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浩堂诗集》跋
(光绪五年九月 1879年10月)
此卷诗格益高,诗律益细,即随意挥洒之作,亦皆老苍无稚弱气,可称作者。
诗之为道,性情欲厚,根柢欲深。此其事似在诗外,而其实却在诗先,与文章同之者也。至诗中之事,有应讲求者:曰家法,曰句调,曰格律,曰风骨,是皆可学而至焉。若夫兴象之深微,神韵之高浑,不可学而至焉者。优而柔之,咏而游之,或不期而至焉,或积久而后至焉,或终身而不能一至焉。栗香之诗,得之于天者甚厚。有才人学人穷年莫能究者,而栗香以无意得之。然其蓄积于诗之先,讲求于诗之中者,有所未逮也。谬论请细思之。
光绪己卯秋九月于霞关使馆 黄遵宪记
据郑海麟辑录《黄遵宪遗墨》,录自丁日初主编《近代中国》第九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