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图书版权合作中的关注点

三、“一带一路”图书版权合作中的关注点

第一,重视版权贸易工作,以版权贸易与版权合作开拓海外图书市场。 图书、影视剧版权贸易是文化贸易的主要形式,版权贸易首先是一门生意,因而格外受到外国人重视。 同时版权贸易还有很强的文化属性,是推动文化交流、文明互鉴的重要方式和手段,能够使人文文化交流、文明互鉴产生“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因此,我们出版界要重视版权贸易与版权合作,要站位高、格局大、视野广、能力强,要“守初心,担使命”,耐性坚守、专业参与、精心策划、细心组织、精耕细作,组织专业的团队,以专业的精神,肩挑中外文明交流互鉴的使命,干好版权贸易与版权合作专业的事儿。

第二,积极主动地进行图书版权推介。 虽然我国拥有585家出版社,每年出版图书50多万种,是世界第一出版大国。 但是,海外出版机构、汉学家、翻译家、版权代理机构、友好机构如果没有足够的中文水平、时间和定力,是很难找到合适的中国图书的。 如何让海外汉学家、翻译家、海外机构了解值得引进翻译出版的中国图书,我们如何根据对方的需求,策划出版适销对路的图书,如何在国内寻找合适的图书并推动其“走出去”,是很重要的课题。 因此,国内作者、出版社、版权机构的主动推荐很重要。 我们要针对不同国家、不同语种准备详细的图书介绍、作者简介、样章、权威评价、媒体报道,要想办法给出外国汉学家、出版公司选中图书的理由。

第三,多媒体、多渠道进行推广传播。 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既有对中国文化感兴趣的中老年读者,也有视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上网为生活一部分的年轻人,这些年轻人对网游、手游、微信、抖音都玩得很溜,经常通过电子书、有声书、APP、远程教育、慕课(MOOC)等学习中文和中国文化知识,了解中国,传播中华文化,消费中华文化。 因此,对于同一部作品和同类作品,要考虑对象国受众的习惯和接受方式,要找准受众目标、了解对方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外版权合作和版权输出,通过多媒介多形式向当地受众提供图书内容和服务,特别是要用好当地媒体、当地发行渠道。

在很多国家,图书馆都是按照国家和城市规划而建设的,即使在数字新媒体时代,图书馆仍是很多城市的标志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文化地标。 数字化时代,尽管数字阅读大行其道,但是很多国家的知识分子、家长和青少年儿童仍有去图书馆看书、学习、查阅资料、参加活动的良好习惯,喜欢“泡”图书馆,开展深阅读。 然而很多国家图书馆收藏的中文图书有限,因此国内的很多优秀图书可以向海外图书馆批量赠送、推广。 比如接力出版社曾向俄罗斯莫斯科州综合图书馆赠送码洋10万元的中国童书,文著协曾连续多年向俄罗斯外国文学图书馆、俄罗斯海参崴市图书馆、远东联邦大学图书馆、土库曼斯坦国家图书馆、全俄“海洋”儿童中心、阿塞拜疆文化部和国家图书馆、莫斯科中国文化中心、俄罗斯驻华大使馆、北京俄罗斯文化中心、我国驻土库曼斯坦大使馆等机构赠送“中俄文学作品互译出版项目”中俄文图书成果多套,并在当地图书馆举办相关活动,产生良好社会反响。 因此,我们要重视海外图书馆系统对优秀图书的推广传播作用。

第四,关注海外华文读者市场,重视海外中文教材教辅。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世界各国和地区为了深入了解中华文化,出现了学习中文和传播中华文化的热潮。 中文教材教辅越来越受海外读者的欢迎。 我国香港特区、韩国、日本、新加坡、英国等出版的中小学中文教材教辅大都选自人民教育出版社等权威教科书出版单位出版的教科书,也有相当数量选文来自中文报刊,少部分来自网络媒体,有些篇目会结合不同年级学生的接受程度和本地语言习惯做些许改动;涉及的作家大多是中文现当代文学名家,每年发行渠道稳定,而且发行量逐年增加,受众面广,是传播中华文化的重要渠道。 十多年来,文著协利用自身作者资源、丰富的版贸经验等综合优势,有效地解决了多种海外中文教材教辅选文的版权授权和稿酬转付问题。 近年,由于汉语被俄罗斯政府列为全国统一高考的外语科目,中文原版图书需求增大,文著协成功为俄罗斯出版多部中文原版图书解决中国作家和出版社的授权。

