百万,指的究竟是什么?广州或泉州的市舶贸易总值还是官方的收入?绍兴五年(1135年)四月,了解当地外贸的泉州知州连南夫在一份奏章谈到“国家每岁市舶之入数百万”。[5]宋朝每年市舶贸易收入达“数百万”,包括广州、泉州、明州等地的外贸收入。按照一般语言习惯,“数百万”少则三五百万,多则可以达到七八百万。

对比两条史料,我们认为:数据存在的时间,以建炎三年七月前后为上限,以绍兴五年四月为下限,即1129—1135年这个区间。曹勋说的三五百万,当指市舶司的年收入。但曹勋和连南夫提出的数额不同。根据曹勋的说法,广州、泉州,两个州的市舶司年收入分别高达三五百万,加起来高达六百万到一千万上下。根据连南夫的说法,宋朝全国市舶贸易收入总共几百万,跟一千万贯还有一定距离。如果很接近一千万,就会表述为近千万。目前没有别的史料证明谁更准确。我们即使把位于下线的三五百万作为宋朝市舶贸易总收入,这也是令人惊讶的大数额,表明宋朝外贸规模登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南宋初年海外贸易的繁荣,以广东发展最快也最为突出。

建炎四年(1130年)二月二十六日,尚书省提到广南市舶司在一份奏折中说“广州市舶库逐日收支宝货钱物浩瀚”。[6]这表明,此时广州港已经呈现出繁荣景象。外贸繁荣,市舶司掌握了很多钱财,当地其他官府垂涎欲滴,有意分一杯羹。但这与宋王朝加强财政经济中央集权的意图相冲突,因而被朝廷严令禁止。[7]

南宋继续实行进口商品专卖和官市制度。绍兴元年(1131年)大量进入广州的海外商品中,有不少商品是专卖品,市舶司需要凑足官钱向进口商人购买。于是提举广南路市舶张书言报告朝廷:经查明,大食国使者蒲亚里所进献的大象牙有二百零九株,大犀有三十五株,都已运入广州市舶库收管。每支象牙的重量都在五七十斤以上,按照市舶条例的规定购买,需要本钱五万多。[8]大象牙属于专卖品,市舶司要凑足本钱购买。“大犀”后面当有漏字,应该是“大犀角”。大犀角也是必须官市的进口商品。

福建和两浙外贸情况比不上广东,一个明显的迹象是管理机构市舶机构的动荡不宁。以福建为例,绍兴二年(1132年)七月,朝廷再“罢福建提举市舶司,依旧法令宪臣兼领。以每岁海舶不至,虚费官吏廪禄故也”。[9]福建市舶司在此前撤销过一次,这是第二次,原因都是外贸商船稀少,朝廷认为没必要留着市舶司。

绍兴二年以后,泉州外贸规模有了大幅度提升。[10]绍兴六年(1136年)八月,朝廷根据福建市舶司的报告,授予大食国商人蒲啰辛承信郎官衔,还将官员特有的礼服和上朝礼器发给他,以奖励他贩运价值高达三十万缗的乳香来华:“大食蕃客蒲啰辛特补承信郎,仍赐公服履笏。以福建市舶司言:啰辛所贩乳香直三十万缗,理宜优异推恩故也。”[11]同年十二月,福建市舶司又报告:负责纲运的商人“纲首”蔡景芳在建炎元年至绍兴四年(1127—1134年)七八年间,为市舶司带来了九十八万缗的收入。朝廷同样授予蔡景芳以承信郎的官衔。[12]

曹勋和连南夫提供的有关广州和泉州外贸的统计数据,是当时宋朝外贸收入的主要部分。此时两浙路还是宋金争夺的战场,外贸难有大的作为。北宋中期以后,明州是高丽船舶来华的主要出入地,但在南宋初,有些高丽商人来华的目的地改为地理位置稍远的泉州。绍兴四年(1134年)七月,“高丽罗州岛人光金与其徒十余人泛海诣泉州,风折其樯,泊泰楚州境上”。[13]这批人以泉州为目的地,应该是避免受到战乱的影响。

广东、福建市舶收入大幅度提高,主要是什么因素造成的?

