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一年乙未(1895年)四十八岁
至江宁,谒见两江总督张之洞,康有为记其“昂首足加膝,摇头而大语”,“目中无权贵若此……卒以此得罪张督”。陈衍称张之洞(广雅)“置之闲散,公度甚不乐”。
正月 张荫桓奉命为使日议和,为日方所拒,改命李鸿章为全权大臣赴马关开议。李行前托张荫桓举荐熟悉公法条约而有智略文笔的随员。张复电亟推遵宪,谓“黄遵宪熟倭掌故,文笔智略均佳”。
二月二十七日 公祭沈文肃公葆桢祠,是日,闻日本海军寇澎湖之警。
二月二十八或二十九日 寒食日,与沈瑜庆、陈谅山、叶大壮、梁鼎芬等同游江宁莫愁湖。有诗作。
三月 中日《马关条约》订立。撰有《哭威海》、《马关纪事》、《降将军歌》等诗。
四月 《马关条约》签订,台湾及澎湖列岛被日本割占。遵宪致建侯书中叹道:“新约既定,天旋地转。东南诸省所恃以联络二百馀年所收为藩篱者,竟拱手而让之他人;而且敲骨吸髓,输此巨款,设机造货,夺我生业。”“时势至此,一腔热血,无地可洒。”
四月 袁昶来江宁,见张之洞,携《日本国志》,谓:“此书早布,可省岁币二万万。”
五月 赴湖北办理教案,“方与客登黄鹤楼,忽闻台湾溃之报,遂兴尽而返”。
五月中旬 自武昌东下返江宁。行前与约陈三立面商二三事。
时文廷式学士将南归,与梁鼎芬等饮集吴船,各抚《贺新郎》词以志悲欢,有《吴船听雨图》记之。遵宪词有“凤泊鸾飘也”句。
闰五月 又饮集钟山,送文廷式有诗。又有送叶损轩(大壮)之申江诗。
六月十八日 立秋日,访易顺鼎观,偕游秦淮河;与龙继栋、唐春卿、沈蔼苍、王秉恩、何维朴游玄武湖,均有诗作。
六月二十八日 致函王秉恩(雪澄),商议上海耶松厂款项、鄂局经费等事项。
七月 张之洞派候补道黄遵宪赴上海,会同上海道与法国领事商结五省未结教案。
七月 康有为开赴京师强学会。
九月 康有为在上海来办强学会。遵宪命列十六人之中,由梁鼎芬代签。既而偕吴季清扣访康有为,昂首加足于膝,纵谈天下事。
九月二十日 致电张之洞,请核示议妥徐州、泰州、阳湖朱姓三教案事宜,以便遵照签押。二十一日,张之洞回电:“徐州、泰州、阳湖朱姓三案,所议尚妥,即照此定议。”十月十一日,致梁鼎芬函告,“数日之间既定三案。而忽接法使来电,横生波澜,尚须旬日乃能毕议”。
十一月十二日 致函梁鼎芬表示,“强学会之设,为平生志事所在,深愿附名其末”。并称赞“长素聪明绝特,其才调足以鼓舞一世”,认为“惟此会之设,若志在译书刻报,则招罗名流十数人,逐渐扩充,足以集事;乃欲设大书藏、开博物馆,不能不集款,即不能不兼收并蓄”,以为“当局者当慎简,入会者当博取”。
十一月 呈报江南教案现均议结,日内分案详叙,请分饬各地方官遵办。
十一月 京师强学会遭御史杨崇伊疏劾被封禁,上海强学会亦中止。
十二月四日 新任直隶总督、北洋大臣王文韶奏调黄遵宪赴北洋差委,任总办水师营务处,并奉旨谕准。电请张之洞“臂助”。张不放人。
十二月二十九日 张之洞将回任湖广总督前,上保荐人才折称:“奏调江南差委分省补用道黄遵宪,学识赅通,心思沉细,洋务素能精心考求。近日委办五省教案”,“与法领事精思力辩,批隙导窾,该领事颇就范围,挽回甚多”。“其长于洋务,确有明征,堪胜海关道之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