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紧急放行模式
2025年10月12日
七、紧急放行模式
1.设置紧急放行模式
设置紧急放行模式需按照如下要求。
(1)设置时机
发生地震、火灾、爆炸等危及乘客和工作人员安全的事件,需要紧急疏散乘客时。
(2)设置权限
当班助理行车值班(或行车值班员)无须请示,直接按压紧急按钮进行设定。设定后按照突发事件报告程序向值班站长、站区领导、客运营销科、LC、属地派出所报告。
(3)设置后的设备表现
TVM/AVM自动进入“暂停服务”,BOM显示为“登录界面”,所有闸机通道处于全开状态,顶棚向导标志处于禁入放行状态,乘客出站不检票。
(4)紧急放行模式的解除与确认
设置紧急放行模式的条件消除后,拔出紧急按钮,报告LC进行解除确认。
2.恢复正常运行模式
设置降级模式的条件消除后,需恢复正常运行模式应采取如下方式。
(1)通过LC设置将车站设置为“正常模式”。
(2)值班站长及以上人员下令,当班行车值班员(或综控员)在SC上设置“正常模式”,然后报告LC。
1.简述车站全部自动售票机(TVM)故障时的处理流程。
2.简述车站部分半自动售票机(BOM)故障时的处理流程。
3.简述车站全部出站闸机故障时的处理方法。
4.简述在何种情况下需设置紧急放行模式,在紧急放行模式下如何进行票务处理。
1.以小组为单位,设计一个关于车站发生售票类设备故障或检票设备故障时的处理方法并加以演练。
要求:(1)在指定时间完成;(2)写出完成每一项任务的涉及人员及操作过程;(3)能够正确进行处理并演练。
2.以小组为单位,完成降级运营模式的票务处理方案设计并演练。
要求:(1)在指定时间完成,设计合适的条件和正确的降级运营模式;(2)写出完成每一项任务的涉及人员及操作过程;(3)能够正确进行处理并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