市舶贸易及收入的增长,跟海外商品大量进口和官府大力销售密切相关。南宋初,官方积极推销乳香等进口商品,导致进口商品快速和大量流转,活跃和刺激了进出口贸易。

南宋初年,乳香销路很好,乳香贸易利润可观。绍兴三年(1133年)七月一日,朝廷指示广东提举市舶司务必在三天之内,以固有的抽解、博买办法为基础,修订奖赏和处罚条例报送尚书省:“今后遵守祖宗旧制,将中国有用之物如乳香、药物及民间常使香货并多数博买,内乳香一色客算尤广,所差官自当体国招诱博买,仍令户部限三日将市舶司抽解博买旧法,参酌重别立定殿最赏罚条格,具状申尚书省。”[14]新条例的全貌如今不可得见,但史书披露了一些相关情况。

贩运进口商品有功的中外商人被授予官衔。绍兴六年(1136年),知泉州连南夫上奏:“诸市舶纲首能招诱舶舟、抽解物货、累价及五万贯、十万贯者,补官有差。”于是,“大食蕃客啰辛贩乳香直三十万缗,纲首蔡景芳招诱舶货,收息钱九十八万缗,各补承信郎”。[15]

关于啰辛。“大食蕃客啰辛”,一看便知是外国商人。前面提到的“大食蕃客蒲啰辛”和这里的“大食蕃客啰辛”名字相近,事情相同,应该是同一个人。宋朝将官衔授予外国商人的做法比较少见,此前多是将官衔授予外国官使。

关于蔡景芳。连南夫的奏疏的说法是“大食蕃客啰辛贩乳香直三十万缗,纲首蔡景芳招诱舶货,收息钱九十八万缗,各补承信郎”。[16]由此可见:第一,啰辛和蔡景芳不是一拨人。第二,蔡景芳是中国人的名字。他是因“招诱舶货”而获得奖励。招诱二字显示,蔡景芳应该是中国人。因此我们判定,纲首蔡景芳是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中国商人。授予中国商人官衔以资奖励,此前未见,估计是宋朝新近推出的激励外贸的措施。

市舶司官员和推销香药有功的官员,可因而获得奖赏。绍兴六年(1136年)的一份诏令表明,外贸收入的增加,不仅使商人受到奖励,市舶监官也会得到“推赏”。[17]有的市舶监官为了领功,一面逼迫驱赶商人驾船航海经营中外贸易,一面把出海贸易的商船全记在自己的功劳簿上、把次货充上品报功,无所不用其极。根据史书记载,绍兴六年,有些“监官等止将海商入蕃兴贩,便作招诱计数,该赏者多,而发到香货下色者皆充数纽估”。[18]朝廷奖励出卖乳香等专卖品的有功人员。绍兴元年(1131年)八月,“尚书右司员外郎赵子画等各迁一官,以榷货务岁中收茶、盐、香钱六百九万余缗故也”。[19]绍兴五年(1135年)八月,“右中散大夫提辖榷货务都茶场郭川减四年磨勘,监务场及交引库官吏各进一官资,以户部言去年收茶、盐、香钱共二千四十三万余缗故也”。[20]

奖励与惩罚作为控制行为的常用手段,通常是互相配合、轮番为用的。在奖励的同时,宋朝还严厉禁止市舶司官员和其他官员利用权力,暗买强占未经抽解的进口商品。绍兴五年闰二月的一道命令称:“市舶务监官并见任官诡名买市舶司及强买客旅舶货,以违制论,仍不以赦降原减。许人告,赏钱一百贯。提举官、知通不举劾,减犯人罪二等。”[21]不以赦降原减和告赏,多用于重罪和非常时期,此时被用于禁止官员暗中私买和强势占有进口商品。

宋朝还用多种方式推销乳香等进口商品,拉动外贸。(https://www.daowen.com)

榷货务出卖乳香。在建炎四年(1130年)前后,榷货务一直在“打套出卖乳香”[22]。在建炎四年,泉州抽买到的乳香,根据皇帝的命令运往榷货务“打套给卖”。[23]

各路官府受命推销进口商品。绍兴三年(1133年)十一月十二日,户部提议,各路用坊场钱购买市舶司的海外进口商品,“诸路收买市舶司博易物色本钱,欲依旧用坊场钱应副”。高宗批准了这个建议。[24]此时许多路分负有责任,为市舶司推销抽买到的进口商品。但各路推销所得,是作为地方财政的一部分还是上缴朝廷,尚不得而知。

也在绍兴年间(1131—1162年),户部提出将所储存三佛齐国进贡的价值约二十多万贯的乳香九万多斤,“分送江浙、荆湖漕司卖之,以籴军饷”。[25]这说明在一些场合,地方官府销售进口商品是为朝廷筹措军费,而且接受任务的路分都有水陆交通比较便利的条件。

