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知识产权

一、集成电路知识产权

现代信息技术以计算机技术为基础。计算机技术又可分为软件技术和硬件技术,[1]在硬件技术中,集成电路技术是最为重要的核心技术。[2]集成电路是一种电子产品,是指将晶体管、电阻、电容等其他元器件及其相互的连线固化在一固体材料上,从而使其具备某种电子功能的成品或半成品。(https://www.daowen.com)

从各国及国际公约关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来看,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保护,实质上是对其布图设计的保护。法律是通过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下简称“布图设计”)达到保护集成电路的目的的。所谓布图设计,是指以任何方式固定或者编码的一系列相关图像,这些图像反映了用以构成集成电路产品的那些材料层之间的三维配置模式。[3]按照《华盛顿条约》的解释,布图设计是指集成电路多个元件(其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和其部分或全部集成电路互连的三维配置,或者是为了集成电路物制造而准备的这样的三维配置。[4]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2条第1项关于集成电路的含义,表述为是指半导体集成电路,即以半导体材料为基片,将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集成在基片之中或者基片之上,以执行某种电子功能的中间产品或者最终产品。该条第2项对布图设计,是指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