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气质,言神韵,不如言境界

十三 言气质,言神韵,不如言境界

原文

言气质(15),言神韵,不如言境界。有境界,本也。气质、神韵,末也。有境界而二者随之矣。

译文

谈气质,谈神韵,不如谈境界。有境界是根本,气质、神韵都是次要的。只要有了境界,那么二者自然就会跟随。

评析

气质一词主要侧重描述诗人本身,格律是一种文体形式,神韵主要是描述文本之外。这三个词语虽然都与文本有关,但多属文学外部之关系,境界立足文本内部。因此,王国维把境界定为“本”,气质、格律、神韵为“末”,这一说法从文本角度来看,是颇具学理的。

曹丕《典论·论文》有云“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气质属于诗人先天的禀赋。而文章之“气”来源于作者之“气”,所以古代文人都特别重视养气。刘勰《文心雕龙》中《养气》一篇中论述了养气、固气的方式。古人坚信只要文人气质醇厚、气势充沛,才能写出上佳之作。格律是平仄四声以及韵系方面的形式要求,目的是增强作品的节奏、声韵之美。神韵是一种发自作品本身,但意义指向在作品之外的一种审美感受。

气质、格律与神韵这三者虽然与文本本身密切关系,但它们各自或属于前提性条件,如气质;或属于形式化的要求,如格律;或属于延伸性的审美,如神韵。这三者与境界之间的本末关系,确实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成立。王国维以境界为本,并非是认为气质、格律、神韵不重要,而是将这三者全部归于“境界”之下而已。王国维认为,有气质、格律、神韵,不一定能形成有境界的作品,但有境界的作品必然有气质、格律、神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