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四:娱乐业协会的意见必须采纳?
据了解,中国音像协会在筹备成立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过程中,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组织权利人代表大会制定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的程序,完全符合国务院《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 国家版权局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上报的《卡拉OK 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召开由权利人、卡拉OK 歌厅、娱乐业协会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符合法律规定,履行法定职责。 试想想,如果你认为电影院的票价过高,以制定电影票价标准时未采纳你或你的行业协会的意见为由,到电影院白看电影会是怎样的结果? 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以提出的意见未被采纳,就公然拒绝承认公告的卡拉OK 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拒绝交纳版权费,其行径不言自明。(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