第五,要重视国内市场的外语读者群体。 仅以俄语为例,目前全国有160所高校开设俄语专业,在校学生超过3万人,而且还有很多在华能讲俄语的外国人,整体规模不可小觑。 所以,中国图书的外文版在国内也会有一定销量。 由于各国对出版物进出口的严格规定和国际运费昂贵,因此国内出版机构与海外出版公司开展外文原版图书(含中国图书外文版)在国内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有声读物的表演权、广播权合作,应该具有非常广阔的市场前景。 目前,文著协作为“中俄文学作品互译出版项目”的中方执行协调机构,正在与中俄有关方面积极协调,希望在遵守法律、尊重权利人和出版机构版权的前提下,将互译成果以电子书、有声书、APP、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传播,以满足国内外读者的需求。(https://www.daowen.com)

第六,加强作者、译者与读者互动,作者、译者也要“走出去”。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务院新闻办、中国作协、文著协、《十月》文学杂志以及一些地方作协组织国内的作家和翻译家出国参加书展、文学节、图书节等活动,举办新书首发式、沙龙讲座、作品诵读会、作品赏析会、出版论坛、中外作家对话、翻译研讨会、赠书等活动,与外国作家、汉学家、翻译家、出版商、读者、媒体进行面对面交流,增进彼此的了解,有效地拉近了中国文学与外国读者的距离,提高了中国图书在海外的影响力,增进了外国民众对中国的了解。 近年来,文著协多次组织国内作家、剧作家、编剧、翻译家、出版商参加俄罗斯文学国际翻译家大会、太平洋俄罗斯文学节、欧亚文学节、莫斯科红场图书节、白俄罗斯“斯拉夫集市”国际艺术节等展会,邀请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罗马尼亚、越南等国的作家、剧作家、编剧、翻译家、出版商来华参加书展、国际文学周、文学翻译论坛、新书发布会、戏剧首演和沙龙等活动,与专家、读者积极交流,主动与当地媒体互动,不但介绍中国政策、中国出版、文学翻译、版贸情况等,加深海外读者对中国作品的理解,了解彼此的需求,还扩大了中国的“朋友圈”。 作家本人最熟悉自己的作品,翻译家既了解本国图书市场,也熟悉中国图书。 作者、译者参与海外宣传推广活动有助于提升中华文化海外传播效果。 因此,在中国图书“走出去”的同时,中国作者、译者也要“走出去”。

第七,国家资助要有所侧重,要重视海外传播效果。 目前,我国政府有多个对外翻译资助项目。 其初衷应该是对翻译中国图书的海外翻译家、汉学家、出版机构给予鼓励和扶持。 但是,一些出版社本身没有“走出去”的自觉性和合适的图书选题,却热衷于申请国家资助和补贴,这背离了国家政策的初衷。 国家翻译资助政策的作用应该是“雪中送炭”,个别重点项目是“锦上添花”,而不应该是“阳光普照”。 中国图书在海外翻译出版方面得到政府资助说明了政府的扶持态度,以及政府的鼓励扶持方向。 好钢要用在刀刃上。

第八,谨慎选择海外合作伙伴,选择合作单位时要对对方进行充分调研。 目前,我国已经与130多个国家和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 很多国家设立出版机构不需要行政审批,而是在税务机关或有关机关办理登记即可。 因此,在选择海外合作伙伴时,应当注意出版机构的资信、以往的出版业绩,其与本国汉学界、友好机构、当地使领馆的关系及其销售推广能力。与汉学家、翻译家合作时,不但要了解他们的学历、经历、所在单位、翻译成果、学术研究成果,了解他们对中国文化的态度以及对中华文化在海外传播的态度,还要帮助他们解决在获取中国图书信息、作家授权、翻译费资助以及翻译和传播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等。 因此,有关部门建立海外权威出版机构数据库,以及海外汉学家、翻译家数据库,实现动态和静态管理相结合、建立黑名单制度很有必要。 同时,我国也应尽快建立中国图书海外传播评价体系。

总之,我国“一带一路”的“朋友圈”越来越大,人文文化交流、文明互鉴已经成为各国增进民众之间的彼此了解,巩固友谊,拓展和深化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传承本国文化、丰富本国民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的最基本和最持久的事业。 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 “一带一路”版权合作,应当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原载于《出版广角》2019年第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