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 收费,为什么不能OK?

卡拉OK 收费,为什么不能OK?

近日,卡拉OK 作为娱乐业的一个环节,又出事了——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于2006年11月21日发表声明,公开拒绝交纳卡拉OK 版权使用费! 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代表百余卡拉OK 歌厅,向文化部、广东省文化厅、广州市文化局、广州市版权局等送交《关于卡拉OK 版权使用费收取问题的意见》,明确表示:不接受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 版权使用费收取标准;不向中国音像协会支付卡拉OK 版权使用费。(https://www.daowen.com)

一时间,各种声音铺天盖地,舆论哗然。 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国家版权局、文化部门电话不断。 作为中国合法公民,怎么看待这场肯定会旷日持久的版权风波? 笔者认为,应该明白几个道理,不要听信卡拉OK 歌厅协会和媒体的只言片语。为了搞清楚事情原委,我们要一起“恶补”著作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