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八年壬寅(1902年)五十五岁

光绪二十八年壬寅(1902年)五十五岁

一月 去岁修黄氏家谱,大致编竣,是月初六日撰《攀桂坊黄氏家谱》序。序末谓:“若夫立德立功立言,以图不朽,俾嘉应之黄,与金华、邵武二族并称于世,是则作谱者所祷以求之者夫。”

四月 致梁启超函,表示其所撰《南海传》“所谓教育家、思想家,先时之人物,均至当不易之论。吾所心佩者,在孔教复原,耶之路得,释之龙树,鼎足而三矣”。然“以为泰西富强由于行教,遂欲尊我孔子以敌之”,“此实误矣”。“今日但当采西人之政、西人之学,以弥缝我国政学之敝,不必复张吾教,与人争是非、较短长也”。“孔子为人极,为师表,而非教主。凡世界教主,无论大小,必嚣嚣然树一帜以告之人曰:‘从我则吉,否则凶。’”“而孔子则与伏羲、文周之卦,尧舜之典,禹汤之谟诰,未尝废之也。”“古之儒者言卫道,今之儒者言保教。夫必有仇敌之攻我,而后乃从而保卫”,“大哉孔子,包综万流,有党无仇,无所谓保卫也”。“大哉孔子,修道得教,无所成名,又何从而保卫之?”“至孔子所言之理,具在千秋万世、人人之心。人类不灭,吾道必昌,何藉于保卫?”

五月 致梁启超函,论民权自由主张,谓“二十世纪中国之政体,其必法英之君民共主乎。胸中蓄此十数年,而未尝一对人言”。言初抵日本,初闻民权之说,颇惊怪,“既而取卢骚、孟德斯鸠之说读之,志为之一变,以谓太平世必在民主”。又谓“近年以来,民权自由之说遍海内外,其势长驱直进,不可遏止;而或唱革命,或称类族,或主分治,亦嚣嚣然盈于耳矣。而仆仍欲奉主权以开民智,分官权以保民生,及其成功,则君权、民权两得其平。仆终守此说不变,未知公之意以为然否”。

此函还对“天下哗然言学校”,谈其六点主张,谓:“吾以为非有教科书,非有师范学堂为之先,则学校不能兴”;“吾以为所重在蒙学校、小学校、中学校”;“吾以为所重在普通学,取东西学校通行之本,补人中国地理、中国史事,使人人能通普遍之学,然后乃能立国,乃能兴学”;“吾以为《五经》、《四书》当择其切于日用、近于时务者,分类编辑为小学、中学书,其他训诂名物归入专门,听人自为之”;“吾以为学校务求其有成,科举务责人以所难,此不能兼行之事”;“今学校乃专为翰林、部曹、知县而设,然则声、光、化、电、医、算诸学,将弃之如遗乎,抑教以各业,俟业成而用之治民莅事乎?”

八月二十二日 与梁启超书谈杂歌谣体:“吾以为不必仿白香山之《新乐府》、尤西堂之《明史乐府》,当斟酌于弹词粤讴之间,或三、或九、或七、或五,或长短句,或壮如陇上陈安,或丽如河中莫愁,或浓至如焦仲卿妻,或古如成相篇,或俳如俳技辞。易乐府之名而曰杂歌谣,弃史籍而采近事。”

八月 致梁启超函,告以“近方拟《演孔》一书,书凡十六篇,约万数千言,其包含甚广,未遂成书者,因其中有见之未真、审之未确者,尚待考求耳”。

十一月 致梁启超函评价曾国藩“为国朝二百馀年,应推为第一流”,“其学问能兼综考据、词章、义理三种之长”,“然此皆破碎陈腐、迂疏无用之学,于今日泰西之科学、之哲学未梦见也”。“彼视洪杨之徒,张总愚陈玉成之辈。犹僭窃盗贼,而忘其为赤子,为吾民也。”“其所尽忠以报国者,在上则朝廷之命,在下则疆吏之职耳。于现在民族之强弱,将来世界之治乱,未一措意也。”“欧美之政体,英法之学术,其所以富强之由,曾未考求。”

函中谓游东西归洋,“所学屠龙之技,无所可用”,“盖其志在变法、在民权”。及戊戌新政,“遂欲捐其躯以报国矣!自是以来,愈益挫折,愈益艰危,而吾志乃益坚”。

十一月 致梁启超函论中国政体,谓“二十世纪之中国,必改而为立宪政体”。

是年致严复书谓,“《天演论》供养案头,今三年矣。本年五月获读《原富》,近日又得读《名学》,隽永渊雅,疑出北魏人手”。函中提出:“今日已为二十世纪之世界矣,东西文明两相结合。而译书一事以通彼我之怀,阐新旧之学,实为要务。公于学界中,又为第一流人物,一言而为天下法则,实众人之所归望者也。仆不自揣量,窃亦有所求于公。第一为造新字。次则假借。次则附会。次则语。次则还音。又次则两合。第二为变文体。一曰跳行,一曰括弧,一曰最数,一曰夹注,一曰倒装语,一曰自问自答,一曰附表附图,此皆公之所己知己能也。”“公以为文界无革命。弟以为无革命而有维新”。

是年 写定《人境庐诗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