由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乳香进口越来越多。乳香是专卖品,进口数量太多,难以维持高额垄断利润。因此,不对乳香贸易做任何限制,任其大量进口,未必有利于增加官府收入。北宋中期,乳香进口过多,市场饱和,于是就不受市场欢迎了。神宗对朝贡贸易有兴趣,赏赐有加,于阗国因而频繁朝贡。但到了元丰年间(1078—1085年),由于乳香进口过多,中国方面明确表示不再欢迎于阗国使者继续进贡乳香:“元丰初,始诏唯赍表及方物、马驴,乃听诣阙;乳香以无用不许贡。”[26]南宋半壁江山,乳香需求随之减少,但统治者财迷心窍,一门心思鼓励进口,增加收入,完全没有把市场容量问题放在心上。

在乳香大量进口的同时,乳香的国内定价也比北宋时期大幅度提高。史书记载,绍兴年间户部储存三佛齐国贡献的乳香九万一千五百斤,折合铜钱百二十余万缗,[27]平均每斤乳香大致为13.2贯铜钱。对比北宋中期广州的乳香价格表,里面最昂贵的四色瓶香,平均每斤3.5贯;最便宜的黑塌香,每斤1.6贯。熙宁十年(1077年)十月,于阗国进奉使娄阿尔斯兰带来乳香三万一千余斤,折合铜钱四万四千余贯,希望减价三千贯卖给官府。[28]这样一来,每斤乳香的平均价格低至1.42贯以下。南宋的乳香显然比北宋中期贵了很多。对比13.2贯的南宋乳香平均价,与北宋中期广州最昂贵的四色瓶香平均价,南宋乳香价格高出了3.77倍。[29]

绍兴七年(1137年)闰十月,高宗对知广州连南夫说:“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合宜,所得动以万计,岂不胜取之于民?朕以留意于此,庶几可以少宽民力尔。”[30]“市舶之利最厚”之说,令人费解。海外贸易收入对于南宋捉襟见肘的财政状况,也许不可或缺,但比这更来钱的商品还有不少。盐、酒、茶、矾等商品,市场广大,需求稳定,销售额和收益都大大高于乳香等进口商品。绍兴六年(1136年)八月的一条史料记载:当时的榷货三务收入中,“大率盐钱居十之八,茶居其一,香矾杂收又居其一焉”。[31]由此可见,榷货务收入结构中,香钱加上矾钱和“杂收”才跟茶钱相当,只及盐钱的八分之一。

“市舶之利最厚”当指利润率。国际贸易的利润向来很高,而中国尤甚,中国官府获利更高。税收、专卖、官市等政策,都使官府得到额外的利润。市舶贸易以商人为主体,商品由商人从海外采购而来,成本和风险都由商人背着,官方不必提供前期经营成本。外国商品进口渠道主要是几个大港口,比较容易把控。国家对社会控制力强的时期走私不太容易。这些都是市舶贸易商品利润高于盐、酒、矾等商品的有利条件。

乳香进口增加和中国国内销售价格的大幅度提高,是高宗初期海外贸易发展、外贸收入出现高达三五百万巨大增长的直接原因。

(二)绍兴末期的海外贸易

高宗朝海外贸易收入还有另一个数据。

李心传记载,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九月,因御史台主簿张阐奏请,高宗委派官员考察和制定闽、浙、广三路市舶司条法。张阐此前提举两浙市舶,任期结束后回朝廷报告:“三舶司岁抽及和买,约可得二百万缗。上谓辅臣曰:此皆在常赋之外,未知户部如何收支?可取见实数以闻。”[32]

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中也记了这件事,但认为事在绍兴十七年(1147年)十一月。[33]查张阐出任御史台检法官在绍兴二十九年八月。[34]所以此事不可能出现在绍兴十七年,马端临的记载有误。张阐向高宗报告市舶贸易收入的时间,应以李心传的记载为准。

“三舶司岁抽及和买,约可得二百万缗”,表明二百万缗包含进口税与官市所得。进口税多是实物税形式,运输和交易都有成本;官市所得,成本也包含在内。所以外贸收入不是纯收入,包含了或多或少的成本。这与北宋外贸额的统计口径大致相同。

二百万缗即二百万贯,与高宗初年的几百万贯相比,收入明显减少。这是为什么?

