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文明交流互鉴观”引领中华文化“走出去”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在很多场合发表了关于文化自信、文化建设、文明交流互鉴、提高中华文化软实力等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 2014年3月27日,习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演讲时强调,“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 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 2019年第9期《求是》杂志发表《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系统阐释了“文明交流互鉴观”,这是新时代指导中华文化“走出去”、加强中外人文文化交流、文明交流互鉴的根本遵循。平等、互鉴、对话、包容是文明交流互鉴的根本原则。 习近平主席强调,中华文化“走出去”要秉持“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的理念,达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展示好中国形象”的效果。
2016年11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小组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文化“走出去”要创新内容形式和体制机制,拓展渠道平台,创新方法手段。
2017年1月,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原则,系统布置了重点任务。 要推动中外文化交流互鉴,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创新人文交流方式,丰富文化交流内容,不断提高文化交流水平。 要充分运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孔子学院,文化节展、文物展览、博览会、书展、电影节、体育活动、旅游推介和各类品牌活动,助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传播。 要支持中华医药、中华烹饪、中华武术、中华典籍、中国文物、中国园林、中国节日等中华传统文化代表性项目“走出去”。 要积极宣传推介戏曲、民乐、书法、国画等我国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让国外民众在审美过程中获得愉悦、感受魅力。 要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交流合作。 要鼓励发展对外文化贸易,让更多体现中华文化特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要探索中华文化国际传播与交流新模式,综合运用大众传播、群体传播、人际传播等方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中华文化传播格局。(https://www.daowen.com)
2017年7月,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中外人文交流的定位:中外人文交流是党和国家对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夯实中外关系社会民意基础、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途径。 提出了总体要求: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要以服务国家改革发展和对外战略为根本,以促进中外民心相通和文明互鉴为宗旨,创新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改革各领域人文交流内容、形式、工作机制,将人文交流与合作理念融入对外交往的各个领域。 明确了“以人为本、平等互鉴、开放包容、机制示范、多方参与、以我为主、改革创新”的原则。 提出了三个着力点:着力推动人文交流理念,使其更加深入人心;着力推动中外人文交流渠道,使其更加畅通,让交流平台更加多元、交流形式内容更加丰富,形成一批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人文交流品牌;着力推动我国吸收借鉴国外先进文明成果取得更大进展。 强调了重点工作领域:创新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元首外交和首脑外交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的示范带动作用,巩固深化我国同有关国家的人文合作。 同时,提出要丰富和拓展人文交流的内涵和领域,打造人文交流国际知名品牌;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双向发力;健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体制机制,加强人文交流相关知识和理念的教育、传播、实践,鼓励专业化、国际化的社会组织和民间力量参与人文交流具体项目运作。
2017年,中办、国办下发的这两份文件为我国开展中外人文交流、文明互鉴首次进行了具体规划。 此外,国家还出台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改革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出版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很多部委和地方政府也制定了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教育、科技、文学翻译、戏剧演出、工业文化、文物工作等“走出去”的政策。 这些政策有效推动了中华文化全方位有侧重点地“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