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务事故的调查取证

五、票务事故的调查取证

1.调查主体

(1)稽查小组将得到的票务违章及票务事故的情况及信息及时登记,组织工作人员收集相关材料,对案件进行分析,并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经初步调查属于票务事故范围的,由稽查小组立案调查。

(3)经初步调查属于票务违章范围的,稽查小组应移交给当事中心及所属处室,由当事中心调查处理。

2.调查取证

票务事故调查应成立两名或两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调查组,遵循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原则,收集有关证据。调查组在调查取证时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询问当事人和相关人员。

(2)要求被调查人员提供书面材料和证明。

(3)收集有关物证,勘查事故现场。

(4)使用录像、录音、监控仪等设备取证。

(5)要求相关中心或处室提供必要的数据及技术支持。

(6)其他合法的调查方法。

3.注意事项

任何参与调查的处室、中心或个人在事件调查结束前,不得将掌握的调查信息或资料外泄。

(1)询问有关人员应当单独进行,并制作询问笔录,由被询问人和询问人员签字。被询问人拒绝签字的,应注明情况并由2名以上人员签字确认。需勘验物证或者现场时,当事处室或中心应予以充分配合。

(2)调查取证过程中,相关及涉及的处室或中心应主动协助调查,按要求提供证据、技术或人员支持,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延误正常的调查工作。

(3)被调查的当事人和被询问的有关人员应认真配合调查,必要时由调查组通知所属处室或中心负责人调整其工作安排,进行脱岗调查。

(4)被调查处室、中心或个人要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所掌握的事实,对隐瞒、捏造、诬陷或提供虚假证言、物证的将依据运营分公司相关条例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票务稽查的内容有哪些?

2.简述城市轨道交通票务违章定义及分类。

3.简述城市轨道交通票务事故定义及分类。

4.简述票务事故的处理原则。

5.简述票务事故责任处理规定。

分析下列违章作业发生的原因,并给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1)2019年5月6日,票务中心下发解行错款通知书,5月2日某站票款解行短款10元,检查车站交接班情况并未发现有交接长款现象,车站逐一检查票务内备品发现点验钞机中卡币10元。

(2)2019年6月25日,某站夜班客运值班员清点钱箱时,TVM07纸币回收箱经双人确认清点金额,发现差额未重新进行规整清点。TVM07纸币回收箱系统显示金额为3435元,报表填记成2935元,差额500元,实际无差额。

夜班客运值班员在盘点车站备用金,漏点银行配备的整板硬币500个(经调查此板硬币当晚被放置于保险柜2中,车站在盘点时未开箱清点),直至6月26日夜班客运值班员开启保险柜2进行清点,方发现有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