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三 票务收入清分算法

任务三 票务收入清分算法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收益,是根据清分规则来计算各个收益方的收入,根据收集的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单程票和“一卡通”所产生的交易和审计数据进行数据清分、对账和结算,进行线路之间的票款清分和数据挖掘,辅助各个业务部门进行分析决策。城市轨道交通收益来源形式是单程票的收益和“一卡通”的收益,两者的处理办法如下:

1.单程票运营收益

清分系统根据当日单程票所有出账扣款记录上的进出站信息,按城市轨道交通路网的统一清分标准计算各个收益方的运营收入。对于单程票信息收益不全而不能进行清分的可疑消费收益,直接进入待清分的账户。常遇到的信息收集不全的情况有单程票发售收入和出站扣款不一致,存在差异,或者单程票本身存在可疑的交易。全路网单程票收益计算如下:

全路网单程票收益=单程票发售收入+单程票各类更新收入

2.“一卡通”运营收益

清分系统根据当日“一卡通”所有出站扣款记录上的进出站信息,按城市轨道交通路网的统一清分标准计算各个收益方的运营收入,并且如果有手续费同样要进行清分。对于“一卡通”信息收益不全而不能进行清分的可疑消费收益,直接进入待清分账户(注:“一卡通”待清分账户中的收益没有扣手续费)。如果是不涉及换乘站点的同站进出的运营收益统一计入本站所属收益方,如果是换乘站则按比例加将收益划分给该站的所属各收益方。