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功能和优势
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建设、全面依法治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给集体管理组织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 一方面,全社会对版权作品的需求大增,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的作用正在得到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使用者凭借资金、技术和运营手段等变得日益强大,著作权人和集体管理组织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变得更加复杂,对集体管理组织版权运营和版权保护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此,应该重新检视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与地位。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必须始终以著作权人利益为中心,以著作权人利益最大化为宗旨,为著作权人和产业界提供权威专业、高效便捷的“一站式”专业版权服务,成为著作权人和产业界之间的重要桥梁。
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主要优势是:集合众多会员的版权,通过“一揽子”集中授权,增强谈判话语权和定价权,解决海量作品授权;通过集体维权,降低社会个体维权成本,解决众多著作权人与使用者的版权纠纷,降低社会交易成本和社会治理成本。
因此,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本源属性或本质功能是:以会员利益为中心,管理众多著作权人难以控制和行使的权利,让著作权人利益最大化,从而推动作品的广泛传播;同时,解决使用者对多数权利人的授权问题,降低甚至化解使用者的著作权侵权法律风险,促进产业发展;在版权作品的使用、传播、演绎和版权保护各环节,发挥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平衡权利人和产业界之间利益的重要作用。[13]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本身也具有较强的社会治理功能,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的有效制度,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如:开展版权法治教育宣传普及工作,向会员、公众提供咨询,参与著作权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制修订工作,关注研究解决涉及众多著作权人和产业界的版权问题,开展国际版权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