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特征

二、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特征

(一)布图设计具有无形性

布图设计实际上是图形化的集成电路中各元件的配置方式,这种配置方式本身是抽象的、无形的。[6]它没有具体的形体,而是以一种信息状态存在于世,不像有形物体占据一定的空间。 但是当它附着于一定的载体时,可以通过有形载体为人所感知。[7]

(二)布图设计具有可复制性

当布图设计的载体为掩模版时,布图设计以图形方式存在于掩模版上。这时只要对全套掩模版加以翻拍,即可复制出全部的布图设计。当布图设计以磁带或磁盘为载体时,同样可以采用通常的磁盘或者磁带拷贝方法复制以布图设计为内容的编码,从而达到复制布图设计的目的。当布图设计被“固化”到集成电路芯片产品中时,布图设计复制的过程相对复杂些,但仍可将其复制。由此可知,无论布图设计以什么为载体,也无论布图设计以何种方式存在,总可以通过适当的方法和技术处理对布图设计加以复制。[8](https://www.daowen.com)

(三)布图设计的表现形式受限制

布图设计表现形式受多种因素的限制。首先,最重要的是布图设计的形状大小受电参数方面的限制。出于对耐压特性和功率参数的考量,布图设计者必须选择最佳的图形和尺寸。其次,现实的制造业水准尤其是特殊生产工艺的现有技术水平也影响布图设计的具体设计方案。布图设计者的设计思路如果太过超出现有生产工艺水平,则布图设计就无法实现。设计者不仅需要考虑集成电路的集成密度和关注交流特性,还需要考虑产品生产制造的工艺难度及其完成度。

(四)布图设计具有实用性

布图设计具有现实的工业实用性。首先,布图设计就是集成电路产品如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的基础,没有布图设计,何谈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其次,布图设计本身又与特定的电子功能相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讲,布图设计是将电子线路转换为一种图形表现形式。故仅就布图设计本身而言,也应当认为其具备实用性。[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