绍兴初年以后的中外海路贸易,虽然存在各种问题,港口形势起伏不定,但总的情况还好。例如,海盗为患时间不长,破坏力也不太强。绍兴十年(1140年)四月,高宗对大臣说:“广南市舶利入甚厚,提举官宜得人而久任,庶蕃商肯来,动得百十万缗,皆宽民力也。”[35]“动得百十万缗”意思是几十近百万。看来绍兴九年、十年前后广州外贸形势不错,宋高宗颇为满意。但即使是一百万缗的外贸额,跟建炎末和绍兴初的“三五百万”和“数百万”,差距还是很大的。

绍兴三十年(1160年)的一条史料说明,在此前后跟外贸有关的一些问题变得越来越棘手。虽然这条史料依然把海外贸易视为南宋王朝的最大利源,但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绍兴三十年冬十月,言者论国家之利,莫盛于市舶。比年商贩日疏,南库之储,半归私室,盖商贾之受弊有四,官中之亏损有二。旧法抽解十五之中,泛取其一,今十半之中,尽择良者。向来舶贾,率皆土人,事力相敌,初无攘夺相倾之患;其后将帅贵近,各自遣舟,既有厚赀,专利无厌,商贾为之束手。旧舶舟之行,惟给符引,财货盈缩,事止一身,其后附以官钱,或遇风涛,人溺舟覆,捕系妻子,籍产追偿。故海滨之民,冒万死一生之利,而得不偿费,人人失业,于是私切相戒,不敢发舟,官司又追捕纠告而遣发之。此四弊也。旧海贾既多,物货山积,故抽解所入,不可以数计。今权豪之家,势足自免,县官岁入坐损其半。往岁土人入蕃之货,不过瓷器、绢帛而已。今权豪冒禁,公以铜钱出海,一岁所失,不知其几千万。此二损也。市舶一司,自唐以来恃此以为富国裕民之本,今其弊至此,愿诏将帅贵近之家,毋得岁发舶舟,攘夺民利,亏损国课。仍诏有司讲究,除去宿弊,以便公私,其于国计,诚非小补。户部奏复抽解旧法,违者许商人陈诉。应命官以钱物附舶舟,或遣人过海者,依已得旨,徒二年……从之。[36]

海外贸易存在的问题,在这里被归结为四弊害和二亏损。四弊害是:税收过重;权豪势要专利、霸占市场;商贾对经营远洋贸易心存顾虑,不愿出海;官司不择手段强迫商民扬帆出海,贸易商品。二亏损是:官府岁入损失,铜钱外流。

绍兴三十年(1160年)报告情况的“言者”,熟悉情况,却不见其姓名,原因何在,值得我们思索。也许报告上述情况的人的姓名被有意隐藏了;也许报告者是好些人,史官将他们的报告加以综合。前一种可能性或许比较大。

宋人汪应辰在为向子諲写的墓志铭中说道:向子諲曾知广州,“海贼与郡吏交通,官府及兵将动息,辄先知之。”向子諲设法通过吏胥获得实情,“于是尽得盗姓名及所囊橐往来宿食处。是后盗发辄得,岭海肃然。未几,以御史有言罢去,公遂乞致仕”。[37]查向子諲知广州在绍兴二年(1132年),绍兴二年和三年(1133年)又有其他人出任广州知州。向子諲担任广州知州的时间当不及一年。他离任如此之快的原因,墓志铭语焉不详。有一个可能:他在广州的举止得罪了权豪势要,因而遭到报复。

这条史料很重要,里面提到的问题不但给当时,即绍兴三十年(1160年)和此前一段时间的外贸造成损害,导致外贸额的下降;后来多数问题也未能解决,新旧问题叠加在一起,继续给外贸造成伤害。

虽然问题多而严重,但外贸的生机活力还在,总体情况可谓差强人意。在绍兴二十一年(1151年)前后,广州港每年有几十艘商船到岸贸易,相当繁盛。“以南广为一都会,大贾自占城、真腊、三佛齐、阇婆涉海而至,岁数十柁。凡西南群夷之珍犀象、珠香、流离之属,禹不能名,卨不能计。”[38]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东南亚海上贸易大国三佛齐,积极经营对华朝贡贸易。该国贸易使团进贡的物品数量颇大。“三佛齐国进奉使蒲晋等入见,献乳香八万升,胡椒万升,象牙四十斤觔剑,名香宝器甚众。”[39]在苏简出任知州的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前后,广州汇聚了很多海外珍宝。“番禺以南华戎错居,荡以钜海。持节作镇,未阅岁年,威憺岛夷,琛赆充溢。”[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