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考核:高质量发展评价的国内实践

三、政绩考核:高质量发展评价的国内实践

目前,通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政绩考核的做法已经在部分省市开展。近两年,江苏、湖南、湖北、广东等省相继开展了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在指标选取方面既体现出当前国家的战略意图,同时也充分结合了地方特色。江苏省2018年开始创新政绩考核的路径,出台《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与实施办法》,将高质量发展要求细化为“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城乡建设、文化建设、生态环境、人民生活”6个方面的任务,并搭建数据管理平台,构建高质量发展评价机制。湖北省政府2018年发布了高质量发展评价与考核办法,设置22项指标对省内市、州、县进行考核。从实践来看,以上地区的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评价指标均按照行政区划进行统计,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特征存在较大差异,因此,近两年各地区的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在考核目标、方式、指标体系构建等方面存在相当大的不同。

对跨区域高质量发展水平进行评价,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测度方法和指标体系,这项工作仍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构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有助于我们准确掌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过程的关键信息,及时发现问题并有效修正,其引导意义更大于政绩考核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