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准币的处理

六、非标准币的处理

非标准币是指假币、残币、外币、机币、停止流通使用的人民币等。车站相关人员应严格把关,杜绝非标准币流入。车站收取非标准币应遵循“谁收取,谁补还”的原则。如有特殊情况,可经站务中心、票务中心、财务处另行讨论决定。

1.车站收取非标准币的处理规定

(1)车站相关人员应严格把关,以“等价赔偿,谁收取谁补还”的原则杜绝非标准币流入。

(2)乘客交付的现金均需经过人工及验钞设备的识别,客服中心岗发现非标准币应交还乘客,请乘客另行更换。

(3)对于验钞设备和人工都不能确认真伪的钞票,应交还乘客,请乘客另行更换。

2.车站工作人员作业过程中出现非标准币时的处理办法

(1)客服中心岗在收取乘客交付的现金时,均需经过人工及设备的识别,如发现为非标准币种,应立即退还乘客,并请乘客另换一张。

(2)对于设备不能识别且人工无法确认真伪的钞票,客服中心岗也应立即退还乘客,并请乘客另换一张。

(3)同银行兑换的硬币必须双人(其中一名为客运值班员)确认封条正确完好后签字接收,使用前开封须双人共同清点,发现非标准币种时,须上报票务中心、站务中心。

(4)客服中心岗在进行票款清点打包时,发现钱款有明显的失真特征或可通过验钞机识别为非标准币种的,由客运值班员及以上级别人员共同确认登记后用信封单独封装上交票务中心(加封内容为日期、车站名、注明失真或非标准币种类、金额、数量、双人签章),并由该客服中心岗补足票款。

(5)客运值班员清点TVM钱箱时,发现钱款有明显的失真特征或可通过验钞机识别为非标准币种的,值班站长确认后做好记录,与客运值班员双方签字确认加封后(加封内容为日期、车站名、设备名、非标准币种类、金额、数量、值班站长与客运值班员签章),在当日TVM清点记录表上备注说明,按实际清点数目(不包含非标准币金额)解行,并随当日报表一并上交票务中心。票务中心做好记录后每月上报财务处。

3.车站收受非标准币的处理程序

(1)在客服中心岗与客运值班员交接时,发现收取的钞票有明显的失真特征或可通过验钞机识别为非标准币,由收款人负责补足票款。

(2)若为银行在点收票款时发现的非标准币,则由相关票款的封装人员负责补足票款。

(3)若为自动售检票设备或验钞设备误收,则立即由当事人及值班站长封装非标准币并报客运处,车站报修故障,由AFC技术人员进行测试工作并完成票务事件说明。

(4)银行清点票款时发现非标准币种,由相关票款的封装人负责补足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