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务差错定义及分类

一、票务差错定义及分类

1.票务差错的定义

票务差错是指员工在日常票务管理、设备操作、票务运作过程中,因疏忽违反相关规章制度造成轻微影响的行为。

2.票务差错种类

车站常发生的票务差错种类如下。

(1)现金管理。包括未按规定时间处理长、短款;未按规定解行票款或解行票款金额不符;客服中心岗遗漏票款在客服中心;未按规定上交拾获的乘客丢弃或遗留的现金;未按规定交接、清点现金,尚未造成金额差异。

(2)票卡管理。包括未按规定时间上报车站的票卡结存量;未按规定上交票卡;票卡加封数与实点数不相符;客服中心岗遗漏车票在客服中心;未按规定上交拾获的乘客丢弃或遗留的车票;未按规定交接、清点票卡,尚未造成数额差异。

(3)票务报表。包括未按规范填写、更正票务报表、台账;未按规定及时上交或漏交票务报表;未按规定整理、保管票务报表、台账;未按规定进行交接班,出现交接不清、填写台账有误等情况。

(4)乘客事务处理。包括乘客事务处理单未按规定填写或冒充乘客签名;未按规定办理票卡发售、退票、更新等乘客事务处理;未按规定向乘客提供交易凭证。

(5)AFC系统管理。包括误用他人员工号操作票务设备;错误操作票务设备,造成设备故障,但尚未造成经济损失;丢失或损坏票务钥匙(钱箱钥匙、补币箱钥匙除外)。

(6)其他票务差错。包括丢失银行回执,未及时上报并跟进;未执行双人操作、双人确认有关规定。票务差错由各中心自行处理,站务中心差错指标每月每条线累计不得超过100件(以票务中心统计为准,不包含各中心自行发现并统计的票务差错),票务中心差错指标每月每条线累计不得超过30件,机电中心差错指标每月每条线累计不得超过10件,各中心归口管理处室每月5日前将上月(统计周期与收益核算周期一致)差错数量上报安全监察处,超过指标的由安全监察处负责考核

票务差错与票务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