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贸易谈判原则

版权贸易谈判原则

第一,意思自治原则。 谈判双方应当自由表达各自的真实意思、真实想法。

第二,平等互利原则。 谈判双方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应当平起平坐,追求双赢,而不是一味地损害对方的利益。(https://www.daowen.com)

第三,责权利一致原则。 任何项目的谈判,都体现了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一致性。 没有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的买卖,也不存在违反义务而不承担责任的买卖。

第四,诚实守信原则。 无论在谈判过程中,还是在履约过程中,双方都应该遵循诚实守信用原则。 任何一次的小聪明,都只能占人家一次便宜,而自己失去的不仅仅是一个客户,很可能是这个国家、这个行业永远对你关上了大门,同时也会影响中国出版业的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