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新中国成立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进程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后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黄河流域资源利用超出黄河承受力,流域生态保护处于“被动”状态。新中国成立初期,当时农业生产水平低,物资匮乏,人们对黄河的保护意识较为淡薄,作为我国粮食生产区的黄河中下游地区,农业生产对水土资源的利用超出了黄河承受能力。黄河中上游流域煤炭、石油开采技术水平低,资源遭到破坏、过度开发且二次污染严重,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受到极大威胁,环境保护面临严峻挑战,黄河生态保护处于被动状态,[16][17]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较弱,对黄河生态保护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处于初步阶段。
第二阶段是改革开放以来到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黄河流域经济发展的同时,面临的生态环境压力增大,是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增强、转变阶段。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越来越关注气候变化、碳排放、大气污染问题,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自1995年起每年在世界不同地区轮换举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气象组织于1988年成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1992年5月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我国国内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大气污染、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等诸多环境问题。认识到“边发展、边污染”“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行不通,198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通过并施行,[18]通过环境立法方式,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03年7月,胡锦涛提出科学发展观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19]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黄河60周年之际,胡锦涛指出,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治理事关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人民治理黄河事业成就辉煌,但黄河的治理开发仍然任重道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进一步把黄河的事情办好,让黄河更好地造福中华民族。[20]
改革开放以来到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黄河流域煤炭、冶金等能源工业得到快速发展,流域居住人口数量增长,黄河流域尤其是中下游地区工业污染不断加重,环境出现恶化,黄河流域面临着巨大的生态压力,国家对环保污染事件的打击整治力度不断加大。科学发展观思想的提出,要求黄河治理、黄河流域发展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坚持文明发展道路,保护黄河生态环境意识不断增强。
第三阶段是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黄河治理和生态保护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是黄河流域“美丽中国”建设和黄河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将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奋斗目标。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5年4月25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动员全党、全社会积极行动,深入持久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是构成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2018年3月,建设“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新内涵写入我国“十三五”规划,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黄河治理和生态保护与流域高质量发展,多次实地考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发展情况,就三江源、祁连山、秦岭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建设提出要求。2014年3月,他到河南兰考县调研,专程前往焦裕禄当年防治风沙取得成功的东坝头乡考察。2016年7月,他在宁夏考察调研时强调,要加强黄河保护,坚决杜绝污染黄河的行为,让母亲河永远健康。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在郑州主持召开座谈会指出,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明确提出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习近平在充分肯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生态环境持续明显向好的同时,指出“流域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保障形势严峻,发展质量有待提高”等,并强调“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强调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为今后黄河治理和生态保护指明了方向。[21][22]
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黄河治理和生态保护进入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在多个方面取得积极成效。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实施方面,建设黄河流域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三江源等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水源涵养提升工程。资源开发生态保护方面,进行水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保护、旅游资源开发生态保护。污染治理方面,推进包括水污染综合治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等工程建设,进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方面,国家财政实施生态补偿推进三江源生态系统保护,沿黄9省(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也逐年增加,上下游省份横向生态补偿进行了先行探索,6省(自治区)建立实施省内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效果得到不断提升。[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