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高考作文,当究侵权责任
2026年02月19日
擅用高考作文,当究侵权责任
实质上,在涉及的这些版权问题中,考生的署名权大都遭侵犯。 几乎所有见诸市面的高考满分作文,都没考生署名。 大多数情况下的署名是“某地一考生”“考生”“佚名”;有少量图书虽标明作文出处,但也是在文末标注选自××报(网)。 这些情况,并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无法署名的情形,不能免除侵权责任。
有的高考满分作文集的选编者还算慎重,在书中声明:“由于时间仓促及其他原因,未能与本书所收某些作品作者取得联系,请作者及时与编者联系,以便支取预留的稿酬与样书。”这表面看是尊重了考生的获得报酬权,但它也难跳脱侵权嫌疑。 按著作权法规定,高考满分作文集作为汇编作品,汇编者对作文集可能享有版权,但大前提是不得侵犯原作者即考生依法享有的版权,主要是汇编权。
而且,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很多网站、客户端、广播电视等也在通过不同形式传播、使用高考满分作文,没有经过考生或家长同意,都侵犯了考生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获得报酬权等。它们理应为此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消除妨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由于使用者擅自传播、使用高考作文,数量巨大,影响面广,还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当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https://www.daowen.com)
所以,不要把高考满分作文当成唐僧肉肆意宰割,要学点著作权法,尊重考生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出台相关规定,加强对学校师生的知识产权教育,普及版权知识。无论是高考中考作文,还是学生的平时作文、习作,都是学生的作品;学生无论年龄大小,都是著作权人,都应受著作权法保护。 而尊重凝结智力劳动的知识产权,也是尊重知识的题中之意。
(原载于《新京报》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