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国际维权风险识别

二、专利权国际维权风险识别

目前,我国面临的国际知识产权维权风险主要存在于如下几个方面:

(一)专利制度的国际化应用越来越高

近年来,专利制度的国际化应用是全球专利活动的一个显著特点。通过分析发现,专利制度的国际化应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专利合作条约》的专利申请数量迅速增加。二是跨国专利交易、专利纠纷不断增多。

在全球一体化的时代背景下,各国越来越致力于通过技术领先来占领国际市场,登陆制高点。以专利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当然成为各国参与全球竞争、保持技术领先和占领国际市场的重要手段。作为新兴经济体的中国在这一点上还处于上升期,与国内的专利申请比较,在国外的专利申请相对较少。

(二)美国“337条款”调查风险(https://www.daowen.com)

美国“337条款”是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的简称,现被汇编在《美国法典》第19编1337节。“337条款”的前身是《1922年关税法》第316条,后经修改的《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而得名。经过不断修正和发展的美国“337条款”,是美国重要的贸易保护手段之一。美国国内企业申请“337调查”的门槛被大大降低,证明进口产品侵犯其知识产权变得更为容易。实践中,在美国对我国产品发起的“337调查”中,85%以上的案件涉及专利,其他则涉及商标、版权等。[13]

根据相关调查数据,中国是触发美国“337调查”最多的国家。涉案产品主要是电子信息产品,主要诉由通常为专利侵权。近三成涉华案件未将中国企业列为被告,而把中国列入原产地调查国,这对中方极为不利。

(三)海外会展禁令风险

由于国内企业的意识相对薄弱,中国国内企业在国外的专利申请相对较少,这事实上导致国内企业在海外经常被指控专利侵权。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国内企业实力增强、羽毛渐丰,“走出去”的愿望日益强烈,不断拓展海外市场、亮相国际舞台,对专利权的重视程度逐渐增强。但由于不懂得专利战略的国际运用,我国企业在国际中常常遭遇尴尬。2016年,中国常州某独轮自平衡滑板车企业带着自家Trotter滑轮车参加在拉斯维加斯举办的美国国际消费者电子产品博览会(CES)。展会首日,美国联邦法警带着小拖车停在展位前并出具相关文件和取证材料,向参展人员表示警方接到投诉,该企业产品涉嫌侵权行为需接受警方搜查,当即以涉嫌侵犯别家专利权为由没收展台内的独轮平衡车样品、标语和宣传资料。

经查,美国硅谷Future Motion公司称其独轮滑板产品已申请了两项相关的国际和美联联邦专利。当听说有类似产品出现在CES上时,其向公司专利律师咨询后,通过美国司法程序获得临时禁令。这是第一次有公司试图在美国境内出售一款仿造产品,美国硅谷Future Motion公司一旦胜诉,除可以向该公司索赔,要求罚金、补偿法律费用外,还可以永久禁止败诉公司在美国市场销售侵权产品。受此事件影响,上述中国常州企业同类上百款类型产品在B2B网上的销售被强制下架,网上结算被中止,生产也被迫停止,企业几乎陷于瘫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